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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子出新招 求職防騙要升級
近來,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遭遇一些新的陷阱,例如有傳銷組織開始利用網絡招聘的方式騙大學生加入,也有一些學生遭遇了廉價實習和試用期頻繁炒人等問題,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記者采訪了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勞動法專家黃巧燕給大家支招。
案例一:
招聘網上投簡歷
落入傳銷組織圈套
大學生阿峰曾深陷傳銷網絡,并已經做到了主任級別。據他透露,傳銷組織利用各種人才招聘網站欺騙求職大學生。先冒用合法企業注冊, 從網上復制一家真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傳真給人才網并付費后就可以接收數萬份應聘簡歷,打電話給大學生約面試,吸收到傳銷組織。因為難以取證,通常這些受騙的大學生回來后也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專家支招:大學生求職過程中遭遇上述情況,應注意:一般而言,招聘單位和招聘網站對其獲得的求職者的個人信息有妥善保管和依法處理的義務。但從實際情況看,有些外泄是持有者為了盈利故意出賣信息導致的,有些可能是技術手段不足以保密導致個人信息外泄。目前我國法律對招聘單位或網站因各種原因導致求職者個人信息外泄應承擔的責任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求職者連外泄的渠道和機構都無從查考,遭遇滋擾時更是連投訴都不可能。這就需要求職者本身打醒十二分精神,求職時盡量不要將太多的與求職無關的信息(如家庭地址和聯系方法等)發出去,也不要盲目投簡歷等。建議大學生選擇通過網絡求職時,一定要對網站的合法性、誠信度有充分的了解,并對他們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作一基本考察,然后才注冊登記。
如果知道造成個人信息外泄的具體責任者,且信息外泄使自己遭受損失,包括被滋擾被欺騙等,可以對責任者提出法律訴訟的。如果滋擾者也是明確的,也可以通過報警甚至起訴的方式追究滋擾者的法律責任。
案例二:“月薪面議”,試用期后就炒人
小陳好不容易拿到一份offer,高興地去入職。誰知入職后,先談試用期三個月,付給剛夠吃飯的工資,然后再講轉正后根據工作能力“月薪面議”,不給明碼標價,辛辛苦苦三個月快過去了,眼看就到了“月薪面議”的日子,老板卻開始以種種借口炒人了,并在招聘會上招了一批又一批人,用同樣的方式使用。
專家支招:不少用人單位利用就業市場供過于求對求職者造成的壓力,利用入職者在試用期不敢過多抱怨的心理,將試用期員工作為廉價而又賣力的勞動力使用,這種做法明顯違法。
如果一個用人單位還沒有與入職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告訴勞動者試用期三個月,或者和入職者簽的勞動合同只規定試用期,這說明用人單位已經違反法律規定,入職者這時就要警惕了。如果試用期工資都不清楚說明,更是顯然易見的違法行為。
其次,試用期用人單位也不能隨便解除勞動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當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賠償請求。
案例三:廉價實習無保障
來自江門的大學生小江實習時簽了三方協議,但工廠只給工傷保險,其他的保險一律沒有,月薪大約1600元。
另一名學生在番禺一家化妝品行業的私有企業上班,也是實習了一個多月,沒有簽訂三方協議,沒有什么保障,第一個月培訓沒有工資,后來大約每個月有2000元,但什么都不包,也不知道工資是怎么發的,因為工資完全是保密的。
專家支招:在三方協議簽訂到大學生畢業報到前這一期間,大學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因為與單位的關系在實踐中仍然不被認為是勞動關系,故這些用人單位與大學生的關系不能適用《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這些勞動法律法規處理。大學生在這個階段被用人單位要求實習的話,有關報酬和福利等也不能以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去執行。這個階段的勞動報酬,由用人單位與大學生自行協商確定。有些用人單位利用這樣的法律空間,不公平對待簽了三方協議的大學生,甚至免費使用大學生。如果不能接受用人單位這樣的安排,可以以與用人單位存在實際上的勞務關系到法院要求獲得起碼的公平的勞務報酬,法院應當支持這樣的訴求。
沒有畢業的大學生如果到還沒有三方協議的單位工作,實際上是很單純的勞務關系,獲得合理報酬更是應當的。
網絡求職注意事項
除了用人單位以外,再沒有哪個機構能一次性索要我們那么多私人信息了,從年齡、籍貫、畢業院校、工作經歷,到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居住地址和直系親屬狀況。隨便從這些信息里面抽取一些,都可以對求職者進行詐騙。應對網絡招聘中信息的泄露和浪費,求職者應該提高警惕,學會一些保護自己的方法。
切勿“海投”和外地面試
最近在邯鄲和東莞求職市場上出現了傳銷團伙通過網絡招聘套取求職者信息的案件。
現在不少學生信奉“不海投,就投!钡恼f法,這一方法是不可取。對于網上投簡歷的學生,如果見到某一知名企業在求職網站招聘,不妨到該企業的網站上去看看,看看它在網站上是否也掛出了招聘信息。如果網站有招聘信息,盡量將簡歷投在網站的郵箱。
傳銷組織最喜歡利用的手段就是“人身控制”。如果不是非要到外地上班不可,不要到外地去面試。
“緊急招聘”大多比較實在
王武廣是中大應屆畢業生,去年11月,他上了幾個知名的求職網站,發現上面很多全球500強企業的招聘信息,就選取十多家發出簡歷,但除了收到招聘網站格式和內容一致的數十封系統回復的郵件以外,就沒有任何回應。小王驚呼上當。
大型招聘企業的網頁最前面兩排的招聘廣告往往是真實的招聘信息,因為最前面的廣告價格比較貴,往往不會被買來打形象廣告。對于注明“品牌企業”的區域,可能是形象廣告專區,求職者要做好投簡歷石沉大海的心理準備。對于注明“緊急招聘”的區域,其中的招聘信息大多是比較實在的。
求職成功后要刪除簡歷
去年,林小姐失業后,在一家獵頭公司的網站發過簡歷。不久,林小姐自己找到了新工作,就在老板請她談話的時候,一個用人單位打來電話,林小姐答復很干脆:“不好意思,我沒有考慮過跳槽!辈贿^,老板聽到了“簡歷”、“跳槽”之類的字眼后,讓另外一個經理升了總監。原來她的信息,被網站放在了公共庫,可由廣告客戶隨意查詢。
大多數求職者希望更多雇主可以看到自己的信息,而個別求職者則只希望自己投簡歷的幾個雇主能看到自己的信息。求職網站應該在簡歷的“查看權限”上作個區分,如“僅獵頭可見”、“僅所投簡歷企業可見”、“所有企業可見”等幾種。而求職者也要多長個心眼,最好在求職成功后,打個電話給求職網站,通知其從數據庫中刪掉自己的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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