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范本(精選4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
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以內刷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刷卡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10元;
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20元;
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50元。
4、上班遲到不刷卡者,記小過一次。(注:記小過一次扣款50元)
5、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刷卡而簽卡者,記大過一次。(注:記大過一次扣款10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簽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
8、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排隊刷卡,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刷卡時不得插隊,違者記警告一次。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者讓人幫忙刷卡,如發現有此行為,首次記小過處理,第二次記大過處理,第三次給予開除。
11、前臺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12、曠工及簽卡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以內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5分鐘以內的不處罰;
②5—30分鐘的,扣款50元;
③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
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者,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者,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注:一次扣款200元)
6、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務的`,必須由部門主管及領導簽字確認后(部門主管由上一級領導簽字),按完指紋方可外出,外出單交到傳達室。傳達室有義務提醒外出人員提交外出公務單,如外出人員沒手續出門,傳達室負同等處罰,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7、各部門主管簽外出單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辦公室統計外出單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字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8、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按指紋,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違者記警告一次。
9、傳達室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外出單收集,每周一將外出單交至辦公室。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
關于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嚴明紀律、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時間
1、本公司員工每日工作標準時間為8小時,每周工作標準時間為:
①生產車間(包括采購):每月工作時間為28天。
②辦公室:每月工作時間為26天。
2、員工上下班時間(以打卡機時間為準):
a.白班(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白班(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b.加班:按部門需求而定。
二、遲到
遲到定義:以打卡機時間為準,遲到一分鐘打卡者為遲到,遲到一分鐘扣一塊錢,30分鐘以后打卡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早退
1、早退定義:以打卡機時間為準,提前一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早退一分鐘扣一塊錢,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50元
2、法定節假日路程比較遠的員工可提前半小時回家;一個月除法定節假日外,路途比較遠的.員工可以每月2次提前半小時回家,其它需回家一律按請假辦理
四、請假
所有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須于上午8:30,下午2:30分前將請假條交人事部,突發情況造成的請假,事后可以補請假條,結算工資時,如無請假條又沒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請假條應由主管簽名批準后,交由廠長簽名批準,再送達人事部。
五、曠工
曠工定義:未獲請假批準或假滿未續假,擅自不上班者為曠工
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當天未出勤工資,
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當天工資。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5
一、遲到早退
1、單次遲到早退5分鐘(含)至30分鐘(含)者樂捐愛心款30元/次。
2、單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至三個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三個小時按曠工一日處理。
3、單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不得超過6次;超過者,每超過1次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
1、公司員工請假,需各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并在辦公室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后,須到辦公室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3、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批準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后,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5、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和辦公室同意,否則做曠工處理。
6、部門主管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7、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8、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6
為了維護公司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經營運作,加大執行力度,做出此處罰規定:
一、考勤對象
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勤時間
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2:30-4:30(辦公室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原則上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如生產需要加時,由公司臨時安排決定。
三、考勤
1、公司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打卡;上班打卡時間為8:00點之前,下班打卡時間為4:30分(辦公室為5:00)之后,午休時間不必打卡;
2、員工上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簽字核準,報總務處外,其它視同曠工一日處理;
3、員工應提前到崗,禁止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四、考勤管理部門
1、總務部負責管理考勤記錄,督促員工按規定考勤,按月將考勤記錄轉交公司財務部。
2、公司財務部是考勤結果的執行部門,根據總務部上報的考勤記錄,依據考勤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的罰款額進行核算,并從當月工資中給予扣除。
五、違紀處罰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每次罰款5元,每月累計三次者扣罰30元,超過三次后每次加罰5元;
2、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罰款10元,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日處理;超過三次后每次加罰10元;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者按曠工半日處理,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日處理;
4、月遲到、早退次數不得超過五次,如超出五次,按相應的處罰外,另追加曠工一日處理;
5、曠工半日扣罰員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一日扣罰員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連續曠工二日或當月累計曠工三日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7
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統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關于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打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打卡到崗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5元;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10元;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20元。
4、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
