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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9 13:14:43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煞譃椴〖、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員工考勤制度 - 七品書 - 七品書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荚嚰偃瓴坏贸^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一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偨浝磙k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務必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下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狀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肅勞動紀律和規范人員考勤管理,明確員工請假與休假流程,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公司依單位經營特性、訂單及業務生產計劃安排,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公司采取標準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務、提升工作效率為前提。

          第五條公司采取綜合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勞動產品計件任務產量為標準,倒班連續作業人員以在崗完成當班工作任務為依據。

          第六條為滿足生產及客戶需求,公司有權變動作息時間及工作日程安排,員工應積極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條因生產安排或工作業務需要,員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八條加班須書面報請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核準,并有實際的工作產出(指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第九條經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書面核準的加班,加班人員先由部門盡量安排調休,無法調休的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第十條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的,未依規定流程申請并經分管副總核準的,一律不得計列加班;確因緊急特殊情況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請加班的,須專案說明并提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公益性活動、集會、義務勞動等社會活動的,均不屬加班范疇。

          第四章加班費支付

          第十二條一般情況下,非生產線人員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務完成為目標。

          第十三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均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計發,每月隨薪資一起發放。

          第五章法定節日

          第十四條國家法定節日休假以當年國務院下發通知為準,具體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條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入職日起至離職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的出勤天數上崗工作。

          第十六條考勤機依據不同崗位實行人臉或指紋識別打卡,若因考勤機無法識別或指紋磨損無法打卡成功的,應及時向人資部門反饋并重新錄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條新員工入職后一周內由部門領導以紙質記錄出勤天數,一周后到人資部門錄入考勤機系統進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進行考勤機打卡簽到和簽退,正常工作時間內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別打卡1次。

          第十九條上班未按規定時間到崗者均視為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的遲到、早退,按20元/次的標準給予處罰;0.5小時至2小時的遲到、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2小時以上的遲到、早退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條因公事或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打卡者需填寫《打卡異常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或分管副總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第七章請假流程

          第二十一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不準處理個人私事,如因私事需辦理應嚴格按規定請假;如因公務需離開工作場所,須先向上級領導報備。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層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特殊情況時需要請假,可事先電話或口頭申請,經上級同意后再事后再補《請假申請單》,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均視為曠工。

          第二十四條員工請假期間提前返崗工作時應先向部門領導報到,并到人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資部門將不計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條員工一個月內請假超過15天的,當月社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第二十六條傷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均需提供相關證明,并由人資部門核準,凡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均按事假處理。

          第二十七條請假員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據部門領導安排,做好相應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由請假人提交至人資部門存檔備查。

          第八章請假類別

          第二十九條工傷假

          必須是員工因工受傷且在工傷醫療期內,并按工傷定點醫院的醫囑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條事假

          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請假3天以下者,須提前一天申請;請假3-10天者須提前三天申請;請假10天以上者須提前七天申請。員工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年,請假期間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的,請假時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醫療證明;

         。2)特殊情況可先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再憑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病假手續,否則均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其休假天數依合法醫療機構的醫囑證明給予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二條婚假

          指員工辦理結婚登記并于三個月內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的,請假需提前一周書面申請,已轉正員工結婚公司給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喪假

          (1)已轉正員工因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給予三天假期,但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及關系證明(可事后補辦);

         。2)假期時間含倒班休息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條產假

         。1)在職所有女員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產假,但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產假期間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2)產假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在內;

         。3)女員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產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員工懷孕流產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假期,休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條年休假

         。1)員工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5天假期;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給予10天假期;年滿20年的,給予15天假期;

         。2)員工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條調休

         。1)必須有節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記錄,不得提前預支調休;

          (2)職能部門調休按正常上班計薪不另計加班費,生產線員工、保安人員調休分別依生產情況及部門內部進行調整安排。

          第九章請假審批

          xx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由人資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的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7:30-11:00,下午上班時間為12:30-17:3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含就餐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 17:30以前無故離崗的為早退。

