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細則(實用15篇)
員工管理細則1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 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 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 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 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員工管理細則2
一、儀容儀表
1.進入工作崗位須著工作服、帶工作帽(護理人員),并保持制服干凈、整潔。如有污漬和破損應及時更換,違者扣除1分/次
2.前臺、
導檢人員服務時要采用站立式服務,不得坐在座凳、走道、地毯和地板上;違者扣除0.5分/次
3.行走時身體不得傾斜,站立時不得東倒西歪,駝背、聳肩、靠墻;違者扣除0.5分/次
4.女員工要求淡妝上崗,不得濃妝艷抹,不得涂有指甲油,耳飾品不得長過耳垂,雙手只限戴戒指一個,不得留長指甲;違者扣除1分/次
5.不得穿高于工裝的鮮艷內衣在工裝內,違者扣除0.5分/次
6.佩戴工號牌,梳規定發型,統一工花,工鞋,違者各扣除0.5分/次
二、服務質量
7.堅持服務第一、顧客至上的原則,無論什么情況不準與顧客爭吵。違者每次扣5分/次。
8.使用微笑服務,要求面對每一賓客都要真誠地微笑;違者扣除1分/次
9.與客人交談時應全神貫注,不得東張西望,給客人不禮貌的感覺;違者扣除1分/次
10.客人需要服務時應快速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違反本部優質服務的承諾制;違者扣除1分/次
11.違反和私自更改接待服務流程,影響服務質量;違者扣除1分/次
12.對領導、同事、賓客不禮貌;或因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違者扣除3分/次
13.對其他員工之嚴重違紀行為知情不報或蓄意隱瞞;違者扣除1分/次
14.對上級分配之工作員工私自進行分工;違者扣除3分/次
15.交接班時未將未完成之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或接班人未到達,交班人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值班人員未做值班紀錄的。違者扣除1分/次
16.清掃房間衛生時隨意移動客人的行李物品;違者扣除1分/次
17.進入客房不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引起賓客投訴;違者扣除3分/次
18.未接到相關人員或相關部門授權,私自給他人開門進房;違者扣除1分/次
19.當班時間內工作任務未能及時完成且不報告上司;違者扣除3分/次
20.對客服務表現出不耐心,引起賓客投訴;違者扣除5分/次
21.發現可疑情況未及時上報引發不必要的事故;違者扣除1分/次
22.因員工疏忽引發差錯、事故,影響酒店聲譽;違者扣除1分/次
23.員工不遵守外事紀律,與客人私下交往,與客人在一起時表現過分親熱;違者扣除1分/次
24.員工拾到顧客遺留或丟失物品和現金,須及時上交。違者除退還原物或現金外,另扣5分/次。
25.違反上級或酒店發出的合法指令;違者扣除3分/次
26.工作中受到賓客投訴,形成部門投訴的;違者扣除2分/次
27.工作中受到賓客投訴,形成中心投訴的;違者扣除3分/次
28.當班時間使用方言,違者扣除1分/次
29.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違者扣除3分/次
30.經多次培訓、考核達不到酒店服務要求、條件;違者扣除2分/次
三、工作紀律
31.嚴格執行山莊的作息時間,在工作時間未請假外出,或私自縮短工作時間,違者扣除2分/次
32.無故遲到、早退,違者扣除2分/次。(5分鐘內為遲到,20分鐘以上為早退)
33.無故曠工一次,違者扣除5分/次。曠工累計達三次的,退回到人力資源部。(凡未經批準私自換班、擅自休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34.工作時間竄崗、離崗,接、打私人電話、私自會客、看報、看電視、吃零食、扎堆閑聊;違者扣除2分/次
35.員工上班時間不允許干私活、帶小孩,不準帶寵物,不準從事棋、牌等娛樂活動。違者扣除2分/次
36.工作時間內睡覺、精神不振或帶情緒上班,違者扣除2分/次
37.工作過程中哼小調,吹口哨等發出不必要的響聲;違者扣除1分/次
38.在酒店區域喧嘩、爭吵;違者扣除1分/次
39.值班人員值班工作任務未到位(叫醒、開關燈)?鄢狈郑
40.員工不允許利用工作之便給親友、熟人以超標準、優惠、免費、損害院方利益,收費打折或免費接待均須按有關原則。違者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另扣3分/次
41.私自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或客用物品;違者扣除2分/次
42.不準以任何方式向賓客索取財物或拉關系辦私事。違者除向賓客道歉、退還索取財物外,另扣5分/次
43.不準私自帶領未辦理住房手續的人員或親友到客房看電視、洗澡及其他活動。違者扣5分/次,并補齊房價。影響嚴重的,人事關系退回人力資源部。
44.私借餐卡或給外人帶餐的;違者扣除1分/次
45.嚴禁裝工作服外出;違者扣除2分/次
46.任何員工必須服從工作安排與調動,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違者扣5分/次)。
47.在酒店區域內亂寫亂畫;違者扣除1分/次
48.在工作時間或區域內吸煙;違者扣除1分/次
49.偷吃、偷拿、偷用酒店或客人任何食品、物品;違者扣除2分/次。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50.員工利用工作之便套取外匯、私收小費、禮物或客人物品;違者扣除2分/次
51.員工隨意收藏、傳閱、復制反動、淫穢畫刊、書報和錄像;違者扣除1分/次
52.員工無權復制、轉借樓卡。違者扣3分/次。遺失樓卡,需照價賠償,50元/張
四、工作程序
53.部門將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書面及實操考核。考核不及格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再不及格者,將報人力資源部,作出相應的處理。
54.查房不仔細,工作不認真等因個人因素導致集體財產流失;違者扣除1分/次,損失的物品照價賠償。
55.嚴格執行工作流程,準備工作不到位,工具車物品配放不齊全,扣除0.5分/次
56.嚴格執行工作流程,開門時,未敲門或程序不到位,扣除0.5分/次
57.清潔房間時未將工作車擋住房門口;或關著房門做衛生者。違者扣除1分/次
58.打掃房間不掛清潔打掃牌;違者扣除0.5分/次
59.房間物品要求按統一標準擺放;不整齊,或不到位者,布草有破損,未更換,扣除1分/次
60.工作中不嚴格執行“三輕”;違者扣除1分/次
61.抹塵不到位,房間衛生達不到標準;違者扣除1分/次
62.工作間內易耗品柜擺放不整齊、各工作用具擺放不規范,物品隨意堆放;違者扣除1分/次
63.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疏忽而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賠償經濟損失,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違者扣10/次)。
64.客房、公共責任區要求每日清掃,未清掃者扣3/次。
65.接聽電話,響鈴在3聲以上;或接聽電話,語氣生硬的,扣0.5分/次。
66.按操作程序操作,私自更改或不執行的,扣3分/次
67.做完房后,未將房間物品補齊;違者扣除1分/次
68.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故意消極怠工;或上班時間內工作任務不能及時完成且不上報者,違者扣除5分/次
69.曖水、涼水壺內不配置開水,導致影響服務質量;違者扣除1分/次
70.完成的`工作質量或工作效率達不到要求;違者扣除1分/次
71.換出的臟布草隨地亂放;工具藍,工具車亂放,沒有統一擺放。違者扣除0.5分/次
72..不及時清理樓層公共區域衛生,導致樓層公區內有煙頭、紙屑;違者扣除責任人0.5分/次
73.報表(包括清潔日報表)填寫不及時、不詳細、不真實、不準確;違者扣除1分/次
74.客人離院都要求更換干凈布草,長住人員根據客戶需求進行更換。違者扣2分/次
75.保持所管轄衛生責任區整潔衛生。發現紙屑、煙頭等,扣除責任人0.5分/次;如下班時間發現,扣除值班人員0.5分/次。
76.OC房客人動用酒水不及時報吧或補充酒水;違者扣除0.5分/次
77.對酒店設施設備不及時報修;違者扣除2分/次
78.洗地毯房間不吸塵或吸塵不徹底;違者扣除1分/次
79.發現地毯污漬不及時清除或上報;違者扣除1分/次
80.退房時查房、打掃房間衛生、做退房衛生、小整等各項工作超時者,扣0.5分/次
81.酒店區域內看見垃圾不及時清理者;違者扣除1分/次
82.洗衣單上不注明收取時間和收取人姓名及時間;違者扣0.5分/次
83.無故不參加培訓;違者扣除1分/次
五、宿舍管理
84.不得外人人員入住或留宿;違者扣除2分/次
85.不得私自更換宿舍;違者扣除1分/次
86.禁止使用違規電器;違者扣除2分/次
87.造成水、電浪費的,違者扣除2分/次
88.嚴禁私接電線,違者扣除1分/次
89.物品擺放不標準的,違者扣除1分/次
90.宿舍衛生不達標的,違者扣除1分/人/次
六、加分項
1.在工作中多次獲得客戶的贊揚,加2-5分。
2.在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加2-5分。
3.在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加2-5分。
4.積極編寫新聞稿件,并發表,加2-5分。
員工管理細則3
為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及時評估和辦公室成員的工作,激發辦公室人員的潛力和工作熱情,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1、協助醫院領導處理內部事務及時,統籌協調院內各部門工作圓滿周到。(10分)
2、及時匯報并安排做好醫院布置的各項工作,做好與各主管部門及兄弟單位工作協調配合。(10分)
3、醫院文稿的審核準確無誤,格式規范標準。(10分)
4、辦公經費、招待費用執行醫院規定,嚴格標準,無違規超標。(10分)
