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加班規章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班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加班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加班管理工作,明確加班的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加班原則
1、公司鼓勵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四、加班范圍及規定
1、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為加班。
2、因生產需要員工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員工結算加班工資標準:3、5-4小時按半天計算,7-8小時按一天計算。
五、加班申請、審批、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提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審核批復。
2、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六、加班分配
1、如公司計件員工需要加晚班,如有品質部或技術部任一部門同時需要加班,倉庫和生產部就無需再派人值班,由技術部或品質部代值班。
2、技術部、品質部如無加班,生產部或倉庫安排其中一人輪流值班。
七、員工的加班計酬標準
1、計時員工加班費標準:120元/天、60元/0、5天。
2、加晚班的晚餐補貼5元
3、如當天加班超出時間一小時以上的,并當月累計3、5-4小時的按半天計時。累計達7-8小時的按一天計時。
4、加班費在當月員工工資一同支付。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加班規章制度2
一、加班范圍及規定
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回申請部門。
4、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1、 加班工資結算
2、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5、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加班工資。
6、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7、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加班規章制度3
一、基本原則
(一)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準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間,然后由局審批,同時核準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具體規定
(一)加班范圍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二)非加班范圍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采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范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范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間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三)法定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間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間與折算:加班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時間執行,自3小時開始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現加班期間脫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每天再分別加20元。
(1)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x3x0.7+20元
(2)加班期間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接到用戶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脫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戶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后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于辦公室。
加班規章制度4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規范公司加班調休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的加班調休。
二、加班原則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周末、節假日)加班調休。加班起始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計加班。
三、加班審批程序
1、 計劃加班:根據工作計劃需加班者,須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批準后方能加班。
2、 應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臨時加班者,須在加班日當日或次日(當日或次日為非工作日的',順延至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補簽后方能予以確認記錄。
3、員工加班須經處室經理、分管領導審批簽字,處室經理加班須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分管領導加班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
4、未按要求填寫、審批或未按時提交《加班工作記錄單》的,人事處不予確認記錄,不計算加班。
四、調休
1、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人事處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事假,可按1:1的比例沖抵。員工加班以調休形式補休的,原則上在12個月之內調休完畢。
2.以調休沖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數里沖減,如果員工請假時沒有可調休假期的,則不允許用未發生假期沖抵事假。
3.原則上,所有員工調休須提前一天填寫《調休申請單》,一般員工調休需處室經理簽字同意,處室經理級以上人員調休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調休人需將簽字確認后的《調休申請單》交人事處登記備案后,方可休假。調休期間正常計算工資。
4.員工調休一次最少半天。調休一天以內(含一天)的,由處室經理審批,連續調休兩天(含兩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審批,連續調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擅自調休的,以曠工論。
五、附 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
2、本制度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加班規章制度5
1.加班種類
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2.加班認定
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2.1.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3.加班審批程序
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4.加班免除
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4.3.3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
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2.加班調休
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7.附則
7.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7.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7.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8.附件
8.1《加班審批單》見附件一。
注:1、加班時間、加班事由、結算方式均由申請人本人填寫;
2、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申請單(背面)
說明:
1、本表格必須由加班員工本人填寫
2、每次加班必須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批準,未經批準的加班為無效加班
3、請加班者月末將加班申請單交部門,由部門統一交人力資源部
4、加班工資隨當月工資發放
5、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分管副總和部門經理。
加班規章制度6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現對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補充說明:
一、適用范圍
上海采埃孚轉向系統(煙臺)有限公司管理技術人員。
二、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加班認定
