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戶口遷入材料(職工調動入戶)
[1]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2]手續完備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市(區)組織部門、人社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入戶證明。
[4]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
[6]子女隨遷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或收養證、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遷移。
[7]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8]入戶地址房產證。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戶的證明。屬父母或配偶房產的,同時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及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9]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10]入親屬家庭戶的,提供入戶地址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戶主、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提供申請人與被投靠人、戶主與入戶地址房屋產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如被投靠親屬家庭戶的戶主不是申請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則需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11]遷入產權屬政府且長期租賃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政府產權房屋安排(租賃)使用證明。
[12]達到法定婚齡的成年未婚子女隨遷的,現場簽署未婚聲明書,并提供戶口所在地鎮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經遷入地計生部門按規定查驗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