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是一個角逐的過程,是能力與能力、細節與細節之間的較量,因此入圍面試的考生在備考期間一定要考慮到各個方面的細節,爭取全面攻克。
陽光原則是銀行面試中“人際關系的意識與技巧”這一測評要素考察的重要原則。這一原則是指我們需具有陽光的心態去看待他人的做法與工作中遇到的事情,即便他人對我們有誤解、批評、非議、指指點點等,始終用一種陽光的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去看待。
但是,很多考生并沒有真正掌握陽光原則的內容。很多考生雖然學習了陽光原則,但在答題時未能恰當運用。下面中公教育專家就為各位考生總結未能恰當運用陽光原則的幾種情況:
1.答題時候過分強調“用陽光的心態去思考”。很多考生只是通過言語強調,向考官表示我是站在陽光的角度去看他人的,并沒有能讓考官了解考生具體是如何思考的,理由、依據是什么。只是著重在嘴上強調,只能讓考官看出考生是經過培訓的“套路化”答題方法,無法博取考官的好感。
2.雖然看似陽光,但是在表述的過程中往往會使用一些“我不會認為這是老同事在刁難我”“我不應該因領導的批評而產生怨氣”等話語。這些話,看似考生在用積極的心態去對待同事,對待領導,但是也會無形中給考官傳遞一些負面情緒。這些話在考官聽來,會認為考生從內心還是沒有用陽光的心態去看他人,只是為了面試為了迎合考官而故意這么說。
3.只是用陽光的心態看自己的問題,沒有用陽光的心態看他人?忌径寄軌蛘莆彰鎸λ说呐u、質疑要調整自身心態,要做到反思自身工作。但是在分析他人為何提出質疑時,仍舊認為他人是因為不滿意我們的做法或行為方式。他人是自己的一面鏡子,如何看他人,就體現了我們如何看待自己。如果不學會同樣用陽光的心態去看待他人,也會讓考官認為,考生沒有真正做到陽光心態。
那么,如何去良好地運用陽光心態,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規避以上的三點,同時做到:第一,從內心去進行陽光心態的調整,而不過多的在嘴上強調,應貫穿在意識當中;第二,避免用負面詞語向考官傳遞負面信息,放棄“我不認為”“我不會”“我不要”,取而代之的是“我認為”“我會”“我要”;第三,用陽光的心態看待他人,看到他人的優點,優勢,可能存在的好的初衷,所發生事件可能相對美好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