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一般情況下工作做不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自己不能控制的情況如審計、盤點、月末結賬、配合外單位設備安裝等特殊情況下增加工作時間的,作為加班計算,
四、加班規定
1、技術管理人員崗位工資已經考慮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殊情況除外)。當月加班時間小于等于16小時的,由所屬科室經理審批;當月加班時間大于16小時的,須經所屬部門總監審批;原則上當月加班時間必須控制在36小時之內,如當月加班時間大于36小時的須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2、為有效控制加班和簡化操作,對于因工作需要經常早出晚歸的中高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可采用加班協議制。
3、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殊情況除外),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4、技術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應由各部門/職能科室根據工作情況及時換休,原則上必須在隨后2個月內換休完畢。
換休需填寫請假單,并注明加班和換休原因,由所屬科室經理或總監審批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對于未設部門總監級別的子公司,由所屬職能科室經理審批。) 對于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換休的,按規定進行加班工資的結算。
5、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資結算。
五、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加班規章制度7
一、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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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須為前提,即必需是為了完成局支配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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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職工歇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開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浮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準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光,然后由局審批,同時核準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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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完成局支配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需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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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實行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光等適當的工作和歇息方式,確保職工的歇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狀況不屬于加班范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范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伸工作時光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光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ㄈ┓ǘ影鄷r光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光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光與折算:加班工作時光按正常工作日時光執行,自3小時開頭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覺加班期間脫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采取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天天再分離加20元。
。1)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x3x0、7+20元
。2)加班期間浮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接到用戶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覺一次扣罰50元;浮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本人有意延伸投遞時光,不嚴格根據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覺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脫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戶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全部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準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后按照局詳細加班人員根據加班費計發標準分離核發(加班考核狀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光應完成的工作任意遲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浮現在正常上班時光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開漏報;加班若浮現虛報、漏報狀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于辦公室。
加班規章制度8
1、講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本職工作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員工若因個人原因未能完成分內工作的`超時工作,不作加班論。
2、特殊工作需要,或人手緊張需要加班,部門經理可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表》,報總經理審批,送總經辦備案;臨時應急加班,部門經理可先安排人員加班,但必須在第二天補填《加班申請表》報總經理審批,送總經辦備案。
3、原則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經理必須嚴格把關,規定加班人數和時間,填寫加班表格,報總經理審批,送總經辦備案
二、加班處理:
1、當月的加班在當月以同等時間予以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需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累計補休或補薪。
2、未能安排補休的,國家法定假期加班以補薪計酬方式發給員工。
加班規章制度9
1、 加班
原則上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因生產或工作需求部門負責人可適當安排相關人員加班以便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1)員工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經部門經理同意并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才有效,部門每月將《加班申請單》報綜合部匯總。(員工保留《加班申請單》存根,以便后期調休或算加班工資之用)。有指紋考勤機的部門的加班記錄應與考勤機上的記錄相符合,如有出入按指紋考勤機的記錄為準。
(2)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記時起點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的依據。(加班補貼或調休見以下調休制度)
(3)各部門在員工加班后,應盡量安排員工調休,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調休應在一年內使用完畢。由于工作關系,無法安排調休的`,綜合部將根據實際情況計發員工的加班工資。如因當天請假影響工作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2、 調休
(1)除員工經公司認定的加班工時可作為調休使用以外,員工因工作關系,當月應休未休的工時可根據具體加班工時進行調休(所有調休在每年12月31日時清零),另是否可累計調休應視部門工作情況而定。
(2)若當月無加班工時(且又無預留的加班工時)的情況下,如要請假可用帶薪年休假或事假,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調休。調休事先填寫《調休申請單》并由部門經理的批準后,每月報綜合部。
(3)重大節假日前后若無特殊情況不可進行調休和請假(特殊情況包括結婚、親人去世),另省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適當安排調休或請假。
加班規章制度10
一、綜述
1、公司倡導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員工在工作時光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倡導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光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歇息時光。
