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華大學“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 (清研發[2015]4號)的文件精神,制定環境學院2015年碩士生復試和錄取辦法如下。
1、復試基本條件
復試分為工學碩士和工程碩士兩種類型。
報考專業為環境工程的全日制工程碩士考生,達到如下要求者可參加工程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320,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報考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學與技術的工學碩士考生,達
到如下要求者,可參加工學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3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工學碩士生。未被錄取為工學碩士生的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申請參加工程碩士復試。
報考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學與技術的工學碩士考生,達
到如下要求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參加且只能參加工程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
328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2、實施辦法
工學碩士復試和工程碩士復試均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俟P試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環境學院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試
范圍命題,由環境學院統一組織考試。
、诿嬖
針對工學碩士和全日制工程碩士兩種類型考生,為確保評判標準和規則的統
一,堅持公平、公正、科學地選拔人才,環境學院成立招生面試小組分別依次對
工學碩士和工程碩士類型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小組成員分別按滿分100分當場給
出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考
核指標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經歷、思想狀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
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思維的敏銳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基
礎知識、相關實踐能力、外語水平等內容。
3、錄取
(1)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和復試加權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擇優錄取。
(2)總成績的滿分為100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3)復試過程中,面試成績小于60分者;復試筆試成績低于復試筆試錄
取分數線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
格,均不予錄取。
4、跨院系調劑
根據前面擬錄取的情況,在未錄滿名額的前提下,由學院組組織專門的面試
小組,對有意調劑到環境學院的其他院系達到我院復試基本條件(即本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第1條)的考生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筆試成績(學生原來所報考的院系的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5、工作日程安排
3月9日前擬定復試方案交研究生招辦審核。
3月9日前確定復試方案、復試學生名單,公布復試辦法。
3月11日下午13:00考生到環境學院中意環境節能樓103教學辦報到及資格
審查,看考場。
考場:環境學院209和119會議室。
3月11日下午14:00-16:00工學碩士和工程碩士類型考生專業筆試。
3月12日上午8:00開始:環境學院組織工學碩士類型考生面試。
(請提前15分鐘到場)
面試地點:環境學院205、311會議室(等候室209會議室)。
3月13日上午8:00開始:環境學院組織工程碩士類型考生面試。
(請提前15分鐘到場)
面試地點:環境學院205、321會議室(等候室209會議室)。
3月16日下午1:00開始:組織跨院系調劑考生面試。(請提前15分鐘到場)。
面試地點:環境學院311會議室(等候室209會議室)。
3月19日擬錄取匯報。
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向外單位進行調劑、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