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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時間:2024-11-17 07:42:47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錦集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錦集14篇]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依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全部正式員工。

          其次章 責任與權限

          第3條 (責任與權限)

          3-1 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別貢獻的員工賜予榮譽稱號激勵和物質嘉獎;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賜予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 此規則的說明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運營程序

          第4條 (嘉獎)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賜予榮譽稱號激勵和獎金嘉獎。

          4-1 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同等方面,有特別貢獻的或獨創創建取得顯著成果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 愛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 因其它特別貢獻應當賜予嘉獎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 獎金額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嘉獎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主動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嘉獎涉及對象:公司全部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加、幫助事故、事務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聽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主動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削減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2

          廣告印務員工獎懲制度

          一、目的:為維護本部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位員工要加強政治思想學習,本部對員工的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員工的處分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以輔的原則。

          三、員工所接受的每一次獎懲都以現場通報并當時記錄的形式進行;

          1、獎:是本部對起正面效益員工的嘉獎。按照不同的.表現給予不同現金的嘉獎。獎分為鼓勵獎和突出獎。

          a、鼓勵獎----表示員工當月表現平常,沒犯錯(沒被本部處分,當月未請事、病假者可獲得),一次性獎現金20元。

          b、突出獎----表示員工當月表現突出,工作效率高,質量好,一次性獎現金50元。

          2、懲:是對本部負面效益事件做出的責任處罰。按照事件的責任大小和性質給予不同現金的處罰。懲分教訓和嚴懲。

          a、教訓

          員工有以下情形的予以“教訓”,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20元現金作處罰。

          1)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2)不遵守考勤制度,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

          3)同事之間相互漫罵吵架情節尚輕微者;

          4)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5)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6)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撤離工作職位者(如飯后沒有業務處理半小時內除外);

          8)對個人工作區間衛生未打掃,用具擺放不整齊者。

          b、嚴懲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予以“嚴懲”,將從當月工資內扣除50元現金作處罰。

          1)違反“員工行為管理規定”和自己相應的“職責”之任意一條者。

          2)固玩忽職守造成本部損失但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嚴重違反考勤休假制度,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4次以上者。

          6)逼搶公司重要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客戶資料者。

          7)工作帶情緒,對客戶態度惡劣,蓄意不接單者。

          8)滯后交單或錯單者,對錯單和工作出錯知情不報,蓄意隱瞞或代他人隱瞞者,一并連帶責任。

          9)工作出錯,對本部名譽、經濟造成損失者;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3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__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怕毠ぐl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剖鹿拾l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窃诎踩a、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仍诎踩芾怼踩夹g、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蓪`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胚`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蔁o“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什鹦痘虿挥冒踩雷o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税l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虒φJ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推茐氖鹿尸F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谓拥健笆鹿孰[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习l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兄貍鹿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野l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枪ぷ鲌龅(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瘸秶褂迷O備者;

         、煞翘胤N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书_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宋唇浽试S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精選篇2)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4

          1.1目的

          為激勵員工奮發向上,做出更大的成績,防止和糾正違規失職行為,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所有員工的獎勵和懲罰工作。

          1.3獎懲種類

          1.3.1獎勵,指對員工工作業績或行為的正面激勵,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行政獎勵:嘉獎(包括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標兵、勞動模范等稱號),職位晉升。

          2)經濟獎勵:包括發放獎金。

          1.3.2懲罰,指對員工工作業績或行為的負面激勵,

          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行政懲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職位降級、辭退。

          2)經濟懲罰:罰款。

          獎勵條件

          2.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

          1)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節約資源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效果的;

          2)盡忠職守、品德優秀、克己奉公、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3)細心維護工廠財務和設備,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的;

          4)績效考核優異的。

          2.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獎金或晉升職務。

          1)在科學研究、產品設計、工藝設計、技術改造、技術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2)對企業經營管理有重大改革、改進、經采納成效顯著的;

          3)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到預期目標的;