5、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打卡而簽卡者,扣款3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簽卡的,必須到綜合辦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
8、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綜合辦統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須自覺排隊打卡,并把自己的卡插放于指定的位置。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讓人幫忙打卡,如發現有此行為,打卡者與代打卡者均處罰50元/次。
11、綜合辦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本制度中如有為盡事項,參照《員工手冊》執行。
12、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8
遲到
1、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
2、員工遲到每次扣薪5元,當月遲到3次者記小過1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
3、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后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論處。
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打卡者為早退。
2、員工早退,每次扣薪5元,當月早退3次者記小過1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
3、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15分鐘前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論處。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9
1.8:30以后到班者,按遲到論處,每次扣20元,第一次記警告;超過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當天基本工資。
2.提前1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20元;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
3.如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4.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5.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6.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7.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8.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來計算遲到、早退、曠工。
9.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10.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100元。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3
不管什么規模的企業,一定要有員工考勤制度,有了制度企業才能逐步走向正軌,要用制度管理企業逐步代替人性地去管理企業,不要擔心制度建立以后員工留不住的問題,一個好的管理制度只會增加企業凝聚力,增強員工對企業的依賴度,當然象員工考勤制度的建立要與主要員工進行溝通,征求他們的意見和理解、同意,既要體現企業管理的制度化,又要體現企業老板的`人性化。
筆者認為在建立員工考勤制度時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1、上班紀律: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3、法定假,企業休假的規定;
4、加班安排,對員工加班的待遇,不服從加班員工的處理;
5、可以考慮增加對員工設立月度,年度滿勤獎;
6、也可以在企業工資制度中增加員工工齡年增加幅度,包括設立對特別苦、臟、累的崗位實行崗位補貼,加強老員工隊伍的穩定性。
綜上所述,其實還是要企業的老板改變用工觀念,對目前用工成本有一個正確認識,增加一定勞動工資成本的投入,相信可以通過制度的建立對目前狀況有一個改善。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4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5
一、 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 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6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工作時間
部門工作時間
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刷卡管理
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考勤表管理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相關規定
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范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準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后,須經單位批準后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并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并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后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并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采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游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并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并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采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并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了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促進規范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 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視。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員工要嚴于律己,互相監督,確保將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各部門領導要加強 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制度的順利實施。
第 2 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 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在工作場所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
本公司的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時間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調整部分人員或部門的常規作息時間,應向行政總監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條 遲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為早退;工作時 間擅離崗位者為溜班。
第八條 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因事或因病請假并經領導批準后,可算為事假或病假。
第九條 超假、曠工 假期已滿,仍未銷假上班者為超假;未經請假缺勤 1 小時以上者為曠工。
第十條 值班、加班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經領導決定或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者為加班。
第十一條 滿勤、多出勤 全年無遲到、早退、溜班、曠工及請假者為滿勤;領導雖未安排,但為 完成工作任務和維護公司、營業部利益主動加班者為多出勤。
第十二條 考勤標準 在法定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工作 3~4小時為加班半天,5~8 小時為 加班1天; 請假 2~4小時按半天計算、5~8 小時按1天計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條 休假和探親假 在企業工作 1 年以上的.員工均可按規定享受年休假或探親假(當年轉正 定級人員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
1、年休假 工齡滿1年但不滿 10 年的員工,年休假的時間為 5 天;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員工為 10 天;21 年以上的員工為 15 天。
2、探親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與親人團聚的跨地區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為 20 天;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為 30 天。
新調入員工,第二年開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員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給假一次,假期為 20 天。
(3)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部門) 負擔。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 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 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
往返路費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
第十四條 生育假 女員工產假 90 天,其中產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方產假可延長至 135 天。
難產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 15 天。
