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在繼承中華民族音樂傳統和經驗的同時,不斷吸納世界各國、各民族的優秀音樂文化,以博大的胸懷,容納各種學術力量,保持旺盛的活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報名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
二、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先到港澳臺辦公室填寫《申請表》,持港澳臺辦公室簽發的《報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網上報名表(務必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證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3.兩名本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并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
5.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并注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6.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a)本人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盡可能完整的碩士學位論文);b)考生自寫的一篇有關自己報考方向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c)考生準備在博士生階段進行的課題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的問題和研究方案);d)本人獨立撰寫的2篇符合報考方向、代表個人最高學術水平、各不少于5千字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于正式學術刊物(刊物要求見下文“備注2”說明);或已出版的具有專業學術深度的著作(論文和著作合計數量為2篇或部)。
以上所報材料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后面的考試。
備注1:所提交的論文或著作須符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如有抄襲,一經發現,將根據發現時該名考生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取消報考資格、取消學籍或取消中央音樂學院授予的學位等方式處理。
備注2:報考人提交的論文須發表于以下四個期刊遴選體系歷次遴選的期刊(不包括會議論文集,出版機構出具的擬發表證明無效):a)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其擴展版。c)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d) 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及其擴展版。
7.報考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于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復印件,論文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同等學力和跨學科報考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于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所報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志目錄復印件,刊物的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弦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于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核,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頻文件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學術類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三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頻文件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像(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13.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
招生對象面向海內外、主要針對國家藝術院團和全國各職業樂團的青年指揮、指揮系優秀碩士畢業生以及音樂學院指揮專業教師,一般應是指揮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特別優秀的年輕指揮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招生考試,采取考生申請,指揮系考核篩選制?忌毺峁┙鼉赡暌詢鹊囊粓瞿艽碜约簩I水準的音樂會DVD及相關資料(個人簡歷、藝術經歷、曲目量、學術成果、學習愿望以及兩份專家推薦信)。由指揮系組織教授進行篩選,通過者方可參加正式考試。
14. 網絡音樂表演專業(新專業試點)暫不招收港澳臺考生。
三、考試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制。申請提交的論文及課題報告通過審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荚嚳颇吭斠“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和“課題研究計劃”制作為ppt格式,陳述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之后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谠嚂r間每人30-50分鐘。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同等學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
4.參考書目:詳見“博附件二”。
5.報考費200元?忌囊磺匈M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報名后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6.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
7. 具體時間詳見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時間。
四、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于2016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學
新生于2016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后由我院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制為三年,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人民幣。
住宿費及其他費用自理。住宿問題可向我院港澳臺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6413202。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及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注意事項:
1、具體報名考試事宜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時間安排及相關附件
網址:https://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bszs/
2、考生應于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 https://www.gatzs.com.cn/ )”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F場確認時間待通知。
3、考生應于2016年2月3日至3月4日進行專業課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s://yjs.ccom.edu.cn/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博士/bmxz.asp
4、招生單位代碼:10045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 010-664255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鮑家街43號中央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