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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3 09:26:25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為加強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實行對嚴格勞動管理,控制員工遲到、早退現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為了加強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從而達到規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總經理特別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體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上班,打卡后,無特殊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酒店,下班后不許無故在酒店內逗留,必須推遲5分鐘打卡下班。

          3、所有辦公室人員,各部門總監/經理及上兩頭班的員工,中途若需離開酒店,必須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時再打卡就崗。

          4、酒店所有人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經發現將依照《員工守冊》第六十五條給予書面警告進行處罰。

          5、由于酒店打卡機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員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壞破損導致電腦無法顯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注明詳細原因。在未辦理好新卡之前,憑人力資源部的有效證明,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

          7、由于忘記帶考勤卡或遲到、早退等類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簽到、簽退;酒店將根據不同級別給予不同處罰。

          注:此制度請酒店保安部協助并嚴格執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運作的特性,許多崗位的員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當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許多員工均需加班加點工作,由此而制訂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組織的各類活動以及酒店或部門、班級例會等,占用員工非工作時間或公休時間的,均不計為加班。

          2、除國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級以上人員超時工作均不計為加班。

          4、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經領班以上管理人員認可,加班后次日應填寫好加班條,并注明加班起止時間、原由等,領班(或主管)簽字,報部門經理審核,每人累計加班超出3天的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凡是無正規審批程序的,均不計為加班。

          5、各部門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應嚴格控制,盡量不安排員工加班,如若員工月加班三天以內的`應盡可能安排時間調休或補休。

          6、超時工作

          酒店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9小時,若遇大型團隊或宴會接待時,需延遲上班時間1個小時上,才算加班。

          7、節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業特性,大體員工不能在節假日當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員工,酒店將會在其加班之后給予同等時間之補休,若是節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還將給予各級員工一定的加班補貼。

          三、管理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將上班時間及本休日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

          2、管理人員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寫補休單,報總經辦同意;

          3、各管理人員按上報的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如上班時間有調整,需及時知人力資源部與總經辦。

          4、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因打卡機故障或考勤卡故障無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時在打卡室簽到、簽退外,還須到總經辦簽到、簽退。

          5、管理干部在晚間與客人應酬到較晚,次日需申請推遲上班的,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推遲一小時上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在上班后及時補休單到總經辦審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會總經辦,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下班時間提前一小時下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于次日補休單到總經辦審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為了準確無誤的核對各級員工的考勤,規范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特制訂考勤抽查制度,詳細規定如下:

          1、二次簽到制度

          各部員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達崗位時,必須進行二次簽到以確保各級員工能按月初排定時間表準時當值工作,酒店人力資源部、總值有權對各部門的二次簽到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資源部將各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打印好后,發至各部門,各部門經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上交的考勤進行重新審核,確保無誤后,方能輸入電腦進行匯總。

          五、考勤獎罰制度:

          1、部門于每月3日下午五點前將部門《員工考勤匯總表》及下月《員工排班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送達人力資源部,逾期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造工資表。

          2、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為早退。如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每次扣罰2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二十分鐘以上四十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罰5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次扣罰10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3、曠工

          凡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二十分鐘以上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20元;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開除。

          4、員工未打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3次(要由部門負責人簽證的《未打卡記錄證明書》;若月超過3次每次罰款10元。

          六、請(休)假制度

          1、審批程序:

         、倨胀▎T工:員工申請→部門領班(主管)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谥鞴茴I班: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③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芊彩侵鞴芗壱韵氯藛T休假未超過酒店月休假規定天數的,由部門審核批準,次月初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連續請(休)假超過3天的(含3天),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7天以上(含7天)由總經理批準。

         、莶块T負責人請(休)假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2、各類請(休)假單應提前兩天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嚴禁先斬后奏;凡是未經批準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并追究部門有關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3、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的,部門可先口頭(電話)上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請假手續隨后補辦。

          4、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病假三天以內(需持醫院有效證明)的扣50%日工資,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資。

          5、員工因工受傷,在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有效醫療證明,經審核批準后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帶薪工傷假(發放基本工資);如若治療時間超過三個月,將根據實際情況按酒店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七、換班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換班或替班,如員工確有急事需換或替班的,雙方應向部門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部門領班或主管換班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補休制度