3、因公司特別狀況需要暫時加班的,公司全部員工必需聽從命令。
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協作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光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支配協作工作。
二、加班類型及申請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一支配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方案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假如不能在規定時光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光將視為無效。
5、緊張任務
特別狀況需要暫時方案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xxxxxx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
假如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根據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照實打卡,記錄加班時光。
三、統計
行政人事部要在每個月末要對加班舉行統計,作為支配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四、加班補償
1、員工平常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實行調休的方式舉行補休。
2、公司支配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實行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舉行補償。
3、因為公司的緣由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支配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4、加班補貼的發放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光對應加班時長來支配。
5、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需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賦予加班調休。
五、罰則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光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xxxxxxxx元。
2、為獵取加班補償,采納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時光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舉行加班者,一經發覺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xxxxxxxx元。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虛報加班的,根據xxxxxxxx倍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擔當,并按照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舉行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本屬正常工作時光完成的工作任務卻支配加班的,根據xxxxxxxx倍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擔當。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加班人員、頻次、時光支配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判。
加班規章制度11
一、 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總裁辦司機以及北京分院司機。
四、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員工在使用車輛時,需對車輛使用登記表認真填寫,不得虛報、瞞報。有義務配合人力行政部審核加班情況。
2、駕駛員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補休時間,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違紀,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嚴重者將以辭退。
3、安排加班人員不得有抵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五、加班補貼辦法
1、總裁辦司機:
a 工作日晚八點后出車補助20元;
b周末出車補助150元/天(超過3小時,不足3小時的按照100元處理);
c節假日出車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的3倍核算。
2、北京分院(接送專家)司機:
a工作日晚9點至晚12點出車補助100元,12點后出車補助150元。
b周末出車補助150元/天;
c節假日出車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3倍核算;
d 如需用私家車,按照工作時間出車程表數據每公里補助1.5元,公司將不再承擔工作期間使用所產生的油費、車輛保養費、維修費以及保險費。
f 每天手機都應處于開機可接通狀態,如有事情隨叫隨到。
六、加班審核辦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行車單,得到同車人簽字確認,次日經人力行政部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生效。
2、簽字確認后行車單交至人力行政部統一登記存檔,申報加班補貼。如不履行等同自動放棄。
建議;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及出現虛報行為。加班補貼費用應劃歸加班用車單位或部門承擔。
加班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第三條本規定不適用于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第三章加班原則
第四條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五條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第六條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第七條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條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記錄表申請加班,經有關主管批準后方能加班。
第九條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有關主管驗審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條每月人事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加班費用計算
第十一條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1.5倍×加班時間22天×8小時
第十二條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間22天×8小時
第十三條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間22天×8小時
第十四條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
第六章調休
第十五條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第十六條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并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加班規章制度13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現對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補充說明:
一、適用范圍
上海采埃孚轉向系統(煙臺)有限公司管理技術人員。
二、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支配加班時,必需結合加班人員身體情況,對加班頻次、時光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光的間隔做出合理支配,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支配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加班認定
各部門惟獨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歇息時光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延續生產、運送或作業的。
2、須利用歇息時光和節假日停產時光舉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3、發生自然災難、事故或者其他緣由,威逼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張處理的。
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張任務的。
5、普通狀況下工作做不完,延伸工作時光的`不算加班,惟獨在自己不能控制的狀況如審計、盤點、月末結賬、協作外單位設備安裝等特別狀況下增強工作時光的,作為加班計算,
四、加班規定
