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市人員辦理恢復戶口的方法有哪一些呢?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2017年廣州市人員辦理恢復戶口的方法,歡迎閱讀!
一、 辦理復戶條件
原本市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恢復戶口:
(一)轉業、復員、退伍要求回市恢復戶口。
(二)回國定居要求恢復戶口。
(三)本市生源回市恢復戶口。
(四)刑釋解教人員要求恢復戶口。
(五)失蹤(死亡)重新出現要求恢復戶口。
(六)原本市居民到國外留學、探親,在國外居住不滿兩年要求回市恢復戶口。
(七)原本市居民到香港、澳門地區定居后,要求回本市恢復戶口。
二、所需證明材料
(一)屬轉業、復員、退伍要求回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區軍隊轉業辦公室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核發的入戶證明、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二)屬回國定居要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辦理戶口通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三)屬本市生源回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戶口遷移證》、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及畢業證(屬退學、休學回原籍的,提供學校出具的退學、休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四)屬刑釋解教人員要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刑釋解教證明或假釋、保外就醫的有關證明、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2張。
(五)屬失蹤(死亡)重新出現要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街鎮或居、村委出具的證明(屬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還需驗核法院解除失蹤(死亡)的證明)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六)屬原本市居民到國外留學、探親,在國外居住不滿兩年要求回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七)屬原本市居民到香港、澳門地區定居后,要求回本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原本市戶籍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本人相片1張。
以上恢復戶口人員,如原注銷戶口所在地沒有投靠人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入戶的,可到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的親屬或朋友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申請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三、辦理恢復戶口的具體手續
(一)符合上述第一條(一)、(二)、(三)款條件的要求恢復戶口人員,持所需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戶業務的派出所,下同)辦理入戶手續。
(二)符合上述第一條(四)、(五)、(六)、(七)款條件的要求恢復戶口人員,須持所需證明材料,在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
凡被批準恢復戶口人員,由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準入戶人員到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辦理廣州戶口的具體要求
人才引進入戶需符下列基本條件:
1用人單位 廣州的人才引進具體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然后由各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匯總提出需求,最后由市發改部門統籌安排入戶指標。用人單位即你所工作的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等)在廣州市注冊。
2申請者本人 首先,要求在廣州市創業或者就業,并在廣州市有合法居住場所。
所謂在廣州創業,即在廣州市進行工商和稅務注冊登記的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投資者或合伙人。
所謂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政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產權的供其居住的廣州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了租賃備案手續的住所;申報人借住親戚朋友家的,提供業主房產證明和允許借住書面證明;提供本市實際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物業管理處出具的證明;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上的住址須是本市,包括增城、從化)。
其次,申請遷入者應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對一方或雙方為非廣州市戶口的違法生育者,違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戶口不予批準遷入廣州。
再次,一般辦理引進人才入戶的申報人須提供申辦前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未能提供單位同意調出函的(通常指檔案中無干部身份),須提供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等資料。持有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報人須提供在廣州市連續參加2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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