          1、業務旺季時,各部門不得批準員工補休。

          2、業務淡季時,在不影響酒店正常工作情況下,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適當補休;補休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審批程序參照上述請休假制度執行。

          九、評獎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ㄒ唬┠康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ǘ┻m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ㄈ┕芾硪幎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谶t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蹠绻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芊矔绻みB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輹绻げ蛔惆胩彀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谛菔录倜刻炜鄢展べY的100%

         、凼录贂r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诔P菁偻,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蹖Ξa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芨黝惣倨冢ǔ龓叫菁、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莶〖偻录偬幚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ㄐ枋〖壱陨厢t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貚,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谇终脊矩斘,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坌孤冻鲑u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軗p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吆贤跐M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嘁雅o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監督執行

          1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制定、執行、監督、統計、及實施處罰。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日常執行和常態監督。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是公司的一項基本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并對本規定的貫徹執行負全面責任。

          2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3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采取指紋、人臉識別簽到的辦法記錄員工到崗和離崗的時間?记谟涗浺钥记跈C簽到記錄為準。 4工作時間為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時間節點為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后的考勤記錄視為有效考勤記錄,其它時間的記錄將被視為無效記錄或實施處罰的依據。

          6因工作需要或偶發特殊情況造成的遲到或漏打卡情況適用請銷假管理制度,可填寫請假單按流程審批予以免責。 7綜合部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發現問題將及時與各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了解情況后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五、違規的界定

          1遲到/早退:上班考勤記錄晚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遲到。

          下班考勤記錄早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早退。

          2脫崗:是指在上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的將視為脫崗。

          3漏打卡:正常出勤無考勤記錄并附有請假條說明。

          4曠工:是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獲批準的擅自缺勤者將視為曠工。

         。1)假期屆滿逾期不到崗,并未再次辦理請假者。

          (2)遲到/早退/脫崗時間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視為曠工0.5天,當天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1天。

          (3)值班期間無故不到崗或擅自脫崗的。

          (4)因公外出期間辦理私事或未能及時歸崗的。

         。5)不服從工作調動,未在調令要求期限內報到的。

          六、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脫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遞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處罰。

          3曠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處罰。

          4員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天的給于辭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记谝幎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周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记趯嵭写蚩ㄖ。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5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80元/次

          部門經理級:60元/次

          部門主管級:50元/次

          部門專員級:40元/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殊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公平權利和義務,非常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公平、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方法。

          一、考勤方法

          自六月一日開頭,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全部因工作業務)必需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方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別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需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別狀況不要集中休完,避開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實行上一休一的方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全部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支配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方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六條月休假

          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

          第十七條公假

          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

          一、因公負傷;

          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

          第十八條年休假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

          第十九條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

          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條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

          第二十一條婚假

          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喪假

          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

          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產假

          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

          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5天;

          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

          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

          懷孕7個月以上75天

          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四條護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

          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

          宮內放環3天

          輸卵管結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時放環17天

          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六條探親假

          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

          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七、請探親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

          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

          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

          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

          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管理范圍:

          本酒店全體員工

          制定方針:

          為了更好的加強酒店員工出勤規范,為員工創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時間及相關處罰細則:

          每日上午9:30分點名-下午14:30分午休,下午16:30分點名-晚上21:30分下班,每日由值班經理點名登記考勤,遲到、早退、曠工等一切在考勤本登記;

          遲到:以分鐘計算遲到一分鐘扣一分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

          早退:以分鐘計算早退每分鐘扣2分,根據時間依此扣分

          曠工: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并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兩天公休均為帶薪假期

          員工病假需開具相關證明,病假無工資

          事假需提前申請,事假無工資并每日扣罰30元誤工損失費

          喪假,婚假、產假特殊假期根據實際情況由經理臨時規定

          員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滿勤考核,當月出勤不滿22天者由基本工資中扣減三百元滿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進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三天;全年曠工七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負責人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核準人

          員工級一天以內(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長領班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負責人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備案。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節天

          b)五一勞動節天

          c)十一國慶節天

          d)春節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年累計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者,可以辦理停薪留職,時長不超過個月。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周歲,女25周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5)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6)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 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

          天者免職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職

          凡酒店員工工齡滿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辦理停薪留職,最長時限為個月;逾期按自動離職論處。

