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班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班的管理制度1
加班,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日、法定節日等時間從事生產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在應該休息的時間工作。實踐中,幾乎每個用人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加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往往會接受單位的加班安排或者主動自愿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雙方對加班各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因此加班爭議成為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類型。
一些用人單位缺乏規范統一的加班管理制度,面對加班工資爭議多有敗訴記錄,蝴蝶效應導致員工集體跟風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一個個鮮活的案例進入我們的視野,不斷地給我們敲響警鐘,如何做好加班管理已經成為擺在用人單位的一個現實課題。筆者認為,只有未雨綢繆,事前建立規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加班爭議風險,避免潛在的加班工資爭議風險,并營造良好的勞資關系。做好加班管理,單位可以從以下七個方面進行。
一、特殊工時制審批與告知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可以分為三類: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有三項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2)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工資支付有三項標準:
。1)平時加班倍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2倍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資。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比較嚴格,而且企業支付的經濟成本較大。
對于一些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時制,實行這兩種工時制,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員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繞開標準工時制對工作時間的嚴苛規定,可以靈活合理安排員工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休息,有效避開標準工時制對休息日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的系數限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加班成本、為企業解套。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3)因受季節條件限制,淡旺季節明顯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單位和服裝生產單位,及賓館、餐館的餐廳和娛樂場所的服務員等可實現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工資的計算,與標準工時有所不同。對于綜合計算工時制,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超過部分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如果再計算周期內超過法定標準時間的,則超過部分作為加班時間,并支付倍的加班工資。另外,綜合工時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支付同標準工時制,支付3倍。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采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根據相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如企業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員,以及值班駕駛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4)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平時、休息日和者法定節假日加班都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不過有部分省市規定不定時工時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也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資,如上海、深圳。
單位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時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復后還需要將批復告知勞動者,具體的告知方式,實踐中一些企業采用發布公告的方式進行告知,筆者建議,從證據保全的角度考慮,可以采用合同約定或者讓員工簽收告知單的方式進行告知。
二、就餐時間做特殊約定
實踐中,曾經發生過勞動者要求認定就餐時間屬于工作時間并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的案例。就餐時間是否屬于工作時間,法律并無明文規定,主要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自由約定,或者由企業在規章制度中做出規定,在勞資雙方未對就餐休息時間是否算作工作時間的情況下,仲裁部門和法院一般根據實際實際情況,判定員工的實際用餐時間與工作時間,對用餐時間與工作時間做出適當平衡。從控制加班工資的角度出發,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就餐休息時間不算作工作時間。
三、加建立加班審批制度
加班審批制度是指除了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外,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必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過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的一種嚴格控制加班的管理制度。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設立加班審批制度,那么雙方發生爭議,只要考勤記錄中顯示勞動者的勞動者離開單位與達到單位之間的時間差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則超出部分即可以認定為加班。如果用人單位設立了加班審批制度,而員工沒有經過相關的審批程序進行自愿加班的,即使考勤記錄顯示出在勞動者離開單位與達到單位之間的時間差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只能夠認定勞動者在這段時間內是在公司內,而無法表明超過法定標準的這段時間是在加班,因此,不能認定為加班。部分地區的審判指導意見也對此進行了明確,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蘇高法審委[20xx]47號)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明確的加班審批制度,勞動者僅以電子考勤記錄主張存在加班事實的,不予支持。
加班審批制度可以降低法律風險,但加班審批制度的設計應當科學合理,不能變成吞噬員工加班的妖法,對員工申請加班的理由,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安排情況嚴格審核:對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應當完成的正常工作量的加班申請,盡量不予批準;對工作量大確實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加班申請,可以批準。
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加班審批制度,明確未經申請審批的自愿加班,企業不支付勞動報酬,并在員工簽收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申請審批的條件、流程、權限等具體操作措施,有效控制懶散員工磨洋工蹭取加班工資的不良現象。
四、約定加班工資基數
加班工資的計算通常涉及到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和加班工資計算系數兩大變量。加班工資的計算除了計算系數(倍、2倍、3倍)的影響外,還有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影響。較高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必然導致加班工資總額的上漲,加班工資計算系數為法定的,不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法定的基準之下進行約定,因此在無法降低加班工資計算系數的前提下,降低加班工資基數便成為控制假扮成本的有效法寶。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做限定后,即使員工確實存有加班,由于計算基數降低,因此總的加班工資金額也會隨之降低。我國部分地區的地方性規定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用人單位應當充分利用法律給予的自由操作空間。不過,即使各地允許對加班工資進行約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也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于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約定形式,筆者建議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約定。