5、及時會同醫院相關部門擬定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審核報領導審批。(10分)
6、內外接待工作服務熱情,安排周到得體。(10分)
7、調度安排使用辦公車輛,控制車輛費用。(10分)
8、嚴格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登記管理,調配使用合理。(10分)
9、醫院的公章管理和使用登記規范嚴密。(10分)
10、醫院重大會議的籌備組織安排周到及時。(10分)
辦公室人員:
1、會議發言文稿,起草各類文件、申請、報告、總結,以及醫院上報下發的文件、書面材料及時規范。(15分)
2、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資料具體詳細,督辦落實會議決定事項及時。(8分)
3、組織醫院日常會議和其他事務性會議的.準備安排及時周到。(8分)
4、做好黨務、醫院文化、精神禮貌等工作。(10分)
5、宣傳欄資料制作更換及時。(8分)
6、公文、傳真、信函、包裹收發準確無誤。(8分)
7、醫院報刊、雜志、信函分發準確及時。(8分)
8、醫院領導材料的打印規范,復印準確及時。(8分)
9、電話記錄、傳達、登記準確及時無誤。(9分)
10、認真完成醫院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10分)
11、辦公設施及各類辦公保潔生活用品的領取、登記及發放嚴格。(8分)
注:每個崗位滿分為100分,與相應考核部門和主管領導按工作職責進行考核打分。
員工管理細則4
為提高全員素質,保證產品質量,更好的為客戶服務特制定本條例。
(一)檢驗工序管理制度
1.質檢人員必須依據倉庫開具的領料單進行領料{打包物料};
2.質檢人員在檢測物料(成品,半成品)前必須審好圖紙、工藝檔及要求,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改動檢驗工藝和參數,若有必要改動必須與相關工序聯系,預防和杜絕安全質量隱患,確保檢驗工作順利進行;
4.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解決,并做好記錄,把損失降到最低;
5.檢驗過程中實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自檢完的產品打上標記,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以次充好。
6.合格品經檢驗合格后,做好標示,放在規定位置,待合格產品打包入庫;
7.產品在流轉過程中嚴防磕碰,若有發現,將嚴肅處理;
8.質檢員依據領料單進行產品首件檢驗,如有不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并糾正;
9.質檢員在生產過程中要做到首件檢驗、中間巡檢、完工專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各工序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若有違犯,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上班制度
1.全體人員應事先做好準備工作,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生產現場。詳細了解設備運行情況以及一天的工作內容;
2.質檢員工對檢驗設備儀器須進行檢查,并進行書面記錄,檢驗設備每日需打掃清潔
3.質檢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現場巡視,對發現的問題,現場記錄清楚;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時,質檢人員應立即處理,
4.未經批準同意不得私自離崗。
5.檢查組長的工作:
1)檢查人員是否齊全,設備運行、現場環境是否良好;
2)檢查各項工作是否準備完備準確;
3)召開班前會,安排工作;
4)向上級及時匯報當天工作;
5)及時解決當天遇到的問題;
6.上班期間不準聚集談天;不準玩手機;不準竄崗;不準做與上班無關事宜;
7.下班提前5分鐘,總結一天的工作內容并做好工作報表報告上級;
8.確定檢工作臺面檢驗設備及周邊打掃干凈,方能下班;
(三)現場管理制度
1.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整齊,做好標記;
2.工、卡、量具擺放整齊嚴防摔碰傷;
3.設備保持清潔、潤滑、無故障;
4.下班前設備及周邊打掃干凈,不允許有鐵銷、產品、油污等存在;
5.嚴禁在生產車間、倉庫和禁煙區吸煙,一經發現,第一次罰款五十,第二次加倍,造成生產損失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6.生產車間分配的工作任務,員工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不得偷工減料,拖拉應付,消極怠工或擅離崗位,違者酌情罰款0元—50元。
7.嚴禁把公司的產品私自攜帶出廠,一經發現均按偷竊論處,處50元-100元罰款。
8.上班時間禁止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允許坐在貨框、機臺上,不得在生產車間嘻笑打鬧影響他人工作。
9.員工不得在車間打架斗毆、吵罵、詆毀管理人員,擾亂生產次序之言行,違者處50元—5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10.員工須愛護生產設備,針車設備由機修工協助定期保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準亂調、亂拆機臺,若因操作不善或蓄意破壞致設備損壞者。
(四)入庫管理:
原材料必須有保管員同交貨人親自交接,核對物資的規格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鋼材應涂色標志。按規定放置。半成品入庫應做到已檢品和待檢品分開放置,成品應依據檢驗員開據的檢驗單核對產品的型號、數量是否正確,符合要求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品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品一律退回。
安全事項: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斷電及其它不安全隱患。
(五)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1、出勤:時間調整時由辦公室統一公布通知。
工作時間:上午7:30-11:00,下午12:00-17:00
2、打卡(指紋):全體員工統一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打卡。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3、遲到:上班7:30以后算遲到。以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五元扣減工資。30分鐘后視為曠工。
4、早退:每天下午17:00前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按曠工處理。
5、請假: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由本人親自(非特殊情況,不準無故代請假)向車間主任請假或在當日上午7:30前用適當方法向車間主任請假,車間主任將未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0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6、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5天,予以除名?记谶^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規定處理。
(六)著裝制度
1、按照公司規定統一著裝要求;
2、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裙、短褲上班;
3、女員工把頭發束起來,不怡披頭散發;
4、按照公司規定佩戴口罩、手套、頭套等生產工具;
5、夏天著裝以舒適寬松為怡,不得穿著暴露、嚴禁不文明行為。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生效,必須嚴格執行)
20xx年2月27日
員工管理細則5
一、本公司員工于每日規定工作時間外,如需趕上生產或處理急需事故,應按下列手續辦理,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細則。
1、一般員工加班
(1)管理部門人員加班一律由科長級主管報請主任級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單。
(2)生產部門人員加班,先由管理(組)科根據生產工時需要擬定加班部門及人數會生產部門同意后,由領班排班(無管理(組)科者由各科自行決定)報由主任級主管核定,并將加班時間內的生產量由領班記載于工作單上。
(3)訓練計劃內必須的'加班,得副總經理核準始能加班。
(4)以上人員的加班費,須于當日下午xxxx時前送交人事單位,以備查核。
2、科長級主管加班
(1)各部門于假日或夜間加班,其工作緊急而較為重要者,主管人員應親自前來督導,夜間督導最遲至xxxx時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單,只須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
1、一般員工
(1)生產部門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組)科,按其加班工時,依生產標準計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現象應通知人事單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時,至于每日的加班時數,則由所屬單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計欄內,并予簽證。
(2)管理部門其直屬主管對其加班情況亦應切實核查,如有敷衍未達預期效果時,可免除其加班薪資加成。
