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制度1
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店長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主管簽字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老板批準。
員工考勤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員工考勤制度3
目的
此政策是為了令海外(非大陸合同)員工與大陸的員工有更多的工作溝通時間,在工作安排上更能統一,工作氣氛更加和諧,重新調整海外員工的上班時間、假期制度、交通安排。
適用范圍
所有與公司形成正式勞動關系的非中國大陸籍的員工。包括在中國大陸簽訂合同,和在香港公司簽訂合同的員工。
政策
一、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5天,由周一至周五。
2、每月考勤周期由1號至當月最后一天。
3、每天工作時間是:
1)正常工作日:08:30—12:00;13:30—18:00
2)用餐時間:12:00—13:30
3)或按工作所在部門的其他大陸籍員工工作時間上班。
4、周六、周日未能休息的,在同一月份內可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相同時間。補休不能跨月。
二、打卡制度
1、總監級以下海外員工同樣實行電腦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及上班期間外出公干等應主動打卡、簽到必須由員工本人進行,不得由他人代辦。如有發現代打卡現象的,至少被處以記過處罰。
2、總監級以上員工不需打卡。
3、公司允許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月累計30分鐘,并事后須在電腦考勤系統上注明遲到原因并以加班補休形式沖減遲到時間。
1)警告處罰:
A、當月累計遲到30-60分鐘以內。
B、當月累計遲到四次或以上(含上述特殊原因的三次遲到)。
2)記過處罰:
A、當月累計遲到61-90分鐘以內。
B、當月累計遲到91-120分鐘以內,并作曠工1天處理。
C、當月累計遲到121分鐘或以上,并作曠工2天處理。
D、當天遲到61分鐘或以上,并作曠工1天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4
公司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員工考勤制度5
一、時間
1、上班時間
根據各分店實際營業時間而定,但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0個小時。
2、考勤時間
按自然月(每月的1號———————月末最后一天)為考勤時間;次月的5號發上月的工資、
二、打卡機
1、每個人都應愛護打卡機,愛護公司財物。
2、非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
3、打卡時間應根據排班表的時間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發放工資的依據。
2、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工作期間不得脫崗 、串崗。
3、嚴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罰款50元。
4、上班打卡時間應換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鐘到崗)
5、下班打卡時間應打卡后再換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況應有店長(廚師長和前廳經理)簽字、他人簽字無效、
7、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四、考勤審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詳細統計匯總考勤表并簽字。
2、考勤報表中應包括: 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際出勤日、加班時數、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
3、各部門主管簽字。
4、上報店長,確認無誤后店長簽字。
5、上交財務部審核,并簽字。
6、最后總經理簽字。
7、考勤匯總表應于次月2日前上交財務部。
五、獎罰制度
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一次罰款10元;
遲到、早退在30分鐘(含)以外4小時以內的罰款50———100元;
超過4小時者以曠工處理;
曠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資、曠工3天以上(含)除名,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2、員工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扣除當月20%的工資;5次以上除名、
3、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計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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