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1、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指導下進行。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相關工作。
二、招生計劃
見附件一。
三、報考條件
1、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碩士專業(領域)應與博士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報考材料
1、《長春理工大學2017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在職考生登記表中“單位意見”一欄必須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明確意見,注明是否定向就業,非考生人事檔案單位章無效;非在職應屆碩士生由所在學校研究生院(部、處)填寫意見;非在職往屆碩士生由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意見,F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的應屆碩士生報名表中須由原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注明是否定向就業,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2、兩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3、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供碩士學生證復印件,無碩士畢業證書的僅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4、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或檔案部門蓋章的復印件);
五、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方為有效。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3日
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注冊用戶或使用原有學信網賬號,按要求錄入本人各項真實信息,并下載填寫《長春理工大學2017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網上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照片,背景為藍色,其他顏色不予進行現場確認。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
圖像規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現場確認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更改報名照片。因擅自修改照片,造成考試通知單與現場確認照片不一致的,取消考生考試資格。
3、現場資格審查
時間:2017年1月5日-1月6日
地點: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長春理工大學南區研究生教學樓3樓317房間)
4、提交材料要求(相關模版可在報名時下載附件)
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號;
2)全部報考材料;
3)需出示身份證原件及相關報考材料原件;
4)報名系統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學籍學歷認證材料。
5、報名費
報名費標準:200元
6、考試通知單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生成考試通知單,考生可于1月15日后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7、報名成功后,報名費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3月4日—5日
筆試地點:長春理工大學南區研究生教學樓
面試地點:筆試時另行公布
七、考試內容
1、筆試。筆試含外語科目及兩門專業課,具體考試科目可查看招生專業目錄。外語科目達到我校合格線者,方可參加面試。
2、面試。面試包括綜合素質考核和專業面試兩部分,每部分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以上所有考核內容應有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材料,并妥善留存。
八、錄取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招生計劃,將合格考生(初試各科目及面試各部分成績均達到我校合格線)按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和專業面試成績之和)排名,綜合報考導師意見,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匯總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九、工作原則
1、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監督到位,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2、要充分發揮專家組考核作用,尊重導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權;相關導師也要利用好該辦法,積極組織優秀博士生源報考。
3、學院要在學校規定的基礎上制訂科學的面試考核辦法,科學選拔,全面考查,客觀評價,突出重點,強化對考生專業學術潛質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方面的審核。
4、考核組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對于違背招生紀律的成員,免除其成員資格,暫停其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對把關不嚴、執紀松散的學院,將視具體情節削減招生計劃。
十、其他
1、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年。
2、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定向就業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將本人所有檔案轉入我校。定向就業考生復試時簽署三方協議后可不轉入。定向就業考生不享受國家助學金。
附件一: 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計劃分配表
學科、專業 |
普通招考 招生計劃 |
光學 | 6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6 |
光學工程 | 7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6 |
機械工程 | 6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6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6 |
總計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