          一、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二、公眾假期: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請假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請假需最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交主管審批,最后報人事部備案。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主管請假,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人事部備案。

          四、監督和管理

          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人事部負責監督員工考勤。

          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報告說明情況,事后向考勤人員說明。

          五、扣款

          病假、事假為無薪假期,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曠工兩天以內每天扣除倍工資;曠工三天及以上每天扣除2倍工資;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五個工作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未打卡并未及時進行說明,則視為非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元;超過5分鐘小于15分鐘每次扣款10塊;超過15分鐘小于30分鐘每次扣款20塊;超過30分鐘小于一小時每次扣款30塊。

          六、附則

          本規定由人事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規定適用于生產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本規定自二零一三年月日起執行。

          20xx年 月 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S、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到***,下午**時到**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曠工**次以上(含**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周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具體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 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

          事后補交請假條。

          (二) 事假

          1. 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

          3. 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準后,事后補辦手續;

          4. 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 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 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或股東方外派的員工,或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的人員,或外包服務人員。

          1.3職責分工

          1.3.1員工本人應自覺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缺勤應按有關規定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1.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生產班組指定專人于每月22日前向總經辦提交考勤記錄并請員工簽字確認,考勤記錄由總經辦保存。

          1.3.3總經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組織勞動紀律檢查,匯總、核實和保管全體員工的考勤記錄(須有員工簽字)。

          1.3.4員工的考勤情況將作為考核員工工作表現和對員工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員工考勤記錄保存年限不低于兩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考勤時間以指紋考勤機記載時間為準。

          2.2考勤統計周期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時間

          2.3.1根據公司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兩種工作時間制度。

          2.3.2標準工時制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30,夏季下班時間17:00,冬季下班時間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為工作時間。

          2.3.3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于生產部實行倒班制的班組員工。

          3.遲到與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記錄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遲到;下午下班,考勤記錄早于下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早退。

          4.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4.1工作時間未出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

          4.2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離開公司0.5個工作日(含0.5個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級同意,部門負責人須報備總經理,并經指紋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則視為曠工。

          5.2員工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并進行指紋考勤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視為曠工。

          6.出差管理

          6.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同意、總經理批準。

          6.2員工工作日出差和節假日(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節假日或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含路途時間)可進行調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由本人通過OA系統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人力資源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認定為加班,特殊情況下的臨時性加班,應提前向主管領導電話報備并在上班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7.2加班時間的統計

          7.2.1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累計計算;不足1小時不計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門將匯總數據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統計、復核。

          7.2.3公司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通過OA系統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7.3下列行為不計為加班時間:

          7.3.1未辦理加班申請審批手續,且加班時間未進行指紋考勤的。

          7.3.2因接待、會議等拖延的時間。

          7.3.3特殊或臨時安排在晚間或假日的會議等。

          7.3.4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工作。

          7.3.5經理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法定工作時間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務。

          7.4加班時間的處理

          7.4.1補休

          7.4.1.1員工加班加點的時間,按實際加班加點時間累計計算,由公司安排補休。員工補休需履行正常請假與銷假手續。

          7.4.1.2補休時間在6個月內有效,6個月內未能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7.4.2支付加班費

          7.4.2.1特殊情況下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支付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經批準,因病或因到醫院就診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病假。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按病假處理。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8.1.2病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病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

          8.1.3員工休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診斷證明,經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崗。

          8.2事假

          8.2.1經批準,因個人私事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事假。

          8.2.2事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事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按半天計。

          8.2.3員工一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計算。

          8.3年休假

          8.3.1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則上當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可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8.3.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發工資的。

          8.3.3.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8.3.3.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3.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員工本人在應休假周期內未提出年休假申請則視同放棄。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職責:

         。ㄒ唬└鞑块T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ǘ┬姓控撠煂芾硖幐鞑块T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定義:

         。ㄒ唬┻t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ǘ┰缤耍菏侵肝吹较掳鄷r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0分鐘的。