          4)提前完成施工和搶修任務,顯見效益的;

          5)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發生的;

          6)對維護公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的`;

          7)績效考核特別優異的。

          懲罰條件

          3.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2)擅自運用他人經管的設備、工具的;

          3)污染工廠環境的;

          4)防礙生產工作秩序的;

          5)造謠中傷他人的;

          6)上年度績效考評成績為較差的。

          7)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3.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獲準假擅離工作崗位的;

          2)因個人原因,延誤公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對上級的命令有不同意見,而違抗指揮的;

          4)指揮不當造成重大錯誤的;

          5)對同事有脅迫、恫嚇行為的;

          6)在廠區內吸煙或酒后上班者;

          7)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者;

          8)尋恤滋事,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9)違章操作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

          10)違反指揮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

          3.1.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職。

          1)泄露公司秘密的;

          2)一年內記過2次的;

          3)由于瀆職、失職、失察造成重大損失者;

          4)上年度績效考評成績為差的。

          3.1.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1)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5)員工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6)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處罰的;

          7)績效考考核成績連續兩次為差的。

          獎懲的組織實施

          4.1公司人力資源部是獎懲的組織和實施單位。

          4.1.1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成立公司獎懲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提交的獎勵或處罰申請進行審核與調查,在確定事實無誤后根據制度規定實施獎勵或懲罰。

          4.1.2人力資源部每年度可以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提出公司獎懲方案(嘉獎、晉升、降級),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2公司各部門是獎懲的提出和配合實施單位。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員工的工作或行為表現提出獎懲申請,報獎懲小組審核,在獲得批準后應配合人力資源部和獎懲小組進行實施。

          4.3懲罰申訴

          員工對處分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決定十日內向公司辦提出申訴,但未改變原決定之前仍按原處理決定執行。

          附則

          5.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修訂,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

          5.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并對相關問題進行解釋。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5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公司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后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4、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5、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積分以辦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2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20分或超過2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

          利用公司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

          發現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并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6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于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吧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吧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吧采納的(需提交書面文本)保護網吧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斗爭,避免網吧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吧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吧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并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后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節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婦女節由網吧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 五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余100元

         、 初初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㈤ 所有員工生日,網吧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于網吧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新員工培訓規程

          1目的

          為規范員工進廠培訓和上崗考核,使新員工盡快適應公司需要,企業盡快發揮新進員工聰明才智,達成雙方的相互認知和協調統一,特制訂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

          3.1.2安技處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綜合部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保安部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各生產車間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具體規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紹(責任部門: 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來自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 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

          3.1.2安技處 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 綜合部 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 保安部 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 各生產車間 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 具體規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紹 (責任部門:綜合部 4課時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處湖北省公安縣。

          4.1.2 公司生產的產品:公司生產各種型號的汽車齒輪和前后橋。

          4.1.3 公司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的介紹。

          4.1.4 公司的.采購網絡和營銷網絡的介紹。

          4.1.5 公司通過的質量認證的介紹。

          4.1.6 公司的發展思路:

          通過股權轉讓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東,新股東為公司帶來了新的發展思路和運作機制,大大促進了公司業務的發展。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安全管理常識。

          1、主導業務:汽車零部件的生產與經營。

          2、路橋建設。

          3、城市基礎設施。

          4、房地產開發。

          5、高科技領域。

          4.1.7 公司的創新機制:

          通過資產重組,公司的主業將會更加突出,并將在新的業務領域面臨更大的發展機遇,切實轉換經營機制,以創新促發展,公司必將迎來一個嶄新而輝煌的明天。

          1、管理創新。

          2、技術創新。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7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8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責任與權限

          1、對在公司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犯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此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

          第四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拓展業務市場,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改革,合理利用自己豐富的社會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運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做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6、對有特殊貢獻的公司(部門)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核準,并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9、對年終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根據當年的具體經營情況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五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六條處罰實施細則