3、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可給男方 7 天照顧假。
第十五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根據有關規定,經工會、人事和醫療單位認可后,可請工傷假。
第十六條 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假 3 天;旁系親屬死亡,可 給假 1 天;其他親屬死亡,需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 補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應安排補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補休 1 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1 天補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補休 1 天,2 周以上的補休 2 天。
第十八條 員工休假和探親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類假期一般以年度為準,一次連續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計。
第十九條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余學習(指電大、函大、大中專自學)考
試占用的時間為公派學習,但考試前需出示相關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
第 5 章 請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二十條 一般員工請假在 2 天以內的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 2 天以上的報行政總監審批;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應經行政總監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單》 ,經領導批準后方可 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可先請他人代辦,或先電話報告,但事后必須自覺 補辦手續。
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作為考勤和報銷差旅費的依據之一。
員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
應由公司領導審批的,需經部門經理同意 后方可上報。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全公司實行員工(含中層干部)上班簽到制度。
員工到崗后應及時在簽到本或考勤機上簽注到崗時間。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互相代為簽到。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簽退的,應報部門領導同意后, 由部門考勤人員登記,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各部每月 2 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填寫《考勤統計 表》 ,經部門領導審簽后報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領導應隨時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
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 統計工作。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
除定期檢查、監督總
部各部室員工的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外,還要不定期地會同有關部門 對異地分支機構的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 7 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遵守、執行和維護本制度表現突出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八條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可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公休假沒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標準給予出勤獎。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發 早退或溜班超過 3 次者,每次按 元;1 個月內遲到、元扣發;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者,除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個人當月工資 和獎金。
曠工半天扣發 元,1 天扣發 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 10 天者,上報公司作辭退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替代人與未到人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 扣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元,并公開批評。
第 8 章 工資的扣發 第三十二條 月內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發 元;3 天以上的,按當月工資日平均數乘以請假天數扣發。
第三十三條 病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第9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有所變更,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19
1、考勤點名
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進工作作 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考勤對象為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以及勞務派遣、 臨時借用等編外用工人員。
第四條 考勤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制。
綜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考勤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組,由公司主要領導任 組長,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公司級領導任副組長, 綜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環部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考勤考核工作 組成員,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各部門成立由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考勤工作小組。
第六條 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及編外用工人員到崗情 況,接受本部門人員請銷假手續,定期上報考勤情況,建立 和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檔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強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嚴肅 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體員工應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
第八條 公司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30 時-18:10 時 冬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00 時-17:40 時 夏季、冬季作息時間分別從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出勤者即為遲到。
員工于下 班前,未經批準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十條 遲到、 早退分為三類情況進行考核: (一) 遲到、 早退時間在 10 分鐘以內的,為第一類; (二)遲到、早退時 間在 10--30 分鐘以內的。,為第二類; (三)遲到、早退時間 超過 30 分鐘的,為第三類。
第一類遲到、早退 1 次者,進 行批評教育,第一類遲到、早退 2 次者,進行警告;第一類 遲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類遲到、 早退 1 次者, 處罰 100 元; 第三類遲到、早退 1 次者,處罰 200 元。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 班時間在本部門實行簽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 ,經核準者。
(二)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三)臨時事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第十二條 考勤實行日考勤月上報的考勤辦法,重點考 核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三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天要及時準確地記錄本 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妥善保管好各種休假憑證。
每月 25 日前將匯總后的考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綜合部。
第十四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組織對各 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同時不定期進行抽查。
各 部門每季度對本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糾正 考勤工作中的問題。
以便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三章 請銷假第十五條 請假種類一般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
員工申請各 類請假,均需事先履行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 履行請假手續須事先填寫《公司員工請假審 批表》 ,然后按相關領導審批權限分別進行簽批。
最后報送 綜合部進行請假條件審核并備存。
請假手續副本由本部門兼 職考勤員留存。