2、科長級主管如有應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積壓延誤情形者,由主任級主管專案考核,同樣情形達兩次者應改調其他職務,并取消其職務加給。
三、加班薪資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領有職務加給,故不再另給加班費,但準報車資,(有公交車可達者不得報支計程車資)及誤餐費。
2、其他人員:不論月薪或日薪人員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發給加班薪資。
(1)平日加班,每小時給以日給本薪的xxxx%,其計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時數×(xxxx÷xxxx小時)〕=加班薪資
(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并按平日加班計算方法加倍給付加班薪資。
(3)新年休假期內,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員工一律照二款辦理,
四、加班工時計算
1、區分為三班與二班制,其配檔如下面。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鍋爐、熔爐及機械操作不能停機者,在每餐時間內得酌留一二員工看守,并應在現場進餐,不得遠離工作崗位,違者以擅離崗位論,其進餐的時間可視作連續加班計算。
3、其他工作人員每日均以xxxx小時計算,如需延續加班者,其計算方法應扣除每餐xxxx分鐘(夜點亦同),即等于加班時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進餐時間為加班時間。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應由各單位主管每周予以調換一次務使勞逸均等為原則。
五、不得報支加班費人員
1、公差外出已支領出差費者。
2、推銷人員不論何時何日從事推銷,均不得報支加班費。
3、門房、守夜、交通車司機、廚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得報支加班費。
六、注意事項
1、加班的操作人員超過三人時,應派領班負責領導,超過xxxx人時應派職員督導。
2、公休假日盡可能避免臨時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臨時工單獨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連續以不超過xxxx小時,全月不超過xxxx小時為原則。
七、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時間與平日同。
十、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
十一、本細則經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員工管理細則6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到較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確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福利標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詞義解釋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業福利,是公司為了提升團隊的凝聚力向員工提供的工資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質回報,它有別于法定福利(如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帶薪休假等,參見集團公司《社會保險制度》和《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條:福利管理職能部門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訂。
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和子公司辦公室按本制度規定落實各項福利政策。
三、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部根據本制度規定以及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福利費用的核報。
第五條:福利類別及標準
一、防寒降溫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發給員工降溫費,冬季12、1、2月公司發給員工防寒費。
2、防寒降溫費計發標準:工作場所未安裝空調的員工為80元/人/月,工作場所已安裝空調的員工為40元/人/月。
入職半個月以上的新員工按標準計發,入職未滿半個月的新員工按標準的一半計發。
二、節日禮金或物品
1、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公司發給員工節日禮品,以示慰問。春節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額為每人300元,端午節、中秋節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額均為每人200元。試用期員工的最高限額為標準的50%。節日禮品禮金的采購計劃與實施由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和分發由各公司辦公室負責。
2、國際“三八”婦女節,由公司舉辦慶;顒,送給禮品,其費用按在冊女員工人數、每人100元的標準控制。集團公司慶;顒拥慕M織與禮品的`采購、分發由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各公司則由辦公室負責。
三、傷病補貼
凡公司員工因傷病住院治療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員進行探望,并給予100元補貼或等值物品。
集團公司員工因傷病住院治療,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領導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在市住院治療,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所屬公司共同派員一起探望;地區公司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在本市住院治療,由公司辦公室組織探望;外地市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療,由外地市公司組織探望。
四、婚喪
1、員工結婚:在職期間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員工,由所屬公司發給慶賀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員工,由所屬公司發給慰問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慶賀金或慰問金的申辦由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五、生日祝賀
員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辦理祝賀活動。送給禮品,報銷費用限額每人30元。
六、免費工作餐
1、員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費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90分鐘以上的員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費工作晚餐。
七、健康體檢
公司每兩年組織全體員工體檢一次。體檢的申報、安排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八、幫困
員工及員工家屬突患重病或員工家庭遭遇特大變故、自然災害等導致生活困難,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組織幫困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員工管理細則7
基本守則
**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細則.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體員工都應身體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則。
(1)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奉行"奉獻精品、做高做強、持續創新"宗旨。
。3)聽從上級的工作批示和指導。對工作職務報告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上下級之間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5)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序,絕不泄露公司的機密。
。6)鉆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7)愛惜并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8)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9)掌握規范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10)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1)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實施細則
1.1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必須遵守本細則規定.
