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的書寫格式
會議紀要的書寫格式1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構成。
1、標題有三種方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也可簡化為機關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XX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紀要》;三是正副標題相結合,如《維護財政制度加強經濟管理——在XX部門XX座談會上的發言紀要》。
會議紀要應在標題的下方標注成文日期,位置居中,并用括號括起。作為文件下發的會議紀要應在版頭部分標注文號,行文單位和成文日期在文末落款(加蓋印章)。
2、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指會議概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會議紀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分寫完就結束。
會議紀要的書寫格式2
—,概說
在會議過程中,把會議的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如實地記錄下來,就形成了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有"記"與"錄"之分。"記"又有詳記與略記之別。略記是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項目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內容的會議記錄則要靠"錄"。"錄"有筆錄,音錄和影像錄幾種,對會議記錄而言,音錄,像錄通常只是手段,最終還要將錄下的.內容還原成文字。筆錄也常常要借助音錄,像錄,以之作為記錄內容最大限度地再現會議情境的保證。
二,格式
會議記錄的格式分為記錄頭,記錄主體,審閱簽名三個部分。
記錄頭的內容有:
1。會議名稱;
2。會議時間;
3。會議地點;
4。會議主席(主持人)
5。會議出席,列席和缺席情況;
6。會議記錄人員簽名。
三,要求
會議記錄的要求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速度要求,一個是真實性要求。
(一)速度要求。
快速是對記錄的基本要求。
(二)真實性要求。
紀實性是會議記錄的重要特征,因此確保真實就成了對記錄稿的必然要求。
真實性要求的具體含義是:
1。準確。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
2。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
3。突出重點。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4)會議開始時的定調性言論和結束前的總結性言論;
(5)會議已議決的或議而未決的事項;
(6)對會議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言論或活動。
【會議紀要的書寫格式】相關文章:
會議紀要文件書寫范文05-20
實踐報告的書寫格式08-06
開題報告的書寫格式08-16
日記正確書寫格式11-18
書寫英語信件格式08-21
參考文獻書寫的格式11-13
工作總結的書寫格式07-16
參考文獻書寫的格式09-14
演講稿書寫格式08-02
實踐報告書寫格式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