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格原則:
(一)破格復試主要解決初試中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在本專業考生中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取得復試資格的問題;
(二)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超過招生規模的專業,不進行破格復試;
(三)擬破格復試的專業,原則上是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不足,且調劑困難、難以完成招生任務的專業,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的專業;
(四)僅限在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內破格;
(五)僅限單破,即只對1 門公共科目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題科目不實行破格;
(六)破格分數幅度不超過5分,每個專業原則上破格復試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規模的20%,且不超過5人;
(七)同等學力者原則上不實行破格;
(八)同等情況下,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優先予以考慮。
二、破格復試程序:
(一)符合以上破格原則的考生本人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于3月24日17:00前,將申請材料交至體綜樓409辦公室,學院對申請人進行審核;
(二)3月26日,學院將擬破格復試人員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公示10個工作日;
(三)學院參照一志愿考生復試程序組織復試;
(四)復試通過的考生由學校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22868267
福建師范大學體育科學學院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