1、技術管理人員崗位工資已經考慮了普通性加班因素,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需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別狀況除外)。當月加班時光小于等于16小時的,由所屬科室經理審批;當月加班時光大于16小時的,須經所屬部門總監審批;原則上當月加班時光必需控制在36小時之內,如當月加班時光大于36小時的須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2、為有效控制加班和簡化操作,對于因工作需要常常早出晚歸的中高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可采納加班協議制。
3、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需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別狀況除外),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4、技術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應由各部門/職能科室按照工作狀況準時換休,原則上必需在隨后2個月內換休完畢。
換休需填寫請假單,并注明加班和換休緣由,由所屬科室經理或總監審批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τ谖丛O部門總監級別的子公司,由所屬職能科室經理審批。)對于確因工作需要無法支配換休的,按規定舉行加班工資的結算。
5、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所有以加班工資結算。
五、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照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光。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狀況統計核對。核對發覺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全都的行為;
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加班規章制度14
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確加班費給付條件、流程和標準,特制定《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條員工加班分為兩種,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調集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員工申請并經批準,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非指定加班。
第四條加班費是指公司為員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所給付的報酬。
第五條公司倡導高質、高效的工作模式,嚴格控制各類加班。
第六條高級主任(一般專業人員三級)及以下職級員工加班,符合本規定其他條件及按照相關流程申請加班的.,可付給加班費。
第七條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參加公司內外會議、活動或培訓的,不視為加班。
第八條加班須事先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須在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并經本部門主管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總經理室分管領導批準。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門有三人以上同時加班,可以在當日下班前統一申請并填寫《加班申請單》。
三、指定加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或組織者在當日下班前統一填寫《加班申請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第九條加班審批職責。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加班的真實性與必要性,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加班的條件規定。
第十條加班費計算。
一、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
二、加班費以員工的時薪為基礎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x時薪x給付倍數,其中,時薪=崗位工資/月法定工作小時數(目前為167.4),給付倍數標準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給1.5倍;
四、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3倍。
第十一條加班費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二條加班餐費補貼。
一、加班人員可申請誤加班餐費補貼。
二、加班餐費補貼為10元/餐,可申請的餐數標準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過2小時,可申請1餐;
(二)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3.5小時以上,可申請1餐;
(三)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7小時以上,可申請2餐。
第十三條雙休日加班的,須安排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付給加班費;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應優先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須付給加班費。凡未曾按照本暫行規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費申請的,公司不予確認,不支付加班費。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加班規章制度15
一、適用范圍
1、公司本部人員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適用本規定。
2、公司臨時、緊急安排的加班,適用本規定
二、加班的原則
公司不提倡員工無意義、低效率的加班工作,公司希望員工能充分利用好上班時間,高效率地完成日常工作。如確實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則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加班時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公司嚴厲杜絕加班時無效率、無紀律和散漫等現象。
三、加班規定
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經理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稱為加班。加班分應急加班和計劃加班兩種。
1、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和緊急,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的,稱為計劃加班。
3、加班時間的計算
(1)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即加班至夜晚十點算半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2)以4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即4小時為0.5個工作日,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 4、下列情況不屬加班
(1)管理人員因處理職責范圍內的管理事務、開會、學習、處理業務,不能按時下班和需要增加工作時間的。
(2)普通員工因集體學習、開會以及其他的集體活動不能按時下班或不能正常休息的。
(3)員工在標準工作時間本應能完成的工作,因個人技術不熟練、消極怠工等原因不能按時完成,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4)已經享受固定津貼的特定人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完成職責規定工作的。
(5)其他不能確認加班的活動,而導致不能按時下班的。
四、調休規定
加班補償原則上以調休為主,以服從工作為前提,員工如需要調休,需提前填寫《調休單審批表》,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休。
1、當月發生的加班,原則上當月安排調休,特殊情況無法安排調休的可累積,但必須在兩個月內調休完畢,否則以加班費補償。
2、調休時間標準:工作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五、加班申報程序
1、所有的加班須以部門名義申報,經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加班。
2、工作日加班,應于加班當天下午17:00前將部門的`加班情況匯總至《加班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3、周末加班者,應于周五下午17:00前將部門加班情況匯總至《加班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4、非計劃或緊急需安排加班的,可電話向公司領導申請加班,事后補填《加班審批表》。
5、派工出差在外的,其出差期如含有周末和法定節假日的,不計算加班。
6、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的加班情況,做好有關調休和加班統計工作。
7、公司安排加班人員補休而不休息的作自動放棄補休。
六、加班考勤紀律
各部門要嚴格控制加班,嚴肅加班紀律,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消極怠工,如有以下情況出現則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的,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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