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1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決定先發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收取工作服成本的2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賠償;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6、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3
1.0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范員工統一著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唐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工服的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行政部負責員工的工服的統籌管理及工服制作。
3.2庫管員負責發放保管,應準確把握發放和庫存工服數量和質量;在工服不足時及時補充(指保安服裝)。
3.3庫管員負責驗收和執行物品管理的各項規定(含補充服裝時型號數量的統計)。
3.4各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并對本部門工服負責。
4.0工服的管理
4.1以人力行政部的正式入職單為依據,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
4.1.1人力行政部在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時,必須注明每件或每套工服的購置價格。
4.2物業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物管處經理和總公司各部門經理每人交納1000元人民幣;其它管理人員(含物管處副經理、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每人交納500元人民幣;保安員每人交納服裝押金600元人民幣;商管員員工交納服裝押金500元人民幣;客服部員工交納服裝押金300元人民幣;維修部(含各種運行工)、保潔員、綠化員每人交納200元人民幣;其它總公司員工根據層級比照交納。
4.3 員工工服的支領、退還、押金繳納方式與折舊年限
4.3.1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各物管處經理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物業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物業管理處經理、總公司各部門經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黑色單皮鞋1雙、黑色棉皮鞋1雙、
備注
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折舊年限均為3年。
4.3.2各物管處副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各物業管理處副經理、各部門主管、物業管理處經理助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
備注
黑色皮鞋及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折舊年限均為3年。
4. 4. 3 保安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保安員
物品
黑色或藏藍色制服2套、長袖靠色襯衣2件、半袖白色襯衣2件、黑色易拉得領帶2條、黑色三接頭皮鞋1雙、黑色軍鉤(棉)皮鞋1雙、迷彩服2套、()黃膠鞋(訓練用)2雙、武裝帶1條、保安專用半身棉服1件、高筒雨靴1雙、雨衣1件
備注
1.武裝帶、高筒雨靴和雨衣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員工上崗前繳納
折舊年限:保安專用半身棉服、高筒雨靴和雨衣的折舊年限為
5年,其他物品的折舊年限3年。
4.3.4客服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客服部(含物業管理處人力資源、行政、文員及總公司文員等相應崗位)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裝2套(下半身裙裝、上半身半袖襯衣)、職業套裝2套(下半身長褲、上半身長袖襯衣)、領結2個
備注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 4. 4 環境保潔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
職位
環境保潔部員工
物品
女員工:紅色或米黃色T恤和深藍色寬松運動褲2套、 天藍色或深藍色工作服套裝2套、棉背心1件、遮陽帽1頂、橡膠底布鞋2雙、橡膠底棉鞋1雙、中筒雨靴1雙、雨衣1件
男員工:米黃色或天藍色T恤和深藍色寬松運動褲2套、天藍色或深藍色工作服套裝2套、棉背心1件、遮陽帽1頂、橡膠底布鞋2雙、橡膠底棉鞋1雙、中筒雨靴1雙、雨衣1件
備注
1.夏季室外作業人員可配發草帽。
2.中筒雨靴和雨衣在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3. 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棉背心、中筒雨靴、雨衣的折舊年限為5年,其他
物品折舊年限3年。
4.4.5 工程維修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工程維修部員工
物品
夏天:半袖工程套裝2套;冬季:冬季工程套裝2套、工程用半身防寒服1套;絕緣鞋(單鞋2雙、棉鞋1雙)、高筒雨靴1雙(普通員工)、絕緣雨靴1雙(電工專用)、雨衣1件
備注
1.高筒雨靴和絕緣雨鞋在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工程用半身防寒服、高筒雨靴、絕緣雨靴的折舊年
限為5年,其他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為3年。
4.4.6商管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商管員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
備注
黑色皮鞋及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4.7播音員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播音員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員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裝2套(下半身裙裝、上半身半袖襯衣、領結兩個)、職業套裝2套(下半身長褲、上半身長袖襯衣)
備注
押金
1.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2.押金標準與客服部標準一致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4.8員工工服的折舊計算方法及其他規定
4.4.8.1 折舊費用:實際的購置價格÷折舊年限的月份和×員工實際工作年限的月份和 。
例如:一員工在本公司申領了一套價值360元,折舊期為3年的工服,該員工在公司工作2年零3個月,主動離職。該員工在離職時
可支領服裝折舊費用為360元÷36個月×27個月=270元。
4.4.8.2 折舊期從工服申領到位的日期開始計算,到員工將工服上繳至公司的日期截止(一個月內累計工作不足15天含15天不予計算折舊月份;一個月內累計工作超過15天不足30天按整月計算。)
4.4.8.3 員工主動離職,按此辦法執行;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4.4.8.4 在試用期內員工主動離職,公司將不退任何費用;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5.0著裝標準
員工著裝標準按***(唐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之《員工行為規范》之相關規定執行。
6.0本規定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7.0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同時廢止原有規定及口頭規定。
公司員工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到行政部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3、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工作未滿六個月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工作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3)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離職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費用。
四、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補換;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將進行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六、附則
1、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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