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鼓勵優秀學生繼續深造,根據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相關文件 以及 2008年第18次校長辦公會議 精神,修訂本辦法。
一、選拔對象
在讀一年級碩士研究生。
二、選拔名額
不超過全校當年博士生招生名額的 1/3,具體名額由學校根據當年的情況確定。
三、選拔條件
1、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學習態度端正,學風嚴謹;
2、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須達到本專業排名的前二分之一;
3、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4、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四、選拔方法
1、凡我校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均接受碩博連讀申請;
2、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在一年級第二學期(5月下旬)提出申請,經其碩士指導教師和有接受意向的博士指導教師推薦;
3、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根據選拔條件負責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4、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初審通過的申請人進行審核,將擬錄取名單和材料上報研究生部;
5、研究生部審核;
6、上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錄取名單;
7、錄取名單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即錄;
8、第二學期課程成績如不為優良即取消其碩博連讀資格!
五、碩博連讀研究生于當年秋季入學,報到后按博士研究生的要求進行考核管理。
六、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