第十七條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請假審批手 續的,員工本人應利用各種通訊方式于當天口頭向對應批假 領導申請。
事后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并說明理由,否則
視為曠工。
第十八條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 審批: (一)公司一般員工請假 2 天及以內的,由部門部長批 準; 3 天及以上的., 經部門部長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1 天的,經本部門部長同 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2 天及以 上、中層正職領導及副總師請假 1 天的,經公司分管領導同 意,行政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黨群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并 報綜合部備查。
(三)公司級領導外出請假需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員工申請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 婚假、 喪假、 探親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般員工請假, 需本部門部長批準; 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經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正職領導及 副總師請假,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行政正職報公司總經理 批準,黨群正職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
第二十條 員工假滿,應向準假領導銷假,同時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并在考勤系統中銷假。
逾期不歸又無正當 理由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一條 各類假期標準及待遇,依據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公務出差第二十二條 任何公務出差人員,事前都要履行公務出 差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公務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一般員工:國內各類公務出差一周及以內的,需 經本部門部長批準;超過一周的,需由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 分管領導批準。
(二)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國內各類公務出差,需經分 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綜合部 備查。
第二十四條 持公務護照出國的一般員工,需經本部門 部長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副職及以上領導,需經 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 綜合部備查。
第二十五條 持因私護照出國的,到綜合部填寫《公司 出入境簽批單》 ,待有關領導簽批后,由綜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關證明材料和簽章公安部門出入境審批表。
第二十六條 公務出差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后,需將最終 請假情況(包括公出時間) ,告知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做考勤 備查記錄,并在公務出差結束后向準假領導銷假,并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
第五章值班紀律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值班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各部門 安排的值班按月報綜合部。
第二十八條 自覺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按照及時、準確、保密的 原則,妥善處理接收的文件、報告、請示、批示、電話、傳 真、信函、請柬等,并將辦理情況做好記錄。
(三)對突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信息報告,值班人員要 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報告,跟蹤掌握信息,并根據公司領導 的指示,做好后續安排工作。
(四)認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員應按要求認真 填寫《值班日志》 。
接班人員應認真檢查現場值班室各項辦 公設備是否齊全完整并運行良好,若有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解 釋清楚,并及時處理,不得影響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員繼續處理的事項必須交接清楚,了 解每項工作的處理情況,并認真查看待處理文件夾中的內容, 做到情況明、內容清、心中有數。
如果由于交班人員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條 值班考勤由綜合部統一負責。
考勤結果,包 括對考勤問題的處理意見,每月匯總一次。
第六章會議(活動)考勤制度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出席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 (活動)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參加會議(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參加會議(活動)應按公司會議要求著裝。
(三)會議要求本人參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會議期間手機應關閉或靜音,不得在會場接、打 手機。
(五)會議期間應注意會場紀律。
(六)參加各種活動,要自覺遵守各項活動要求,服從 指揮,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違反以上規定者, 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二條 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活動)時,要向會議 (活動)組織部門及相關領導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 不準遲到早退。
第三十四條 進入生產區域的員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著工裝,安全帽佩戴 規范,胸卡一律佩掛在胸前,不可隨意佩帶,以保證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嚴肅性。
(二)胸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員工進出生產區域須主動出示胸卡,并有義務接 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保安有權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員工進出生 產區域,安檢人員對安全帽的佩戴有監督處罰權。
(四)胸卡由個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愛惜使用,不得 隨意涂改和損壞。
丟失胸卡者需到綜合部申請補辦胸卡,補 辦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進入生產區域要統一著工裝,嚴格按照安全規范 著裝,不符合者嚴禁進入。
(六)外委單位人員進出生產區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裝的穿著與本公司員工要求一致,只區別于著各單位 規定的工裝,同時到綜合部備案工裝款式,以便檢查。
第三十五條 工作期間,公司員工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執行公司保密規定,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和 電子數據不得隨意拷取和外泄。
(二)對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對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及 時地給予解答和辦理,不得拖延不辦。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隨
意拉接電氣線路。
(五)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接打電話聲 音要適中, 不能影響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時間串崗聊天。
(六)保持辦公環境衛生,保證工位整潔,不準亂扔雜 物、或亂堆亂放物品。
(七)乘坐電梯要禮讓,并保持電梯內安靜,不得談論 有關公司機密事情。
(八) 不得攜帶小孩到工作現場或工作時間帶至辦公室。
(九)嚴格執行公司禁酒令,嚴禁員工著工裝在公共場 所就餐。
(十)公司員工應按要求穿戴,做到著裝整潔,不準將 工裝轉借他人。
(十一)進出生產區域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
(十二)實行倒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認真交 接班,嚴禁擅自串班(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時接班,上 一班應堅守崗位,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十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應廉潔自律,認真遵守廉政建設 各項有關規定,不得有**,失職和瀆職行為。
第八章 考核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嚴
肅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交接班期間脫崗的。
(二)沒有及時處理相關事項,致使工作延誤,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三)交班人員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的。
