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企業的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符合條件的,憑有關轉業證件,金融部門應當提供低息貸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辦理。從事個體經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對為安置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就業而新創辦的企業,凡安置的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占企業人員總數的60%(含60%)以上的,憑有關轉業證件,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就業培訓,貫徹“個人自愿、按需培訓、依托社會、政府協助”的原則進行。
省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全省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就業培訓,市(地)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提供就業培訓信息。
培訓工作應當針對社會對人才需求合理設置專業課程,加強定向職業技能培訓,以提高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就業競爭能力。對參加全國統一組織考試取得專業技水 資格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地方用人單位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
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就業指導,由各市(地)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部門具體負責。主要提供就業咨詢,發布就業信息,組織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擇業軍 轉干部人才網。自主擇業軍轉干部根據本人自愿可進入各級人才市場。各級人才市場要做好服務工作。建立自主擇業軍轉干部人才信息庫,向用人單位推薦,并簽訂 相關協議。各級人才市場對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要免收個人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