1.2凡本細則所稱員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關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對象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2.1.2新員工聘用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銷售人員的試用期為六個月。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聘用,或將試用期延長,以作進一步觀察,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終止聘用關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1)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核準而擅自離職者;
。2)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3)通緝在案未撤銷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滿16周歲者;
。8)政府法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系,并不給予當事人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本細則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無故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系:
。1)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為適應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可以在員工能力所及的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員工對此不得拒絕。
2.2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書"。以正式確認并保證雙方在聘用過程中的權利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至少為一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兩種。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員工與公司雙方同意續約的,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動合同書"。
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但勞動聘用關系仍然存在,即視為原合同續延1年。
2.3工作時間
員工的工作時間按政府的有關規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
2.4培訓
進入本公司的員工,必須通過下列內容的培訓:
。1)公司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培訓;
。2)崗位的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
(3)崗位的職責和操作規程的培訓;
。4)iso9002質量體系的知識培訓。
員工的培訓及其成績記錄由企劃部(人事)放入員工個人檔案。對培訓合格的員工,公司發給上崗證,員工必須持證上崗。
2.5調職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技能,可安排員工調動職位。員工也可以根據公司企劃部公布的空缺職位申請調動。職位的調動應先征得本部門主管、經理的同意。一般情況下,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得申請調職。
2.6離職
員工申請辭職的,一般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離職程序:違反離職程序,或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分為工作檔案和人事(歷史)檔案。工作檔案在員工進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檔案要員工被錄用后一個月內轉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若故意不轉移人事檔案的,公司可終止聘用關系。
2.8人事記錄
2.8.1員工需就下列事項或身份的改變通知企劃部(人事):
。1)住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小孩誕生及家庭人員的變化;
(4)身份證號碼。
2.8.2公司上崗證:
。1)簽發:
員工加入公司時一律應獲簽發的上崗證。憑此證進入公司上班。員工離職前將上崗證交回。
(2)遺失和補發上崗證:
員工遺失上崗證的,應及時通知企劃部,由企劃部補辦上崗證,并收取補發證件的費用。
2.8.3鑰匙
公司交給員工的所有鑰匙必須妥為保管,不得復制,不得借與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還給企劃部。員工遺失鑰匙的應立即報告。
2.8.4公物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應愛護一切公物,員工若離開公司,必須按登記的分物清單進行移交給各有關部門,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2.9薪酬政策
公司實行考核工資制度,效益與工資掛勾,按月發放考核工資。業務或銷售未完成月計劃的____%時,員工發______元,中層干部發元,副總經理級發______元的生活費,到年終按考核實績結算。個人收入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按有關規定代為扣繳。
3.0發薪日
公司的發薪日為每月的____日發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順延。在外地辦事處工作的員工由部門負責郵寄。
3.1加班費
公司按法定假的__天假(春節__天、元旦__天、五一節__天、國慶節__天)發放加班人員的加班
計算公式: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數__比例
4.3.3長病假
當員工因嚴重疾病(需經公司確認)連續病假__個月或年內累計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內的員工,參照國家規定,停發基本工資,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本地區最低工資的____%.
4.4工傷假
工傷主要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地點且因公(包括在社會上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所遇的負傷、致殘、死亡。被公司經管確認為工傷的假期,其薪資按100%發給。
4.5事假
4.5.1員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請假的,可申請無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過____天。超過____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準。
4.5.3員工事假期間的工資被扣除,年終獎或考核工資也會按比例扣除。
4.5.4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5.5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5.6事假的審批權限:
請假__天,由部門經理批準;請假__-__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企劃部(人事)批準;請假__天以上的,逐級上報,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4.6.績效評估
依據公司各部門生產、經營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對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對所有員工予以評定。每年的績效評估在__月份實施。同時,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多與員工進行溝通,輔導員工取得優良績效。
4.7考績標準
a、杰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b、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c、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d、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以改進。
e、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也未改善。
績效評估,可結合年終考核、評選同步進行。
4.8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2 3 4 5 6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4.9、安全與健康
4.9.1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4.9.2員工應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安全操作程序、維護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的安全衛生,并防止盜竊、火災及其他災害。
4.9.3生產設備或生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滅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隨時保持暢通。
4.9.5員工應遵守通規則,做到安全行車,開車者要按規定使作安全帶。
4.9.6在公司禁煙區內禁止吸煙,在車間設一固定吸煙點,供員工吸煙。
4.9.7員工應保管好個人財物,不要將錢包等私人貴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場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的處理,統一由企劃部和經管部負責對內或對外發布。
4.9.9員工違反安全衛生規定,依照公司懲罰規定處理。
備注
。1)本細則規則未盡事宜,均按政府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定處理。
。2)國務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頒布的政策規定與本細則則相悖時,以前者為準。
(3)本細則的解釋、修訂和發行由公司企劃部負責。
附錄:
使用電話須知
1、電話鈴響起時,迅接電話,旁桌無人而電話鈴響時,也必須盡快代接電話,妥善處理。
2、通話時語言保持簡短扼要,通話前計劃好通話內容,避免重復。
3、工作時間盡量避免打私人電話。如有必須處理的私事,盡可能放在午餐時間。
4、通話態度和氣熱情,多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切勿大聲喧嘩。
5、任何員工接到有關公司重要事項的電話,在不清楚應有認負責的情況下,要做好電話記錄(來電者姓名、回電號碼、單位、事項),并及時交企劃部處理。
6、電話費列入各部門的考核費用,電話費由部門承擔。打私人國內外長途電話需個人付費。
員工管理細則8
1、檢查服務員的儀容儀表、禮貌禮節,要求服務主動、熱情、高效。
2、檢查工作交接日志,查閱預訂情況(包括預訂單位、姓名、人數、桌號、要求等)。
3、了解吧臺出品情況(沽清急推,新出品等)。
4、召開班前會(交接注意事項,總結前一天的工作,分派當天工作,對服務人員培訓星標知識及星級要求,加強執行力和回復制度)。
5、檢查衛生、物品、會議準備及其它準備事項,做好申領,申報維修及親自帶領服務人員按經理安排及顧客要求開檔。
6、檢查服務人員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和工作落實情況。