(四)飲酒后到崗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三十八條 凡中層領導違反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處罰,其處罰 額度為普通員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條 未按時報送 《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單》 和 《編 外用工人員到崗情況統計表》的或瞞報虛報的,要對部門負 責人及兼職考勤員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對各部門考勤管理工 作進行一次評定,對于認真嚴格開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門及 兼職考勤員,由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報嘉獎意見,經總經理批 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外委單位人員, 首次違反本辦法條款的, 由用人部門給予提示和警告;兩次違反本規定條款的,由用 人部門責成外委單位更換工作人員。
第九章附則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部長是保證所屬員工,以及本部門
編外用工人員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發 現本部門在職員工和編外用工人員有不當行為時,應及時批 評教育;對屢教不改,嚴重違反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提出 處理意見, 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報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 (含 工會部門)研究處理。
第四十三條 當本部門兼職考勤員更換時,應及時報綜 合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員工對公司處罰有異議的,應于處罰 決定后 7 日內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出復議。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1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xx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2
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3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并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周五下午報至后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并重新采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采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周攜帶請假條到后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后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并報后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4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考勤工作,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職責,保證飲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河池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辦法》(院政發[20xx]9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工作時間按中心規定的各食堂班組、各崗位人員上、下班時間實行;
2.員工上、下班實行按指紋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鐘、下班晚30分鐘刷卡均為有效,30分鐘以上為無效考勤(東三食堂接待、服務員守廂的除外),刷卡時無法識別的,應在10分鐘以內報告管理人員,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曠工處理。
3.凡遲到、早退(含開會)10分鐘以內的,扣發業績獎10元,11—2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20元,21—3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3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業績獎50元;無故曠工1天的,扣發業績獎1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80%;無故曠工2天的,扣發業績獎2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50%;無故曠工3天(含3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并取消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二、請假規定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請事假應到中心辦公室填寫請假條,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能離開,如因臨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因病、直系親屬生病需要照顧的,事后以醫院證明補假條)
2.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10%(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
3.連續請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要求本人寫辭職報告書;
4.員工請事假原則允許本班員工之間互調公休或頂班的辦法補回上班時間,互調公休或頂班須征求當事人的同意;
5.員工請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二)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病假;
2.請病假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
3.請病假應寫書面請假條,因病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寫書面請假條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
4.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5%(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間因意外受傷請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相應天數的績效工資。
5.員工請病假最長時間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勸其自動離職;
6.員工病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三)婚假
1.員工請婚假應提前告知中心領導及本班組班長,以便提前調整工作安排;
2.員工請婚假應填寫請假條;
3.婚假一般為3天,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員工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員工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婚假期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天數按請事假處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績效工資。
(五)喪假
1.員工請喪假應寫請假條;
2.凡屬直系親屬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喪事的可享受3天喪假,如需到外地喪葬的,乘車在4小時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時間處理喪事的,不另給喪假;
4.員工在規定喪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規定的喪假時間,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六)其他
1.請病假、產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請事假、婚假、喪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請假理由經查明是否編造欺騙組織的,將按曠工處理。
三、以上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四、本辦法由飲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5
為使員工考勤真實規范、工資發放公開公正,以穩定員工隊伍,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心《社會用工收入分配辦法》等有關規定,運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結合中心運行實際,確定本辦法。
一、員工考勤
(一)考勤起始時間
1、學期運行:根據中心盤點辦法,中心考勤周期與食堂結算期一致,定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假期:結合學校及中心放假規定,中心下發放假通知的起始時間為假期考勤時間。
(二)考勤表生成
人力資源部每月25號之后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考勤模板,各部門、食堂月底之前上報當月考勤情況,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生成系統考勤表,由各部門自行打印生成紙質考勤表。
考勤表上報時間及手續
1、學期運行:紙質考勤表需由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中心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月底前交人力資源部。
2、假期:系統制表及上報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中心放假安排另行通知,紙質考勤表簽字流程同上。
二、工資發放
(一)工資表編制時間及系統手續
1、學期運行: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工資模板,財務核算部下發食堂工資制表總額,各部門、食堂在每月的11—15日完成工資表制表及提報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部審核通過,由財務核算部統一打印紙質工資表。
2、假期:開學一個月后編制社會用工工資表。
(二)工資表公示時間
食堂、加工廠由財務核算部領取工資表,每月的.16—17日在指定的公示欄公示2天。
(三)工資表簽字時間及手續
紙質工資表各部門、食堂每月的18日,由中心分管負責人、中心主任及書記簽字。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四)食堂、加工廠工資表公示地點
