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
1、2015年3月24日8:00-15:00報到;
2、3月24日晚上19:00-20:00進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具體考試安排于復試報到時見公告欄)
3、3月25日進入學院復試。
二、復試程序
1、3月24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參加復試的考生到研究生處辦公室報到,研究生處核查考生資格,通過后發放復試通知單;
考生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證明材料:
、俪踉嚂r的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軕獙蒙伤趯W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證明其能正常畢業)及成績單;
、菘忌ぷ鲉挝婚_具的政審材料(應屆生由本科所在學校出具),參考格式見附件;
2、3月24日晚上19:00-20:00考生憑復試通知單及身份證、準考證在總理樓參加外語聽力口語考試;
3、3月25日考生憑復試通知單及身份證、準考證到相關學院參加專業筆試、面試等;(具體安排報到后看通知)
4、體檢在復試期間進行,由校醫院組織,費用自理。
三、復試形式、內容及具體要求
1、專業課考試測試方式為筆試。(筆試科目見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2、外語聽力口語考試。
3、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面試(臨川醫學與藝術碩士含專業技能考核)。
專業知識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各方面能力。
綜合素質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情況(能力);語言表達和與人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和健康情況;舉止、禮儀和人文素養等。
4、對非全日制本科畢業考生,按照《2015年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加試科目進行測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及錄取原則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學術學位類專業及體育碩士按下列規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英語聽力和口語占10%,專業課筆試占15%、綜合面試占15%),計算方式如下:
、俪踉嚳偝煽÷5×0.6=A
、趶驮嚦煽傿= (英語聽力成績+口語成績)÷2×0.1+(專業課筆試成績) ×0.15+ (綜合面試成績) ×0.15
最后綜合成績=A+B。
(2)藝術碩士及臨床醫學碩士按下列規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占5%、專業課筆試占5%、綜合面試占30%),計算方式如下:
①初試總成績÷5×0.6=A;
、趶驮嚦煽傿= 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0.05+專業課筆試成績×0.05+綜合面試成績×0.3;
綜合成績=A+B。
2、錄取原則: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嚴格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錄取,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專業筆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
(2)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
(3)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畢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請主動說明并出具參加相關項目的證明材料原件。
六、其他
藝術碩士(音樂舞蹈領域)研究生考生來校參加復試另需自帶樂器設備(除鋼琴外),可自帶表演服裝;聲樂考生可自帶伴奏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