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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1 12:40:12 藹媚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2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斧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帆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3

          1.0目的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出勤管理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辦法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4

          1、目的與范圍

          為規范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范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周六天工作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并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并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并如實出勤,對于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并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后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记谥贫扔枰蕴幜P。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后,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于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批準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 《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后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并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后計入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后報財務部;

          3.8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2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按請假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按病假處理,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8.3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布)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后,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準管理權限,經批準后,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后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病假和時間累計超過50天的,曠工超過5天的;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9.4員工加班時不得消極怠工或謊報加班時間,凡行政人事部查實后謊報現象或弄虛作假的,本次加班視為作廢,如部門負責人和驗證人簽字認可的加班有誤,公司對部門負責人與驗證人視情節予以相應的處罰;

          3.9.5職能部門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換休,換休時可在《請假單》的請假類型上注明“換休”請假的程序審批后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換休的,經批準后可以次月予以換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時間隔月未休視同放棄,公司不予進行調休;

          3.9.6生產車間加班每月可換休也可換算成加班工資,換算成加班工資時,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統計后報財務部,加班工資按日工資標準換算成小時工資后,按時長核算計入個人薪酬;

          3.10勞動紀律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斗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并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毆者或者單次斗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后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并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干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游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后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嚴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后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后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后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盡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后,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并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5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理解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未經調度或主管批準,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未經分管職責人批準,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統一發放。

          7、每一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游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準。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準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到達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到達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到達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后,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于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員必須停置于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17、職工利用職權理解賄賂,致使團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職責。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并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職責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職責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午時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并經崗位部門試用經過后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反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后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景及考核情景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職責。

          28、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職責自負。

          29、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景:

          活動范圍只限于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活動范圍超出武漢市并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準。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獨自承擔賠償職責。

          30、對個人和部門重復違反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反相關制度承擔職責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能夠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6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并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并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并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聚眾閑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后,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斗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并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并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景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必須每一天打掃,并堅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異常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發、剪指甲堅持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發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所以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并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景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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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ㄒ唬┻`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ǘo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ㄈ┩婧雎毷兀`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胸澪凼苜V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ㄆ撸┓赣衅渌麌乐劐e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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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筑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職責。

          2、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3、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4、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干凈、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5、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無黑垢油污。

          6、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7、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8、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9、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0、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1、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2、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3、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于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于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癥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度。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簽具意見,由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并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并經校長室批準后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準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系,并獲得批準。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調度。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準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系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準。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簽具意見后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匯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準,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權限及手續

          1、請假權限: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1天,由校長批準,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后,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簽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準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于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后,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后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征得批準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閑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匯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匯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匯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布并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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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三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四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五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八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并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十九條處分決定宣布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一周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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