以上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食堂要嚴格執行,杜絕員工考勤和工資發放弄虛作假行為。如有違者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布、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監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后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簽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后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權限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
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
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準,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29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0
一、總則
考勤制度是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各項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嚴密,工作高效。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體在職員工必須參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負責人將考勤結果記錄在《考勤表》,企業根據考勤表記錄發放工資,違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獎懲規定,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
前廳考勤由前廳經理負責;廚房考勤由廚師長負責。
前廳考勤要求:(企要將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上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下午4:30考勤。
廚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時間:9:00考勤,下午考勤時間:4:30考勤。
凡點名開始時,尚未到達視為遲到;未經領導批準(沒簽出門條)視為早退。
三、請假制度
前廳經理負責前廳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廚師長負責廚房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請假要求及批準:
1、事假。必須提前1天,向直接上級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求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復崗時間,本人簽名并注明請假時間。經上級批準后,方能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視同曠工。事假復崗應向批準人銷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傷害)應本人向上級領導請假。不準電話請假,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須出示本人醫院病歷證明
和醫藥費單據。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級領導遞交公休假書面申請,按領導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時間休假。
四、請假批準權限
1、一般員工病事假1天以內,由分管主管批準;
2、一般員工病事假超過1天,3天以內,由前廳員工由經理批準;廚房員工由廚師長批準;員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前廳主管病事假,由前廳經理批準;廚房主管病事假,由廚師長批準;
4、前廳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病事假直接由總經理批準,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崗位職責。
5、事假連續30天以上,勸其離職。
五、違規懲罰規定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者,處以以下罰款: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處以5元罰款;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處以10元罰款;
3、遲到、早退1個小時以內,處以20元罰款;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曠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資標準的`3倍;
5、病假扣除當日工資,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標準的2倍;
6、無故曠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資標準的3倍;
7、曠工累計3次以上,除正常罰款外,公司有權進行勸退或開除處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請遵照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1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2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和《關于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20xx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就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增強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導性相結合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金水區愛衛辦、創建辦全體工作人員。(不包括離休、退休和臨時工作人員)。
三、制度內容
(一)休假制度
根據《關于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200911號文件,規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員享受公休假天數為: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請假天數多于公休假天數的;
(2)工作人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未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不在崗人員重新上崗,當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員已經享受過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第(2)、(3)條規定情況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工作人員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齡結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喪假制度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2002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1次會議通過,從2003年元月1日起執行):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四)產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勞動法》、《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1.產假假期:女為半年,男為30天。
2.女工作人員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2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保胎假工資發放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4.已經享受產假的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五)探親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期:
1.條件:工作人員與配偶分居兩地,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工作人員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每年給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三)事假制度
根據《關于河南省機關工作人員事假期間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號文件,規定如下:
1.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在15天以內的,原工資照發。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當年休假沖銷事假天數,沖銷不完的再按本規定處理。
3.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以下標準計發工資:
(1)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從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資的70%發給。機關執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
工資與工齡工資之和,下同)的70%計發。機關工人固定工資部分(機關技術工人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普通工人為崗位工資,下同)按70%計發,活工資部分(機關工人工資構成中的獎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計發。
(2)機關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2天的,從第23天事假起,停發本人事假期間的職務與級別工資和當年年終獎金。
4.工作人員事假無故超出批準期限的,按曠工處理。
5.工作人員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請事假的,其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本規定執行。
(四)病假制度
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的文件,規定如下: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范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準,可以適當提高。