五、休息日加班盡量安排調休
《勞動法》第44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從法條可以看出,在員工休息日加班的情況下,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2倍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具有決定權,也就是說單位想給員工補休就補休,想給員工補錢就補錢。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建立加班調休制度,在員工有累計加班工時的情況下,企業應盡量選擇調休以對沖加班工資的支付,同時對調休使用的期限設定一定期限限制,對超過規定期限不使用的調休則作廢。
對于工作日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補休,多數地區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費,但個別地區的地方性法規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安排補休!都质∑髽I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企業依法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若勞動者和企業協商一致,對勞動者實行補休且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則可不支付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除勞動者本人同意補休且企業安排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以外,企業不得以安排補休替代支付加班工資!稄B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本人要求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
六、建立值班制度并約定值班待遇
值班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擔負一定的非生產性的責任,主要是因單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擔任單位臨時安排或制度安排的與勞動者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由于值班人員從事的是費非生產性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如果勞動者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則應當認定為加班,而如果不是繼續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也沒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則應當認定為值班。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值班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也不能認定為加班。
對此,各地裁判指導意見也進行了明確,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以下情形中,勞動者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不予支持:一是因單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擔任單位臨時安排或制度安排的與勞動者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二是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值班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此種情形下,勞動者只可要求單位按規章制度、集體合同、單項集體協議、勞動合同或慣例等支付相應待遇。
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對適合的崗位和時間可建立值班制度,在規章制度規定值班的情形、值班的安排、值班的待遇。
七、離職時做好離職結算
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一般都會與勞動者進行離職結算,筆者建議就勞動者在職期間包括加班工資支付在內的所有工資支付事項做一清算,并寫明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做完這樣的離職清算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ㄈ┓ㄡ尅20xx〕12號第十條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比绻麆趧诱咴傺堄萌藛挝恢Ц都影喙べY,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就很難再會支持勞動者的請求。當然,離職結算的形式可以根據每個單位的具體操作而定,可以是以離職協議形式,也可以是專門的離職結算單,也可以是在離職交接單。
綜上,對已經產生的加班工資爭議,即使專業律師事后介入仲裁、訴訟程序也只能就個案解決問題,無法規避企業長久積聚的潛在風險。筆者認為,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操作綜合運用上述加班管理措施,制訂制度化的規范,并在實際操作中靈活運用,使加班管理成為用人單位與員工普遍遵守的常態,避免潛在的勞動爭議,才是長久之道。
加班的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業愛崗、無私奉獻的基礎上,給加班人員適當的勞動補助,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ㄒ唬┘影鄺l件
1、寒、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開展活動;
2、寒、暑假期間的基建維修;
3、寒、暑假期間體育、文藝代表隊訓練的組織;
4、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間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安排加班;
7、屬本職工作范疇內,按職責要求應完成的,不視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時間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補休,不視為加班;
9、校長辦公室要對申報加班的科室和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進行檢查、核實,并在每月月底前,將加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報校長審批。
。ǘ⿲徟绦
1、由處室、年級組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
2、處室、年級組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報有關領導;
3、學校分管領導審核;
4、報校長審批;
5、送學校辦公室備案。
。ㄈ┘影噘M用支付辦法
1、加班費以天為單位計算,每加班8小時折算為一天;
2、加班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支付;
3、加班費用以月為單位,及時結算發放。
(五)本管理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郊影嗌暾埍。
加班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
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ǘ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ㄒ唬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ǘ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ㄈ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于20xx年xx月xx日發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的管理制度4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屬于分內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為加班。
三、節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內完成的事務,在工作日內完成,盡量尊重教職工的休息權,不安排加班。
四、學校群體性加班事務,優先安排一線教職人員參加,所有教職工在預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務,不得拒絕加班。(如節假日清理、維修教師課桌椅,節假日校園綠化整修、雙休日召開家長會、家長學校工作、留守兒童工作、迎接各種檢查等等。)
五、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辦公室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交總務部門存檔登記。(流程見附件一)
六、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七、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