          6、調休、調班

          a)酒店員工需調休、調班必須先填寫調休調班申請表,由部門直接負責人簽批后方生效。

          b)員工每月換休不得超過2次;換班不得超過3次(每次以1個班時為限)。

          c)員工換休換班超過上述次限,每次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肅勞動紀律和規范人員考勤管理,明確員工請假與休假流程,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公司依單位經營特性、訂單及業務生產計劃安排,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公司采取標準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務、提升工作效率為前提。

          第五條公司采取綜合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勞動產品計件任務產量為標準,倒班連續作業人員以在崗完成當班工作任務為依據。

          第六條為滿足生產及客戶需求,公司有權變動作息時間及工作日程安排,員工應積極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條因生產安排或工作業務需要,員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八條加班須書面報請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核準,并有實際的工作產出(指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第九條經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書面核準的加班,加班人員先由部門盡量安排調休,無法調休的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第十條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的,未依規定流程申請并經分管副總核準的,一律不得計列加班;確因緊急特殊情況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請加班的,須專案說明并提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公益性活動、集會、義務勞動等社會活動的,均不屬加班范疇。

          第四章加班費支付

          第十二條一般情況下,非生產線人員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務完成為目標。

          第十三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均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計發,每月隨薪資一起發放。

          第五章法定節日

          第十四條國家法定節日休假以當年國務院下發通知為準,具體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條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入職日起至離職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的出勤天數上崗工作。

          第十六條考勤機依據不同崗位實行人臉或指紋識別打卡,若因考勤機無法識別或指紋磨損無法打卡成功的,應及時向人資部門反饋并重新錄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條新員工入職后一周內由部門領導以紙質記錄出勤天數,一周后到人資部門錄入考勤機系統進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進行考勤機打卡簽到和簽退,正常工作時間內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別打卡1次。

          第十九條上班未按規定時間到崗者均視為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的遲到、早退,按20元/次的標準給予處罰;0.5小時至2小時的'遲到、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2小時以上的遲到、早退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條因公事或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打卡者需填寫《打卡異常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或分管副總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第七章請假流程

          第二十一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不準處理個人私事,如因私事需辦理應嚴格按規定請假;如因公務需離開工作場所,須先向上級領導報備。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層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特殊情況時需要請假,可事先電話或口頭申請,經上級同意后再事后再補《請假申請單》,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均視為曠工。

          第二十四條員工請假期間提前返崗工作時應先向部門領導報到,并到人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資部門將不計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條員工一個月內請假超過15天的,當月社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第二十六條傷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均需提供相關證明,并由人資部門核準,凡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均按事假處理。

          第二十七條請假員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據部門領導安排,做好相應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由請假人提交至人資部門存檔備查。

          第八章請假類別

          第二十九條工傷假

          必須是員工因工受傷且在工傷醫療期內,并按工傷定點醫院的醫囑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條事假

          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請假3天以下者,須提前一天申請;請假3-10天者須提前三天申請;請假10天以上者須提前七天申請。員工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年,請假期間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的,請假時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醫療證明;

         。2)特殊情況可先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再憑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病假手續,否則均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其休假天數依合法醫療機構的醫囑證明給予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二條婚假

          指員工辦理結婚登記并于三個月內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的,請假需提前一周書面申請,已轉正員工結婚公司給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喪假

         。1)已轉正員工因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給予三天假期,但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及關系證明(可事后補辦);

          (2)假期時間含倒班休息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條產假

          (1)在職所有女員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產假,但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產假期間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2)產假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在內;

         。3)女員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產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員工懷孕流產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假期,休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條年休假

          (1)員工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5天假期;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給予10天假期;年滿20年的,給予15天假期;

         。2)員工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條調休

         。1)必須有節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記錄,不得提前預支調休;

          (2)職能部門調休按正常上班計薪不另計加班費,生產線員工、保安人員調休分別依生產情況及部門內部進行調整安排。

          第九章請假審批

          xx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由人資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记谥鞴苊吭仑撠熃y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或股東方外派的員工,或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的人員,或外包服務人員。

          1.3職責分工

          1.3.1員工本人應自覺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缺勤應按有關規定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1.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生產班組指定專人于每月22日前向總經辦提交考勤記錄并請員工簽字確認,考勤記錄由總經辦保存。

          1.3.3總經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組織勞動紀律檢查,匯總、核實和保管全體員工的考勤記錄(須有員工簽字)。