7、復核日報表與茶水銷售情況,核對庫存表。
8、嚴格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對包場和會議服務的人員合理安排。
9、協助服務人員對客接待和物品準備及收臺工作,加強走動管理。
10、向部門經理匯報工作,執行經理的'工作安排。
11、了解行業動向,作好營銷工作,加強與營銷部聯系。
12、熟悉各崗位業務流程和產品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增強管理能力。
13、意見收集,處理顧客投訴,提高服務質量、服務技巧和服務標準。
14、協調員工關系,增加凝聚力,增強團隊戰斗能力。
15、編制排班表,做好盤點、報損表和文字資料整理工作。
17、指導吧員、會議專員做好客戶檔案和VIP接待工作。
18、嚴格執行節能減排工作。
19、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實行誰當班誰負責的制度
員工管理細則9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三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差旅管理
第七條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六章附則
第十條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員工管理細則10
。ㄒ唬┏绦騼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的(工作日)加班補貼和(假日)加班費。
。ǘ┭娱L勞動時間的加班
。1)如需要加班,員工或部門負責人需在實際加班之前到行政管理部填寫加班申請單,申請單簽字順序為部門負責人、行政管理部、財務部、總經理。申請人(或部門負責人)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負責人需在加班申請單上署名簽收并注明簽收時間。
(2)嚴格執行:加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填寫申請,部門負責人將以電話方式提前通知行政管理部部長,并在加班之后24小時以內到行政管理部填寫加班申請單,如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單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3)加班小時數:加班申請單上要注明加班小時數,實際加班小時數如與申請單不符,行政管理部要對加班進行監控和評估。
。4)特殊情況需要臨時進行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及時作出補充說明。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按指紋(或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黨團員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補鐘點。
。6)實際加班時間超過2小時的,給予加班補助,如沒超過2小時,不按加班計算,部門負責人可按照以上程序申請,行政管理部做好記錄并予以累積。由部門視情況給予員工補鐘,但補鐘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行政管理部加班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補鐘時間。
(7)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按照員工固定工資標準計算,每月結算一次,由行政管理部核實后每月隨考勤一同交到財務部門,月底一并發放。
。ㄈ┬菹⑷蘸头ǘㄐ菁偃占影
。1)因公司屬特殊行業,員工休息方式為輪班串休,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補助的情況,員工自愿加班的,公司依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休息日(雙休日)安排特殊崗位員工工作,公司可以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法定假工資補助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2)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固定工資部分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半天工作日不計算加班補助。
。3)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ㄋ模┨厥庋a助
。1)吸污車司機每次出車給予15元作業補助(僅限化糞池及旱廁)。
。2)吸污車操作員每次出車給予25元作業補助(僅限化糞池及旱廁)。
。3)接受非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如開荒任務),每天給予員工20元作業補助(特殊作業環境及作業任務另議)。
。4)周一至周五8小時以外,執行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任務不計加班;執行本周日常工作外及工作計劃外任務時算加班,具體遵照5-(2)。(辦公室除外,特殊情況下經研究后辦理)
(5)8小時工作時間內,無論屬跨工種或新任務,都不計算加班及補助。(屬兼職、開荒等情況特殊考慮,例如:洗滌專項兼司機、抽調保潔員開荒)
。6)公出人員不重復享受
員工管理細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林場管理,維護國有林場合法權益,保障國有林場改革順利進行,促進國有林場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國有林場的設立、變更、分立、合并、撤銷以及國有林場的經營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國有林場,是指國家建立的專門從事植樹造林、森林培育、保護和利用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林業事業單位。
第三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國有林場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國有林場管理機構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國有林場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國有林場管理機構負責。
跨地(市)、縣(市、區)的國有林場,由所跨地區共同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條 國有林場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M定、貫徹實施國有林場相關法律、法規;
(二)協調編制國有林場發展規劃;
。ㄈ┙M織編制并會同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和國有林場森林采伐、撫育作業設計;
。ㄋ模⿲徍藝辛謭龅脑O立、變更、分立、合并、和撤銷等事項;
(五) 受委托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進行監管;
(六) 受委托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進行核準或備案;
。ㄆ撸┲笇Ш蜋z查考核國有林場生產經營活動;
。ò耍┓、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 國有林場實行“營林為本、生態優先、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辦場方針,主要任務是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開展科學試驗和技術創新,推廣先進技術;保護林業生態文化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第六條 國有林場經營范圍內的國有森林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由國有林場依法經營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收交、歸并、侵占和平調,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壞國有森林資源。
國有林場經營管理的集體林地、林木,應當明確權屬關系,依法維護經營管理區的穩定和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組織編制所屬國有林場發展規劃,明確國有林場的發展方向、主要任務和建設目標。各項林業建設資金應當重點向國有林場傾斜,支持國有林場發展。
第八條 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應當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規劃和相關行業發展規劃。
第九條 鼓勵國有林場通過多種方式擴大經營范圍,壯大林場規模。
第十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國有林場干部職工的培訓,提高國有林場干部職工綜合素質。
第二章 設立、變更與撤銷
第十一條 設立國有林場,應當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或審批,并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國有林場數量較多的地區,應當設立國有林場管理局或者總場,統一組織國有林場的生產經營。
第十二條 新設立的國有林場,應當林地權屬清楚,四至界線分明,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權屬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國有林場經批準設立后,應當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第十四條 國有林場的經營范圍和隸屬關系,應當保持穩定,不得擅自變更;確需分立、合并、撤銷、變更經營范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的,應當按原報批程序報原審批設立的機關審核、批準。
國有林場分立、合并、撤銷、變更經營范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的,應當進行資源評價和經濟審計,依法清理債權債務,明確劃分責任,保護好森林資源和其他國有資產。
第十五條 企業性質的營林單位或者由國有林場控股的股份制林場,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經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可納入國有林場系列管理。
第三章 森林資源經營與保護
第十六條 國有林場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有條件的林場可以采取承租集體林地造林經營的方式,擴大森林資源規模。承租集體林地應當簽訂書面的承租合同,明確承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承租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國有林場應當大力推廣林業先進實用新技術,加快中幼齡林撫育步伐,大力發展珍貴用材樹種,積極培育大徑級林木,不斷提高森林資源質量。
第十八條 國有林場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健全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體系,掌握森林資源發展變化情況。
第十九條 國有林場應當根據林業長遠發展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林業分類經營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場實際情況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其中跨地(市)國有林場、省屬國有林場和省級以上公益林占有林地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調整森林經營方案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審核批準。
