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速度減慢
截至5月26日,已有山東、上海、天津等7省份明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還剩24個省份未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在過去的2015年,全國至少有28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地區數量大大超過2014年。以下是詳細消息!
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整體的狀況是: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每月2190元,為全國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位列第三位的廣東省高出295元;青海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為全國最低。
各省份調整頻次參差不齊,調整速度減慢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記者統計發現,各省份的調整頻次參差不齊,有些省份是年年調,有些省份是兩年調整一次,還有一些省份已經超過兩年時間,還未進行調整。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除了2016年已作出調整的7個省份以外,顯示實施日期為2015年的就有22個省份,還有青海和河北目前在實施2014年進行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統計,上海除了2009年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外,其余時間都是每年至少調一次。天津、江蘇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基本維持年年調整的頻率。北京原來一直保持年年調整的頻率,在2014年從每月1560元增加到2015年的1720元之后,截至目前,還沒有進行調整。
江蘇的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保持一年一調的節奏。上次調整時間是2014年11月1日,距離今年的2016年1月1日僅間隔了一年零一個月。
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兩年一調。重慶最高一檔是在今年1月1日從2014年1月1日的1250元調整為1500元,增幅為20%,與上一輪次增幅19%基本持平。
青海省以前也保持兩年一調,上次調整的時間是2014年5月1日,距今兩年整。
雖然遼寧今年進行了調整,但是距離上次調整已經間隔了近3年,也成為所有省份中調整間隔最長的。
今年2月29日,廣東省政府發布《廣東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提出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布的標準(每月1895元)執行。
不僅各省份的調整頻次參差不齊,調整實施的時間也不統一。記者統計發現,除了2月和6月,2015年的其他月份一個不少。
對此,蘇海南通過《中國經濟周刊》提出建議,“原來制度沒有規定非得是幾月份進行調整,但多數是上半年調,今后要進一步完善調整的時間,需要在年度內定一個調整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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