為做好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湖北省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務。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進研究生招生選拔制度改革,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認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經費、接受考生申訴,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等。
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源組織、復試命題與閱卷、面試組織、導師選報、預錄取工作等。
三、劃線原則
1.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分數要求。詳見下表:
一級學科 (類別) |
二級學科 (領域)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學術 學位 |
理學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275 | 36 | 54 |
工學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280 | 38 | 57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管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335 | 46 | 69 | |
專業學位 | 工程 | 化學工程 | 280 | 38 | 57 |
臨床醫學 | 臨床醫學 | 285 | 39 | 117 | |
藝術 | 藝術 | 325 | 34 | 51 |
2. 接收調劑的專業及調劑原則
接收調劑的專業如下表:
級學科 (類別) |
二級學科 (領域) |
研究方向 | |
學術學位 | 理學 | 化學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工學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化學工程 | |
生物化工 | |||
☆化學生物技術與工程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復雜系統理論與方法 | ||
管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 | |
☆營銷與服務工程 | |||
☆投融資決策與風險控制 | |||
☆管理心理與行為科學 | |||
專業學位 | 工程 | 化學工程 |
調劑原則:報考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業務課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業務課考試科目參見我校發布的《江漢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4. 破格復試說明: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錄取要遵循三個原則:一是破格復試的初試成績只能單破,不能雙破,且只能破格公共課(外語或政治),不破專業課,公共課分數控制在線下5分以內;二是破格錄取人數不能超過總錄取人數的3%;三是專業成績特別優秀,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申請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必須填寫《2015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擬破格復試考生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由2名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破格申請需在3月23日前提交到研究生處,資格審查后參加第一批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細則
(一)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江漢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核表》、加蓋有效公章的原畢業院;驒n案所在地開具的大學成績單復印件1張、本人一寸照片2張;
2. 往屆考生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請統一復印在A4紙上,復印件右上角寫上姓名和準考證號;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報告未出,可提供該報告的申請表復印件),查詢方法見學信網(教育部學信中心網https://www.chsi.cn/ )。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二)時間安排
第一批復試時間:2015年3月27-28日,具體安排見附件3。
第二批復試時間: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錄取進度、專業間調整等情況,組織部分學院(專業)進行第二批次和后繼批次復試。
(三)復試形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由專業能力測試、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等四部分組成。
1. 專業能力測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為閉卷(復試科目見附件3);調劑考生在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調入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工程(專業學位),需加試數學。
2. 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100分。
3. 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4.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如下表:
報考專業 | 加試科目 | |
科目1 | 科目2 |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綜合化學 | 分析化學 |
☆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 | 操作系統原理 | 程序設計 |
內科學 | 藥理學 | 病理生理學 |
中西醫結合臨床 |
(四)體檢
由我校醫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統一組織體檢。
(五)成績計算
1. 復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表:
學科類別 | 復試成績及所占比例 | ||
專業能力 測試 |
外國語 能力測試 |
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 |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30% | 20% | 50%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
化學工程(專業學位)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藝術碩士(廣播電視) | |||
藝術碩士 (美術、藝術設計、音樂) |
80% | 10% | 10% |
臨床醫學碩士 |
2. 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各占50%作為錄取成績。
3. 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復試成績及格、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優先錄取。
4. 數學和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復試面試現場將進行全程錄像,影像資料保存校保衛處存檔備查。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我校將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錄取信息,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并在公示期內接受考生的舉報和申訴,對舉報和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舉報電話:84225801 舉報郵箱:jw5804@jhun.edu.cn
六、考生錄取確認
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我校的“待錄取通知”,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狀態”,并協助辦理調閱初試試卷等手續。逾期不接受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試收費
我校根據省物價局核定,由校醫院統一收取體檢費35元。
八、學費標準以及獎助學金體系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2014〕11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生,按年度收取。
我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附件5)。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19號)文件精神,我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可獲得學業獎學金,獎勵金額從80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
九、報到地址和聯系方式
1. 報到地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三角湖路8號J16一樓大廳
2. 聯系電話
各學院聯系方式參看《江漢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研究生處:027—84225960、87496709、84225310
研究生微信號:Yan-jiang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