國有林場應當建立并完善森林經營檔案。
第二十條 國有林場進行林木采伐,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森林采伐限額、林木采伐許可證制度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術規程,并依法進行更新造林。作為單獨采伐編制限額單位的國有林場,年度采伐限額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實行采伐許可指標單列。
第二十一條 嚴格控制建設項目占用國有林場林地。涉及占用國有林場林地的建設項目,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國有林場管理機構應當參與項目立項的可行性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在國有林場范圍內設立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應當經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國有林場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報批。其中設立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不得改變國有林場的林地使用權歸屬,并應當明確收益分配方式。
第二十三條 國有林場應當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合理區劃,設立護林站,健全護林組織,配備森林管護人員,明確管護職責,確保管護成效。
第二十四條 國有林場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森林防火的規定,加強森林防火設施設備建設,成立護林防火組織,組建森林火災專業撲救隊伍,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項森林防火制度,抓好火源管理,組織火災撲救。
第二十五條 國有林場應當根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配備森防技術人員,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基礎建設,建立檢疫、預測預報制度,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有林場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執法人員,加強林政執法,保護森林資源資產。
第二十七條 國有林場應當保護其經營管理范圍內的野生植物;對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古樹名木等應當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強管理。
第二十八條 國有林場應當保護其經營管理范圍內的野生動物;對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維護其生息繁衍的環境。
第二十九條 森林公安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國有林場設立公安派出機構,加強森林資源保護。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國有林場依法享有以下經營管理權:
(一)依據林業長遠發展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制定年度各項生產、經營計劃,確定建設項目和生產規模;
。ǘ┌凑帐袌鲂枨笠婪ń洜I銷售本場生產的木材、林產品和其它產品;
。ㄈ┮婪ūWo和合理開發利用國有林場經營范圍內的各種資源;
(四)依法對其經營范圍內的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進行統一管理;
。ㄎ澹┌凑諊矣嘘P規定和本場工作需要決定本場的機構設置、人員調配、干部任免、勞動用工和工資獎金分配;
。┓伞⒎ㄒ幰幎ǖ钠渌麢嗬。
第三十一條 在國有林場內從事生產經營和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國有林場的統一管理,遵守國有林場的有關規定,不得損毀國有林場的林木及設施、設備。
第三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國有林場攤派和亂集資、亂收費。對于非法向國有林場集資、收費、攤派的,國有林場有權拒絕,并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申訴。
第三十三條 國有林場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林地、林木權屬爭議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國有林場應當將爭議情況及時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
第三十四條 國有林場應當加強國有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保證國有森林資源穩定增長。
第三十五條 國有林場不得以其經營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三十六條 國有林場應當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嚴格獨立經濟核算。
第三十七條 國有林場應當嚴格遵守國家財務、稅收、勞動工資等方面的規定,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機關的監督。
第三十八條 國有林場應當落實職工社會保障有關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三十九條 國有林場實行場長負責制。
國有林場場長的產生,采取聘任、委任或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辦法。具體產生方式由其主管部門確定。國有林場場長產生后,應當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場長負責管理國有林場的生產、經營等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M織實施本場的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提請或者決定本場管理機構的設置、調整;
(三)依法提請行政主管部門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場管理人員;
。ㄋ模┮婪ㄆ溉位蛘呓馄笐尚姓鞴懿块T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場工作人員,并按照有關規定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ㄎ澹┙M織制定工資調整、資金使用、財務預決算等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有關職工福利等重大事項。
(六)決定本場崗位責任制、承包責任制方案。
。ㄆ撸┢渌枰蓤鲩L行使的職權。
第四十一條 國有林場實行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基礎的收入分配制度。國有林場應當結合所承擔的主要任務,科學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條件,按有關人事政策公開招聘人員,實行競聘上崗、擇優聘用、以崗定酬、合同管理。
第四十二條 國有林場應當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職工大會制度,實行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是國有林場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工資調整方案、住房分配方案等事關職工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三條 國有林場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四條 國有林場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相應的財務、人力資源、森林資源管理、護林防火等部門及管轄區內的管護站(點)、t望臺,并配備相應的人員。
第四十五條 國有林場開辦的企業,應當按照市場機制運作,組建獨立法人實體經營,林場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可以制定本地區國有林場管理辦法,并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管理細則12
1、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后巡視倉庫,檢查是否有可疑跡象,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2、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整理工作,經常打掃倉庫,合理堆放貨物,及時檢查火災,危險隱患。
3、負責全賓館物資的收、發、存工作。必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按質、按量驗收,根據發票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價格等辦理驗收手續,如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堅決退貨,嚴格把好質量關。
4、驗收后的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擺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如實填寫貨物卡,貨物卡應放在顯眼位置。對于進倉的物品,應在包裝上打上××××賓館的'標記,入庫時間和批號。
5、負責鮮貨、餐料驗收監督,嚴格把好質量,數量驗收關,對不夠斤量的物資,除按實際重量驗收外,還應要求供貨補足。
6、發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處理,嚴格審核領用手續是否齊全,嚴格驗證審批人的簽名式樣,對于手續不全者,一律拒發。
7、注意倉庫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庫存為原則,根據實際使用量,科學制定各種物品的存量,并據此每周做出請購計劃。
8、對于倉庫積壓物資和部門長期不領用的物品,要及時反映并催促各有關努門盡早處理。
9、物品出庫和入庫要及時登記造賬,結出余額,以便隨時查核。
10、做到入賬及時,當日單據當日清理。
11、做好月底倉庫盤點手續,及時結出月末庫存數,上報各有關部門。
12、嚴禁借用倉庫物品,嚴禁向供應商購買物品,嚴禁有意或無意地向供應商索要財物,嚴禁與使用部門勾結,損害賓館利益,嚴禁與供貨商、采購員勾結,損害賓館利益。
員工管理細則13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第四條工時制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ㄒ唬┦聵I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ǘ┦聵I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時長為7.5小時。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第五條基本規定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員工必須使用手機“釘釘”軟件親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為的,每次對委托人和代辦人各給予500-1000元罰款。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第六條遲到