          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犯相關規程,造成服務質量降級、設備報廢、其他惡性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并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具體運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4、員工違犯下列規定之一的,由行政辦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經濟損失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3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3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5)下班未關空調、電腦、照明燈等電源者,罰款50元。

          (6)上班期間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者,罰款50元。

          (7)上班時間打游戲、上網聊天及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超過5分鐘者,罰款50元。

          (8)辦公室衛生差,辦公桌上胡亂堆放雜物者,罰款30元。

          (9)與同事爭執鬧情緒,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罰款50元。

          (10)酒后胡言亂語,說與工作無關的話語,挑撥糾紛者,罰款100元。

          (11)工作期間員工之間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者,無論原因如何、責任大小,均對當事雙方視情節予以200 ~500元罰款,同時各自承擔由此引發的個人經濟損失。

          (12)遲到,早退,曠工等相關處法令按規定,詳細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條處分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門處理)向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申報,經核查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第八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行政辦公室整理裝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工作績效考核、工資晉級、職務升遷等的依據。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9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5、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6、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

          2、在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2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2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2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9、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連帶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0

          第一條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主動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允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依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其次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全部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嘉獎或懲罰方式:

          1、懲罰方式:現金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嘉獎方式:公司實行紅包嘉獎制度,依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狀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嘉獎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嘉獎,程序如下:

          1、員工舉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懲罰方法,員工假如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賜予以下懲罰:

          1、通報指責;

          2、經濟懲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賜予嘉獎

          1、完成本部工作安排指標,創建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接受,并取得肯定效益的;

          3、節假日常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仔細、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賜予嘉獎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指責并作懲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游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稍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阻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與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協作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干脆責任,對部門人員嘉獎或懲罰擔當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嘉獎、懲罰數的200%的比例嘉獎、懲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懲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聽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懲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懲罰當事人擔當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覺問題不剛好訂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懲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覺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接著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覺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擔當,懲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相互監督、檢查,發覺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睬議確定。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1

          第一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六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七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九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十一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2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2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3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4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

          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6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7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8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處罰。

          第9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10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11條各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12條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

          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14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15條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16條員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監察制度規定提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

          第17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18條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平臺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別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5)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6)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獎勵、12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獎勵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獎勵100元。

          (3)工齡工資獎。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底薪加100元。

          (4)帶薪年休假。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

          3、其他獎勵:

          (1)銷售冠軍獎。

          針對所有營銷的員工,銷售冠軍獎分為:周銷售冠軍獎和月銷售冠軍獎!

          周冠軍獎每周評選一名(銷售系數第一名),獲得周冠軍獎的員工,公司直接獎勵現金100元;月銷售冠軍獎每月評選三名(月銷售系數前三名),第一名現金獎勵500元;第二名現金獎勵300元,第三名現金獎勵200元。(只有當月完成公司規定任務的銷售員工,才有機會評選月銷售冠軍獎)。

          銷售系數公式如下:

          銷售系數=銷售金額/公司規定各門市銷售額。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明確獎懲,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員工獎勵分下列三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獎金20元;

          (二)記功:每次加發獎金100元;

          (三)大功:每次加發獎金200元。

          獎勵于作出獎勵決定后的最近工資發放時一并發放。

          第五條員工懲戒分下列四種:

          (一)警告:每次處罰10元;

          (二)小過:每次處罰50元;

          (三)大過:每次處罰100元。

          (四)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處罰300元,立即辭退,不予經濟補償。

          警告、小過、大過的處罰,于作出懲戒決定后的最近工資發放時予以收繳;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罰,于離職工資結算中扣除。

          第六條懲戒的累積

          當月三次警告則補記一小過;當季度三次小過則另行記一大過;當年度第三次記大過的,處罰300元,立即辭退,不予經濟補償。

          連續曠工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者,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處罰300元,立即辭退,不予經濟補償。

          第七條獎勵事由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給予員工嘉獎:

          1.工作積極努力,全力配合,使工作高質高效完成;