1、加班(含節假日值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40元/天(半天為20元),加班日原則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誤餐與加班補助不得重復領取。
2、節假日參加會議且報銷交通費和領取工作誤餐補助(縣內20元/人x餐、市內30元/人x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補助。會議組織方安排工作餐的,學校不補助工作誤餐費。
正常工作日本縣、合肥市區范圍內參會、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補助,只報銷交通費。
3、教職工要提高業務能力、講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長時間為一天,超出時間不算加班。
4、校領導組成員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與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間因公外出時所承擔的課堂教學任務由教務部門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沒有加班補助。在寒、暑假里,的確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規定和程序辦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補助30元,如果學校集體安排餐飲的不予補助餐飲費;學校沒有安排餐飲的,餐飲報銷標準: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項不包括繼續教育培訓類)
6、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加班申請單復印件)每月底定期進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況在新學期開學第一周張榜公布,接受教職工監督,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總務部門列表發放。
八、明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和審批單位為半天。白天加班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四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晚上加班時間超過二小時按一天計,二小時以內按半天計,不提供餐飲補助。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做好備案。
九、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2、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4、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5、因辦與工作無關占用正常工作時間的';
6、上級及其他單位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十、校領導和教職工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未經辦公室登記備案的不作為加班對待,總務部門需憑辦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請單核算、發放加班補助。
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且加班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分管領導把關不嚴,隨意出具加班審核意見的;
2、科室負責人提供虛假情況,謊報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確須加班,既不安排落實,也不按程序報告審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本制度從20xx年2月起執行。
柏堰科技園中心學校
20xx年2月
龍港第四中學加班管理制度(試行)
發布時間:20xx年11月9日作者:工會點擊數:677字體大。盒≈写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ㄒ唬┘影嗾J定
1、各處室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教職員工加班:
、彭毨眯菹r間和法定節假日時間進行各項工作的;
、瓢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菫橥瓿蓪W校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庞捎谡9ぷ魅蝿瘴窗匆蠹皶r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⑵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遣晦k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教職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教職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校長或科室主任簽署審核意見。加班教職員工需在實際加班之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審批單交到校辦。
。ㄈ┘影嘌a貼
1、工作日夜間加班的每班次30元,公休日加班的每班次為60元,法定節假日為90元。
2、每班次時間為6小時,如加班時間未足1小時,按小時為單位計算加班費。
。ㄋ模┝P則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由審批領導和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學校責令有關科室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五)附則
1、本制度由校辦負責解釋、修訂;
2、本制度經龍港四中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執行,修改亦同。
。└郊
《加班審批單》
加班審批單
申請部門:日期:
江蘇省運河中學加班管理制度
作者:辦公室文章來源:辦公室點擊數:20xx更新時間:
20xx-1-30 17:49:16
。ㄔ囆校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業愛崗、無私奉獻的基礎上,給加班人員適當的勞動補助,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ㄒ唬┘影鄺l件
1、寒、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開展活動;
2、寒、暑假期間的基建維修;
3、寒、暑假期間體育、文藝代表隊訓練的組織;
4、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間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安排加班;
7、屬本職工作范疇內,按職責要求應完成的,不視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時間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補休,不視為
加班;
9、校長辦公室要對申報加班的科室和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
中進行檢查、核實,并在每月月底前,將加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報校長審批。
(二)審批程序
1、由處室、年級組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
2、處室、年級組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需在實際
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報有關領導;
3、學校分管領導審核;
4、報校長審批;
5、送學校辦公室備案。
加班的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本站園區的安全管理,及時完成國家賦予的監測任務,本站實行夜間值班和節假日部分人員加班制度。除女員工外,所有人員均有值班義務。
一、辦公室提前制訂月值班表,并在內網公示;重大節日值班表由辦公室負責上報“中心”,并通報xx市xx局;
二、全體人員按值班表規定的.時日履行值班義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推卸值班;
三、員工如遇特殊情況而與值班時間相沖突時,可自行換班,但事前須向辦公室報告。如無法換班,由辦公室另行安排;
四、員工休假、外出學習、因公(私)離滬等期間,不再履行值班義務,由辦公室安排其他人員值班;
五、遇有重要公務活動、緊急監測任務、其它特急事務需要加班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員加班申請表交辦公室,經站領導批準后執行。如事前無法辦妥上述手續,須經領導口頭同意,可先行執行,事后補辦手續。涉及站領導加班,則應告知辦公室備案;
六、辦公室月底以值班登記表、人員加班申請表及有關備案為依據,及時對當月值班情況進行統計,按“中心”的規定核定補貼或安排補休;
七、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對監測任務、行政事務、園區安全負責,遇有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站領導匯報,并相機處理;
八、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值班期間不得離開園區,個人移動電話不得關機;
九、平日值班位置應以辦公室為主,遇有監測活動應以機房為主;
十、值班人員于晚上19:00-20:00期間,應對各類場所(特別是辦公室、機房)門窗、用電設備等進行檢查;對園區進行巡視,督促安保人員鎖好北大門;
十一、值班人員于晚上23:00-1:00期間應對安保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好工作交接。
加班的管理制度6