一、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當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視為遲到。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七條早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ㄒ唬┪凑埣倩蛘埣、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ㄈ┮惶靸葻o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ㄋ模┪唇浥鷾实恼{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ㄎ澹┍炯殑t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ㄒ唬﹩T工本人因突發疾病或事故致無法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已知曉或員工本人情況好轉后有情況說明的;
。ǘ﹩T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九條加班、加點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记趩T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ㄋ模┬菹⑷掌陂g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ㄎ澹﹩T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T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第十條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第十二條休假
一、補休
。ㄒ唬﹩T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ǘ﹩T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ㄈ┭a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ㄋ模﹩T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ㄎ澹﹩T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ㄒ唬┤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ǘ┤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ㄈ╉椖坎繂T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ㄎ澹┬氯肼毜捻椖坎繂T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ò耍╉椖坎繂T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ㄒ唬﹩T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ǘ┰瓌t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ㄈ﹩T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ㄒ唬﹩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ǘ┱埐〖俚膯T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ㄈ﹩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動中,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某些行為可使自身產生不良后果,未主動避免致后果發生、本人無法正常上班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第十四條異常處理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第十五條考勤監督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第十六條附則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管理細則14
企業的考勤制度中,最主要的一點可能就是加班問題的了,因為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問題員工也都明白應如何處理,公司的制度訂起來也很方便。但對于加班的處理,對于人力資源部其實是兩難的:對于員工周末加班,是算加班呢,還是不算?從法律的角度、員工的角度是需要計加班的,可是有幾個小老板愿意給加班費的?為何制度是一件很為難的事情呢?更別說在執行的過程中同樣會左右為難。
先說制度如何制定吧,在中小民企里,對于員工加班的問題一般是以打法律的擦邊球為主,即不能依完全依據法律的要求執行,也不能完全不理會國家的法律法規。因此,制度起草方面應有所調整。
一、法律事項
加班必須事情提交書面加班計劃,對于工作的重要性分別交由不同決策層次的管理層簽批方了有效。這對后續關于員工加班糾紛問題的法律原始規定,對仲裁結果會有決定性作用,不可小視。
對于加班的處理規定,原則上按月加班后按當月內進行調休完畢,因工作原因未能調休的可以三個月內調休完成。三個月內因個人原因未能調休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如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者可折算工資。
二、執行事項
對于加班事情日常處理,人力資源主動了解加班的情況,對于周末集中外出發資料的'情況進行一定范圍內的口頭嘉獎,甚至于開個業務總結會,讓大家提一提這樣加班的價值與意義,對于自己業務的幫助在哪兒。
在會議或討論的過程中,HR就引導員工向自己的業務方面去講,淡化加班的辛苦度,多提周末發傳單對后續業務的重要等。必要時HR可以參與他們的工作中去,周末一起加一次班,與他們融為一體。
三、注意事項
對工資的結構應進行調整,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計算,如果公司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么,你可以考慮換一家公司了。
對加班調休的管控,對部門管理者的要求比較高,他們對員工的工作計劃能力、管理能力、調控能力、對公司的向心力及在員工心中的人格魅力要求。如果部門管理層者的能力達不到問題都集中到人力資源部來處理,壓力會很大。
除了他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態度與對HR工作的配合度。因此,HR也需要加強對自己在老板及職能管理層心中的地位與重要,提升他們對你工作的配合性。
其實人力資源的工作更多的是如何做好過程管理,而不是按照傳統的人事管理那樣只是對結果進行調控。
員工管理細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事業部工傷員工能夠獲得及時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的權利,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事業部所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條 安全環保處
(一)安全環保處為本實施細則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制定、修訂工作。
(二)負責做好工傷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處理、現場保護、現場事故的初步認定及工傷的申報工作。
。ㄈ┴撠煂χ貍陨鲜鹿蕡蠊菊{查處理,并全力配合調查工作,或在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及上報工作。
。ㄋ模┴撠熢诮拥酵ㄖ髤f助事故發生部門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緊急救治;負責做好工傷臺帳的登記建檔工作。
(五)負責負責通知人力資源和財務部門辦理工傷人員醫療費用的申請手續工作。
第四條 綜合管理處負責做好對工傷人員的探視和慰問工作。
第五條 安全環保處負責事業部工傷資金的申請,負責與人力資源部做好對接工作,做好工傷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的材料的申報及工傷保險管理工作。
第六條 事故發生部門
(一)負責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調度及安全環保處,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緊急救治。
。ǘ┴撠熢诠鹿拾l生后按照《電石事業部事故、事件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做好工傷事故的上報工作。
。ㄈ┴撠熤付ㄒ幻撠熑俗龊檬軅藛T住院期間相關事宜的協調工作及住院費用的結算工作。
(四)負責填寫“員工工傷事故登記卡”,做好員工工傷申報相關資料準備工作。
。ㄎ澹┦冀K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負責隨時關注工傷人員的恢復狀況直至工傷人員康復。
第三章 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環保處確認,按照工傷申報:
。ㄒ唬┰诠ぷ鲿r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ㄈ┰诠ぷ鲿r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ㄋ模┗悸殬I病的;
。ㄎ澹┮蚬獬銎陂g,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谏舷掳嗤局,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ㄆ撸┓伞⑿姓ㄒ幰幎☉斦J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ㄒ唬┰诠ぷ鲿r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死亡時間以醫院證明為準;
。ǘ┰趽岆U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舊傷復發的。
第九條 員工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傷殘或死亡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ㄒ唬┮蚍缸锘蛘哌`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ǘ┬锞茖е聜龅;
。ㄈ┳詺⒒蛘咦詺埖。
第十條 員工發生工傷,經治療醫療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員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
第十一條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第四章 工傷申報內容
第十二條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工傷人員所屬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上報事業部相關部門,48小時之內將有關材料(受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復印件、醫院初次診斷證明、工傷人員或當事人書寫事故經過,簽字并按手印、員工傷亡登記卡一式三份、旁證人員書寫事情經過,簽字并按手。﹫笫聵I部安全環保處,未按規定進行上報的每拖延一天扣罰工傷人員所在部門100元,由于工傷人員所在部門延誤上報時間,由該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工傷人員在出院當日需將申報工傷的其他材料:出院證明、費用清單、醫院復印的病歷、員工停工留薪期表、片子等,交至綜合管理處,由綜合管理處備案后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員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進行治療的,應當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治療,緊急情況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病情穩定后由事業部聯系人力資源和財務確定聯系轉入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員工發生工傷后未按要求到工傷定點醫院進行就醫治療的,所發生的費用由工傷人員支付。