          1.3.4員工的考勤情況將作為考核員工工作表現和對員工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員工考勤記錄保存年限不低于兩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考勤時間以指紋考勤機記載時間為準。

          2.2考勤統計周期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時間

          2.3.1根據公司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兩種工作時間制度。

          2.3.2標準工時制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30,夏季下班時間17:00,冬季下班時間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為工作時間。

          2.3.3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于生產部實行倒班制的班組員工。

          3.遲到與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記錄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遲到;下午下班,考勤記錄早于下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早退。

          4.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4.1工作時間未出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

          4.2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離開公司0.5個工作日(含0.5個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級同意,部門負責人須報備總經理,并經指紋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則視為曠工。

          5.2員工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并進行指紋考勤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視為曠工。

          6.出差管理

          6.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同意、總經理批準。

          6.2員工工作日出差和節假日(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節假日或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含路途時間)可進行調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由本人通過OA系統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人力資源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認定為加班,特殊情況下的臨時性加班,應提前向主管領導電話報備并在上班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7.2加班時間的統計

          7.2.1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累計計算;不足1小時不計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門將匯總數據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統計、復核。

          7.2.3公司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通過OA系統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7.3下列行為不計為加班時間:

          7.3.1未辦理加班申請審批手續,且加班時間未進行指紋考勤的。

          7.3.2因接待、會議等拖延的時間。

          7.3.3特殊或臨時安排在晚間或假日的會議等。

          7.3.4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工作。

          7.3.5經理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法定工作時間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務。

          7.4加班時間的處理

          7.4.1補休

          7.4.1.1員工加班加點的時間,按實際加班加點時間累計計算,由公司安排補休。員工補休需履行正常請假與銷假手續。

          7.4.1.2補休時間在6個月內有效,6個月內未能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7.4.2支付加班費

          7.4.2.1特殊情況下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支付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經批準,因病或因到醫院就診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病假。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按病假處理。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8.1.2病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病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

          8.1.3員工休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診斷證明,經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崗。

          8.2事假

          8.2.1經批準,因個人私事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事假。

          8.2.2事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事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按半天計。

          8.2.3員工一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計算。

          8.3年休假

          8.3.1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則上當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可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8.3.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發工資的。

          8.3.3.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8.3.3.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3.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員工本人在應休假周期內未提出年休假申請則視同放棄。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人事部: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經公司研究,特制訂本制度。

          一、員工考勤采用考勤機考勤為主,各部門人工統計考勤例外情況為輔的方式并行。

          二、員工上班和下班均需同時進行考勤機考勤。上班期間因公外出辦理業務不能進行考勤機考勤的,要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申請單中注明不能進行考勤機考勤的具體時間和次數存于所在部門!秵T工外出申請單》的簽字審批流程為:

          申請員工

          簽字審批流程

          主管及主管級以下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

          主管級以上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

          員工因加班不能正常進行考勤機考勤的,由所在部門記錄并由部門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后,單獨報人力資源部核實。

          三、各部門對本部門員工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說明每周整理一次,于周六下午轉人力資源部。

          四、全廠考勤機的考勤數據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以考勤機的考勤記錄為基礎,結合各部門上報的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說明,每周進行核對統計,統計結果將作為個人當周實際出勤依據。

          五、考勤機考勤定義

          1、遲到: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2、早退: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3、曠工:

         。1)全天無考勤記錄或只有一次考勤記錄均視為全日曠工;

         。2)半天內僅有一次考勤記錄的',視為半日曠工。

          (3)考勤后私自外出,全天外出一次的視為半日曠工,全天外出兩次 的視為全日曠工。

          六、罰則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20元,月度遲到5次(含5次)或季度累計遲到10次(含10次)以上的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曠工半天每次罰款100元,曠工一天每次罰款200元,連續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計曠工7天(含7天)以上的,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人力資源部根據每周的考勤統計結果,對遲到、早退、曠工人員在公司范圍內公示,同時按規定予以罰款,罰款從其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八、各分廠由公司根據需要統一配置考勤機,考勤機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由分廠負責,公司規定考勤機的使用壽命為3年,在規定的使用壽命內出現的認為損壞,由分廠負責照價賠償,行管考勤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九、本制度由公司組織培訓宣貫到每一位員工,員工在完全了解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同意遵照執行的需簽字確認,員工簽字確認后本制度將視為公司與員工雙方自愿達成的有效管理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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