**藥業加班管理制度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將給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2、 加班申請
2.1加班人員在加班前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平時加班由部門領導批準,雙休日和節假日加班由分管領導批準。
2.2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2.2加班申請應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加班考勤
3.1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考勤卡,記錄加班時間。
3.2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寫情況說明經部門領導簽字證明情況屬實,方可視作加班,否則不做加班處理。
3.3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有關手續。
4、 補休:
4.1 員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員工補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資。
4.2 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加班不支付加班費,但可以享受補休。
加班的管理制度7
一、為規范公司員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在崗員工。
三、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規定的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必須連續工作一個小時以上的情形。
加班原則
(一)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ǘ┱{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加班管理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ǘ└鞑块T(下屬公司)負責人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每年年初,各部門需根據各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
。ㄈ┤肆Y源部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ㄋ模┤肆Y源部負責《加班申請單》和加班結算方式的最終審核,負責加班工資的計發和累積調休小時數的核定;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加班種類
。ㄒ唬┕ぷ魅占影啵杭丛诠ぷ魅諛藴使ぷ鲿r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
。ǘ╇p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加班審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須事先在公司oa系統上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時間及理由,并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ㄈ┤魏挝窗瓷鲜鲆幎男屑影鄬徟掷m的,均不視為加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ㄋ模﹩T工加班后,需及時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加班工作安排,沒有辦理請假手續而不加班者,當天應加班的工時按曠工處理。
加班的管理制度8
(一)加班管理
1、按國家法定工作時間規定,周內累計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內(包括48小時)者,視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計。
2、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若上班時間未能按時完成,公司不確認為加班;只有員工在辦公時間之外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或進行特別專項業務的,方可批準加班。
3、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按計劃順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務,不能以此作為加班處理。
4、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5、為了加強加班管理,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提前申請辦法。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加班的員工名冊、加班內容及工作時間,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6、加班審批
(1)確因工作需要或臨時額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準加班;
(2)部門員工申請加班,首先應注明預計加班工作量及預計完成時間,報本部門經理核定,并報執行總經理批準;
(3)各部門安排員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須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經部門經理核準,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7、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3)周末和節假日的加班依據休息日值班表確定,表上需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除非有特殊情況,實際加班時數計劃能相差太運,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二)加班程序
1、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申請加班,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加班。
2、員工加班開始及結束要在考勤機上打卡,加班時間的.計算將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請單日批準時間對照計算,無效加班時間將不享受加班費補貼,加班卡和考勤卡分開,由個人保存。
3、每月綜合管理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三)加班補貼計算
1、平日加班。平時加班公司按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加班補助。
2、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2倍。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3倍。
4、綜合管理部司機在工作時間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計算,其享受如下補貼:送站一次補貼10元;接站一次補貼20元,具體接送時間及內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時到綜合管理部填寫登記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四)調休
1、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2、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審批,副經理及經理級以上人員加班須經執行總經理審批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加班的管理制度9
一、為統一公司請銷調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審批程序:
(1)員工需要請假時,須提前三天(突發情事例外)書面提呈《請假單》申請,交部門主管;
(2)部門主管核簽;
(3)主管領導核準
三、審批權限:假期二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內者,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者由總經理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領導請假,應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四、員工辦妥手續后,將《請假單》副聯報行政部備案。
五、假滿回公司,通報行政部銷假。
六、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應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請遺作集中補休。加班員工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由主管核準,部門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符合《勞動法》規定,方能加班。
七、各類休假標準(見附件)
八、假期計算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請假連續在5天(含)以下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5天以上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十、事先確實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迅速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一、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加班的管理制度10