第十五條 確定為工傷的員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員工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按照普通病房標準)、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等工傷醫療費用,按照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服務標準的費用從市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按照就醫規定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服務標準的費用由工傷人員上報公司,由公司進行處理,工傷人員住院費用超出普通病房標準的由本人支付。
第十六條 確認為工傷的員工在治療期間,治療非工傷范圍的疾病,其醫療費用由本人支付。非工傷范圍疾病的費用由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部門確認。
第十七條 工傷人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吐魯番地區工傷勞動部門鑒定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十八條 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示證明,并由吐魯番地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經吐魯番地區市勞動局審批后認可。醫療期一般不能超過12個月。
第十九條 員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職業病,暫時停止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醫療期停工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由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部門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由公司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工傷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上報公司,由公司辦理退休手續。
第二十一條 工傷人員傷殘等級達到五至十級的,由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機構按照傷殘等級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達到傷殘等級的并按規定支付醫藥費。
第二十二條 因事業部委派工作而發生人身傷害的,由事業部安全環保處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根據情況確認為工傷,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部門不予確認工傷,受傷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事業部工傷人員所在部門上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死亡,按照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規定由市工傷保險機構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由工傷定點醫院在"診斷證明書"中出具診斷結論,需要治療和休息的,由事業部報公司工傷管理部門備案,由公司工傷管理部門上報市工傷保險管理部門同意,方可繼續享受工傷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工傷員工需要住院治療的,在本縣住院期間由公司按照出差伙食費補助標準的70%發放伙食補助費,住院治療的員工病情較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陪護的,由工傷人員所在部門派人進行陪護,陪護人員工資待遇由所發生部門按照原工資待遇執行,陪護人員按照公司出差伙食費補助標準的70%發放伙食補助費,按公司規定發放交通費的不再報銷往返路費,未發放交通費的按照公司規定核發交通補助費。因特殊情況需要外聘護理人員的,由事業部上報公司同意后,按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因受傷人員傷情嚴重,父母不在本縣的,父母從內地或疆內來探望傷者發生的往返路費、住宿費用、伙食補助費由事業部上報公司,經公司工傷管理部門許可,按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工傷員工出院后,在停工醫療期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醫院出具證明,由事業部上報公司,經公司同意,聘請他人護理的費用由公司根據現行護理價格支付;由事業部派人護理的,護理人員每月工資按原標準發放。
第二十八條 工傷員工出院后,在停工醫療期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醫院出具證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醫療期滿,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生活護理等級標準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第二十九條 工傷員工需往內地治療的,經指定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由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機構批準方可轉入內地治療,就醫費用由公司先墊付,在就醫地點交通費用報銷50元/月,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用按照公司員工差旅報銷規定執行,費用超過工傷規定部分自理,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吐魯番地區工傷保險部門進行審核,審核后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自理。
第三十條 經批準前往內地住院治療的員工病情較重,需要護理人員陪護的,由公司支付相應陪護時間的工資,在就醫地點內交通費用50元/月,前往就醫地點的路費(火車、飛機、長途汽車、輪船)、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用按照公司員工差旅費規定執行,超過差旅費規定的部分自理。
第六章 工傷保險管理
第三十一條 依據工傷保險醫療機構指定醫院,公司指定的工傷醫療機構為:托克遜縣醫院。
第三十二條 在指定醫療機構治療,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院的,需經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工傷保險機構出具證明,并經事業部上報公司同意后方可轉院。
第三十三條 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需要繼續治療的,必須有指定醫療機構醫院證明,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吐魯番地區勞動局工傷保險處批準后,可繼續享受醫療期,其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處給予報銷。
第三十四條 因工傷后醫療期滿已恢復勞動能力而未上班,又無醫院證明的,所發生的缺勤日按照事業部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因工負傷人員在醫院治療期滿后,應向治療醫院診斷機構要求出具用藥、檢查治療明細單、各類檢查治療結果、費用結算票據等票據并交公司工傷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 發生事故,未按規定上報的,一經發現按照隱瞞事故不報進行處理,除按照事業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該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照公司、事業部《工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全額承擔工傷人員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事業部不予墊支。
第三十七條 工傷人員對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等級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要求重新鑒定。重新鑒定結果一致的,由當事人支付鑒定費;不一致的,當事人免交鑒定費。
第三十八條 工傷人員在緊急救治時所需的費用先由工傷人員所在部門墊付,治療期間所需費用由事業部上報公司,先由公司墊付。工傷人員在治療期間用藥與傷情不符或經醫院通知出院而拒絕出院所發生的費用,經工傷保險機構核實后不予以支付的費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三十九條 工傷人員由于“三違”所造成的工傷,除按照事業部有關考核標準處理外,視責任、事故、情節輕重,扣罰事故責任人所支付工傷費用的5%-30%。
第四十條 返聘退休人員、實習生和其他人員發生工傷,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認定,評定傷殘等級、核準待遇,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業部上報公司,由公司支付,并且按照第三十八條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對未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人員,根據當時工傷檔案記載被確認為工傷的,屬舊病復發的,經公司工傷管理部門同意,按照規定到公司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公司醫療機構不能治療的,經公司醫療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治療費用必須經公司醫療機構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公司工傷管理部門方可按照規定給予報銷。
第四十二條 工傷員工所在部門,要對每一起工傷認定、待遇審批做好建檔、存檔工作,做好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 由于工傷事故涉及到的法律糾紛,工傷賠償、處理等,以國家司法機關判定為準。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如內容有與公司相關制度相抵觸的,以公司制度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員工管理細則】相關文章:
員工管理細則01-24
員工管理理制度細則10-13
店內員工管理細則10-21
員工管理細則(經典15篇)06-13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細則02-24
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細則05-26
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管理03-25
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1-01
員工管理考核制度細則10-02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