         。ㄈ┞┐蚩ǎ菏侵竼T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ㄋ模┐蚩ǎ菏侵冈谌魏螒蚩ㄇ闆r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ㄎ澹⿻绻ぃ菏侵冈谝幎ㄉ习鄷r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獬觯菏侵敢蚬ぷ餍枰ㄈ绮少徫锲、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ò耍┘影啵菏侵覆块T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ň牛┭a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ㄊ┤冢褐冈谝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ㄊ唬┱埣伲簡T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第五條上班時間:

         。ㄒ唬┟恐芤恢林芪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ǘ﹤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打卡規定:

         。ㄒ唬┥舷掳鄳H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堪l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ㄆ撸﹩T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員工外出:

         。ㄒ唬﹩T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ㄈ秵T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ㄎ澹┩獬鰣箐N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出差:

         。ㄒ唬﹩T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三)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四)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加班補休:

         。ㄒ唬﹩T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ǘ┎块T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ㄈ┕芾硖巻T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ㄋ模﹩T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ㄎ澹┰诠ぷ鲿r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ㄆ撸┭a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請假、銷假與續假:

         。ㄒ唬﹩T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ǘ┱埣贂r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ㄈ┱埣贂r,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ㄋ模﹩T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考勤統計:

         。ㄒ唬┬姓棵吭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第十五條相關表單

          (一)員工外勤登記表

         。ǘ┱埣賳

          (三)出差申請單

         。ㄋ模┘影嘌a休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范管理,促進規范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情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殊情況向校長直接請假,若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 說明:以下情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谧优榧贋2天。

         、鄹改、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苣薪坦ぴ栏浮⒃滥溉ナ,喪假1天。

         、菖坦す⑵牌湃ナ,喪假均為3天。

         、逘敔、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顧家屬生產,準假2天。

         、嗖溉槠冢好刻煲幎2小時。

         、崦媸诘冗M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情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一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楚事由,填寫好請假條(情況特殊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及時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具體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 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原因。

          3、病假:根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教師,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現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教師和被簽到的教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選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加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教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根據各級部教師提議,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全體教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根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教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一定金額作為全勤獎獎勵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 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 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 考勤內容

          第五條 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 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 第七條 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 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 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 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 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醋o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結合公司具體條件及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情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處罰情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處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經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后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情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后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第二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 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所有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情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 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 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服從分配、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按照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選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情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給予除名處罰。

          第七章 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所有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根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情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該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所有員工請假前必須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所有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

          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根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殊情況、事后又不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 事假

         第二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按照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第二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 病假

         第二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提供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須及時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

          第二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如屬故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重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 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須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須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 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給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 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及時提供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給予調崗等相應照顧,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根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所有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給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四十三條已婚已育女員工享受一次流產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憑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產假需提供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及建議單消假。

          第十三章 年假

          年休假:

          休假說明:

          1、員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員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數以入職月按比例核定。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標準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兩次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

          5、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號終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累計并不給予工資補償。

          6、年休假的休假計劃需提前半個月書面申請,并按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進行審批,經審批確認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 加班

          第四十四條在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完成上班時間內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視為加班;在工作時間以外從事上級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圍的或職責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四十五條以任務或績效目標為考核的人員(如高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項目管理人員等)無加班。

          第四十六條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加班,如因個人原因下班后繼續在公司逗留,不屬于加班范疇。因突發事件臨時加班的,須在事后1日內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十七條加班時間超過半小時開始計算加班時間。滿半小時不滿一小時按半小時計算,以此類推。禁止將任意兩次加班時間累計計算。加班經過審批之后,加班時間以實際考勤卡記錄為誰。

          第四十八條員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應首先安排倒休,倒休應首先安排在本周內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應在本月休完,不允許隔月倒休。員工應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交考勤員存檔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條加班費計算:月基本工資/21.75×200%×加班時間。員工在節日加班,將享受節日加班工資。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五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請表、員工外出登記表、員工請假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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