一、原則
1.服從特殊情況下公司統一的加班安排。
2.規范生產運行及設備管理行為,部門應盡可能地不安排或少安排加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生產加班
⑴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事后由部門統計員填寫加班審批表。
⑵由于非人為因素(如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計劃未能按時完成而又不能延期(如客戶急需)時,可安排加班完成生產計劃,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運行課長填寫加班審批表。
2.維保加班
⑴在生產任務緊張、正常的維保工作無法徹底進行的情況下,為保證設備性能,可有計劃地安排在停產期間進行必要的`維保工作,事前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茷楸M快恢復生產,可安排加班搶修設備故障,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3.所有加班審批表均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后,由部門統計員統一將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留復印件存檔。
三、加班處理
1.管理崗位加班一律不報,安排調休。
2.基層崗位加班如實報人力資源部記發加班工資。
3.統計員及運行課長要嚴格考勤。
加班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明確加班審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我中心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盡可能不加班,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實行加班調休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我中心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二章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臨時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臨時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屬于任務內的、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在上班時間必須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動延長上班時間的,本中心不作為加班考慮。
第六條員工加班原則上應提前2天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中心領導批準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方可計算為有效加班。第七條嚴格執行加班需提前申請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如遇領導出差在外嗎,無法簽批的,員工也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單》,由人事部門電話確認后,方可實施加班。特使情況要臨時加班的,相關負責人要加以額外說明。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7: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九條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調休的依據。
第十條工作日加班時間一般1小時,經公司與該員工協商后,在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時/天,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加強本部門工作的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加班,監督加班時效性;
3、人力資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實際執行情況,計算加班費用。
四、加班申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3、臨時任務,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將《加班申請表》填寫完畢,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上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方可計算加班;
五、加班計算及管理
1、延時工作:原則上不計算加班,由部門內部安排調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時間以4個小時做為計算起點,當月加班4小時以上不足8小時的計算0.5個加班,當月加班8小時的計算1個加班,加班時間不得跨月累計。
3、車隊管理人員(不包括調度)、保潔隊管理人員、維修中心管理人員、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實行定額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實際節假日天數批準部門總加班數,超過部分不計算加班。各車隊休息日保證2名管理人員同時在崗,信息部、安全部、維修中心、保潔隊休息日保證1人在崗。
4、結算部、稽查部、綜合部食堂管理員、采購部的庫房管理人員實行月固定加班,部門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的排班計劃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的《加班申請表》上交至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5、員工參加公司會議、培訓課程、出差等情況,不計算加班。
六、加班紀律及要求
1、《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間應服從加班管理人員的指令,不得無故離崗,按照加班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標準要求執行。否則,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并按《人事勞資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賠償相應損失,并處以200元的罰款。
5、加班打卡: 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并作為加班審核的基礎依據。
6、根據實際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并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七、加班工資支付標準
1、員工加班原則上實行調休,確實調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計算支付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休息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標準支(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資。
3、加班費以月為單位結清,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不累計、不順延。
5、部門負責人及考勤人員應認真記錄員工考情情況,嚴肅考勤紀律。
八、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與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制度》、《薪資管理辦法》配合執行。
九、相關記錄
1、《請假審批單》
2、《加班申請單》
加班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醫院關于加班的管理規定,避免加班界定不清,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本院全體職工。
第三條責任:
1、各科室負責本科室人員的加班管理,同時按規定將本科室人員的加班情況上報至院辦公室。
2、院辦公室協助各科室作好職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科室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加班的原則
1、加班系指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由醫院依據其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安排的相應工作。包括:法定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加點。
2、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上白班者,周一至周六上午為工作日,周六下午為休息日;倒班的按值班安排表執行,輪到周六及周日值班的為正常工作日。