4.病假期間工資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于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5.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機關批準。
7.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內部制度
1.曠工制度。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曠工半天的,誡勉談話,取消全年評優資格;一個月內曠工1天的,年度考評定為基本稱職,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
個月內曠工2天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除在全體大會上做出書面檢查外,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個月內曠工3天的,待令辭退,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扣發一切工資福利待遇。(累計曠工天數以半天計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沖銷;凡不用年公休假沖銷的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扣發工資)處理。
(2)請假人員必須按照單位內部請假制度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人員返回后未立即向領導和辦公室口頭銷假,按繼續請假處理。
(3)工作人員請病假,需出示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書,方可請假。
(4)工作人員請假天數累計超過本人公休假數一倍的,取消年終評優資格;超出二倍的將定為稱職(合格)、基本稱職(被告誡);超出三倍的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累計請假天數以半天計算)
(5)工作人員請病假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另外,工作人員病假時間連續2個月或1年內累計滿6個月,能堅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工資和一切工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報批到區人事局、人勞局、財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預見的事情,不能按時回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領導口頭續假,由其科長幫寫調休條,經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后,交辦公室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制度。
(1)遲到及早退,包括指紋記錄、會議、學習等各類活動的參加。凡超過規定的時間到崗的視為遲到,超過20分鐘為礦工半天。提前10分鐘離開崗位的視為早退,超過20分鐘的為礦工半天。
(2)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簽到(每日共計4次)。未簽到的按遲到、早退處理。
(3)工作人員一周內有兩次(含兩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現象的,下周“掛號”打掃單位公共區域衛生5天。如果在打掃衛生期間,發現未打掃的,按曠工1天處理;1次打掃不干凈的,延長打掃時間1天。
(4)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有三次(含三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現象的,按曠工2天處理;一月內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曠工3天處理。
(5)遲到、早退請假。因特殊情況遲到、早退需請假的工作人員,必須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后,報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執行。如發現謊報,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12.工作人員因工作任務不能簽到的,由科室負責人經主管副職同意、行政正職簽字后,報辦公室登記。如發現謊報的,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四、要求
(一)加強組織。各科室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科室負責人要組織科室人員認真學習本制度,嚴格要求,加強教育,大膽管理,堅持原則,嚴肅工作作風,狠抓工作紀律,切實抓好隊伍建設。
(二)營造良好氛圍。樹先進,立典型,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趕超先進的濃烈氛圍,激勵全體干部工作人員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我區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實實的工作,創實實在在的業績,實現今年的目標任務的完成。
(三)嚴格督查。辦公室將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每月進行匯總、通報、公布,對相關科室和責任人進行表彰和處罰。結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干部任用和評比依據,對不遵守或嚴重違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本方案從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4
一、考勤規定:
1.全體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30時。時間變更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體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遲到、早退定義:
1.公司全體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30分鐘后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2.工作時間終了前30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無故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抵充,違者按曠工全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產問題,由生產部決定上下班時間,各車間班組當天生產任務完成后,可以報生產部門,由生產部決定提前下班時間。
三、曠工定義: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論處。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天數、事由、交接事項,經上級領導審批簽字,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將簽批后的請假條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數按曠工天數論處。
2.公司副總經理、副總工包括各部門、車間正職級等以上領導請假由總經理簽批。各部室全體職員、車間班組長以上負責人請假超過3天的由總經理簽批。
3.各部門工作人員請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門正級領導簽批。
4.各車間主任請假1-3天(包括3天)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5.各生產班組組長請假1-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6.各生產班組員工請假1天由班組長簽批,2-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7.請假3天以上的.員工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8.假期休完須超假期休息者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經批準后方能繼續休假,假期滿后回公司上班應將超假天數補辦請假手續。
9.凡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0.領導簽過字認可的請假條應及時轉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11.假期天數超過由未續補假期者,超過天數均按曠工論處。請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應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員處銷假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計算。未銷假者按請假單天數計算。
12.需要請假者如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需要以電話向主管領導報知,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5
一、獎勵
1.全年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請假,并填寫請假條,經過領導簽字同意方才休假者,年底獎勵100元。
2.全年考勤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全年天數沒有超過10天者,年底獎勵200元。
3.全月考勤滿勤者,每天獎勵2元。全年考勤滿勤者,年底獎勵300元。
二、懲罰
1.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經查明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次罰款20-50元。
2.遲到一次,罰款5元。早退一次,罰款10元。
3.每月累計遲到五次、早退三次者,罰款40元。
4.每月遲到十次、早退五次者,罰款100元。
5.無故曠工半日者,罰款50元。
6.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
7.每月累計兩天曠工者,罰款300元。
8.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罰款500元。
9.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5日者。予以開除:并扣除1個月的工資。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6
20xx年5月,我院在全市政法機關率先實行了一推雙聘人事制度改革,與改革相伴而生的是考勤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從此,我院考勤管理告別了由各內設機構自行負責、一月一報的歷史,步入了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通過加大考勤等制度的執行力度,我院機關呈現出紀律好、作風硬、效率高、形象佳的新面貌。但毋庸諱言,考勤管理仍時有反復,甚至留有死角。那么,考勤制度執行為何如此難?如何才能攻堅克難?