          2.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3.有其它功績,足以表揚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給予員工小功:

          1.提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頗有成效者;

          2.發現職責外的`事故,予以迅速報告或妥善處理,使公司的利益免受損失的;

          3.管理人員積極認真培訓、管理下屬,使下屬進步較快者;

          4.有其它較大功績,成績優異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給予員工大功:

          1.在改善公司經營管理、節省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較大貢獻者;

          2.不畏暴力威脅,維護廠區安全,且對維護公司財產、形象有貢獻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公司損失者;

          4.敢于檢舉、糾正損害公司利益、違章違紀之行為者;

          5.有其它重大功績,足為其它員工楷模者。

          第八條懲戒一般規定

          一、各位員工必須愛惜公司的一草一木,嚴格遵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講究衛生、服裝整潔、佩戴好員工證、禁止穿拖鞋上班。若有違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二、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三、各級管理人員及保安人員在不違背國家的法律嚴格執行任務時,全公司員工必須給予全力配合與協助,不得有無理頂撞、辱罵。若有違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四、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擾亂生產秩序或工作秩序者,依情節的輕重給予處分。

          五、對公司資料隨意轉給他人者,除追償公司損失外,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禁在公司內賭博或變相賭博的行為,若有違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第一次記警告,第二次記小過,第三次記大過,第四次因屢勸不聽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立即辭退,不予經濟補償。

          七、因特殊原因(如停電、待料等)公司可依據情況調整工作時間,員工須配合。否則,依情節的輕重給予處分。

          八、員工于上班時間內,工作不力、生活散漫或不服從指揮者,將依情節輕重處分,作為懲戒。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篇14

          一、基本制度和成員要求

          1、嚴格考勤,勵志社成立后至少每周舉行一次例會,參會者應提前五分周到場到工作人員處簽到,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曠會。

          2、例會以討論為主要開展方式,堅持民主,認真廣泛的聽取每位社員意見或建議,望大家積極發言。

          3、勵志社組織外出采風時,成員必須嚴格聽從社團干部的統一安排。

          4、勵志社全體成員要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和校紀校規。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開展活動,在校內不得進行宗教活動(包括傳教、發展成員、做禮拜等)。

          5、如有校內或校外的演出任務,要認真對待,力求演出高質量的節目。

          6、勵志社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校規校紀以及服從社團組織人員的'組織領導。一經發現違反校紀現象,立即勸退。

          7、勵志社成員之間,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同進步,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和主觀能動性。

          8、勵志社全體成員都應有一顆熱愛戲劇文化和社團生活的心。

          9、勵志社全體成員必須認真參與社團例會,積極履行社團工作職能,如有活動,活動道具要妥善保管,不得胡亂破壞或丟棄,保持社團活動地點的整潔、干凈。

          10、勵志社全體成員應善于傾聽各種意見,密切團結廣大同學,實事求是,要有進取精神。

          11、勵志社全體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擔社團工作。

          12、勵志社成員應認真、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練習任務。

          13、勵志社成員不得擅自把非社團成員帶入社團參加活動。

          14、參加社團活動時必須嚴格聽從老師或社長有關負責人的安排,不得隨意講話,走動,破壞會議紀律。

          二、請假和獎懲制度

          1、若有事必須向正副社長請假或向其所在的部門部長請假,再由部長向上遞交請假者名單。凡不請假,無故缺席社團活動三次以上者,將給以除名。

          2、社長根據社員表現采取一定的措施,勵志社對社團貢獻突出的成員將予以獎勵及表揚。

          附則

          1、全體社團成員都應該遵守本規定,維護學校和社團秩序。

          (注:若有成員違反以上條例,社團社長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對該社團成員作出適當的處理)

          2、本規定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屬社團社長。

          3、前一任社長有權對現任社長(當屆接班人)提出建議和彈劾現任社長(僅一次機會)重新選舉新社長。

          (制度暫定如上,如需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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