3、本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點,本院將安排補休(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室負責人安排)或者支付相應加班補貼(加班費),加班費均納入績效工資總額。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加班申請:需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和假日加班者,科主任或護士長要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將加班申請單送交至辦公室,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緊急任務:因醫院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緊急加班者,由院辦統一調配上報,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因科室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科室負責人需要在第二天補交加班申請,并加以額外的說明。
3、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科主任或護士長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評估和監控。
4、加班考勤: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職工均應如實簽到考勤,記錄加班時間。
5、嚴格執行:為了使廣大職工養成合理安排工作計劃的良好習慣,我院將嚴格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職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六條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未經科室負責人核準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2、在加班時,不遵守紀律,故意拖延加班時間或擅自早退的;
3、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4、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患者、業務聯系單位或其他來訪者延時工作的;
5、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6、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司機、保安、保潔等后勤類職工,不享受加班補貼;
7、倒班。
第七條加班工資計算
1、工作日加班至晚上8點以后者,按每人50元支付加班補貼;休息日加班者,按該職工基本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補貼;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者,按該職工基本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補貼每月由辦公室匯總核實后發放。
第八條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在執行中不斷完善。
加班的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推進精細化管理,規范加班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則
1、因學校工作的需要,教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和不要求上班的雙休日期間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2、因學校工作需要,教職工在正常工作的規定工作日時間外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3、各處室按照本處室的職責范圍、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計劃,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完成各項任務,盡量不要安排加班。屬于崗位職責內的常規性工作,原則上不計加班。
4、確需加班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計劃,說明完成任務的工作量、加班時間和人數,按規定及時辦理加班審批手續。
5、節假日參加各類考試工作(含監考)、值班工作及其他有考核或津貼補助的工作,不計加班。
6、夜間加班時,原則上加班時間不超過半天。
7、學校辦公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的相關工作的加班規定,按會議決定確認加班和計算加班補助津貼。
二、加班內容
1、因崗位工作量大或任務緊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內完成的工作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2、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內完成的工作。
3、學校安排的專項任務、階段性任務或緊急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4、節假日出差或會議。
三、加班的審批程序
1、確需加班的教職工,事前應向處室負責人匯報或根據處室負責人安排加班,領取和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經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
2、非正常工作時間內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由會議或活動召集人統一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按規定程序辦好加班審批手續。
3、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校長應對工作人員加班時間、質量進行監控。
4、教職工加班后,必須把已審批的《教職工加班審批表》于每周二交校辦室。
四、加班時間及加班補助津貼的計算
1、加班時間按半天為單位計算,在編正式教職工和臨聘教師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30元,臨時聘請工人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20元。
2、加班費按月結算,校辦室于每月6日前匯總上月加班補助津貼。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15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按時,并由本人親自交給所在支部的黨小組長。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黨員要按照《黨章》的要求,每月按時交納黨費。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所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黨費繳納標準交納。
二、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在職黨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護士提高10%、績效工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離退休黨員:離退休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津貼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2、黨費繳納標準:
在職黨員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離退休黨員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組織關系轉往農村、社區的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仍應按此標準交納黨費。
3、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4、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黨委代收上交區衛生局,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區衛生局轉交到區委組織部,再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6、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
三、黨費管理
1、黨總支、支部每年根據黨辦測算的黨費標準,每年年初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標準,年終公布一次實際繳納黨費情況。
2、為了有利于醫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對各黨總支、支部收繳黨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我院實行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小組長作好黨員的黨費收繳登記,年底自留一份登記冊。
3、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應在每月末將黨費按時繳納至黨辦,以便按時上交衛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70%上繳給衛生局黨費專戶,30%為自留黨費。
5、離退休黨員按萬州委辦發〔20xx〕10號文件精神執行。將離退休黨支部實際上繳黨費的50%,定期返還給該支部,作為開展活動費用,專人管理、?顚S。
四、黨費使用
1、自留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培訓、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黨內表彰、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等。
2、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顚S茫坏门沧魉。
3、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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