一、機關考勤制度執行難的原因
機關考勤制度執行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機關工作人員待遇偏低,只有少數人花錢請鐘點工,多半是自己處理家務;上下班騎車或乘公交車,在途時間較長。但從認識層面、管理層面來看,主要有:
(一)認識上有偏差。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端人碗、受人管,作為機關工作人員,遵守考勤等制度本是天經地義。但仍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上下班早與遲是小節,無關乎三觀的樹立,無關乎在和諧構建中業績的創造,抓考勤,即是舍本求末,是糾纏細枝末節。另有一部分人認為,上班時間聊聊天能交流思想、溝通感情,聽聽音樂能緩解壓力、陶冶情。甚或認為,移動、電信、煙草等行業收入高,抓考勤管理理所當然,在機關工作餓不死、脹不壞,圖的就是輕松愉快,抓考勤就是自己人找自己人麻煩,自己人令自己人不自在。
(二)表率作用未能整體發揮。中層以上干部是一般干部的榜樣,上級是下級的榜樣。近年來,院機關中層以上干部積極響應黨組號召,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干給一級看,但仍有少數同志不能以身作則。如在考勤管理中讓下屬為自己代簽,外出辦私事不向分管領導請假,不但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其他干,而且己身不正,批評也好、教育也好,難以理直氣壯。
(三)督查不到位。在考勤管理中,最常見的是代簽,干之間友愛互助,上下級之間相互打掩護。而要顯廬山真面目,必須要動真格。考勤管理者往往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愿做簡單的登記、統計等工作,不愿深入了解、真正掌握在崗情況。由于查處問題護短、解決問題退縮、處理問題手軟,考勤制度難以落實到位。
(四)科學規范的考核體系尚未形成。目前,我院對部門的考核主要是依據各部門在全市業務考核評比中的排名情況來確定。這樣雖具有橫向的、共時的可比,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本院工作的整體和協調,特別是容易忽視對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的考評。在對干的考核上,是由各部門考核與量化測評相結合。而在量化測評中,雖考勤執行情況是考核指標之一,但很少有人據實打分,基本是憑個人印象。考勤指標設置流于形式,科學規范考核體系有待建立。
二、加強機關考勤管理的對策
目前機關考勤管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障礙,有的還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變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停滯不前。結合實際探索和實踐考勤管理,是檢察機關管理機制創新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提高認識,領導帶頭。考勤制度是一切制度和紀律的基礎,考勤管理是機關管理中的一門藝術科學。加強機關考勤是改進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點,是樹立團結、高效、規范、統一的機關形象,實現單項工作爭第一,全面工作創一流的奮斗目標的著力點。抓考勤管理,即是抓住了機關效能建設的要害,只有中層以上干部在充分認識考勤管理重要的基礎上,堅持律己服人、量寬待人、身先率人的原則,從嚴要求自己,自覺做到五帶頭,即帶頭遵守作息時間、帶頭堅守崗位、帶頭參加集中活動、帶頭廉潔自律、帶頭樹立形象,才有可能使廣大干自覺做到六不讓,即不讓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誤,不讓正在辦理的案件在我手里積壓,不讓任何差錯在我手里發生,不讓來訪群眾在我這里受到冷落,不讓小道消息從我這里傳播,不讓院機關的形象在我這里受到損害。
(二)強化督查,整體推進。建立由紀監、政工部門組成的督查小組,運用定期檢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法,著力檢查有無遲到、早退、上班時間閑聊等情況,并將每日檢查情況向檢察長匯報后,在全院進行通報。要克服片面追求一招鮮、一枝獨秀的傾向,將考勤管理與一崗雙責制、失職問責制等制度的執行結合起來,整體推進。如一崗雙責制的落實,使部門負責人不能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失職問責制的實行,使督查組的成員不能只栽花不栽刺。
(三)目標管理,獎懲分明。將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分類進行細化,按項規定基礎分和加減分標準。并做到四考核,即定期檢查考核,平時抽查考核,半年初考核,年終總考核。對遲到、早退、曠工等違反考勤制度的'干,按照考核標準,予以扣分,對嚴重違反制度的個別干進行誡勉談話。同時對模范遵守考勤等規章制度的予以獎勵,并將執行情況作為晉職晉級的依據。
(四)文化引導,凝心聚力。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人是有限理的,不是每一位干都能理解考勤管理對機關管理的重要,而考勤制度的執行卻需要全體干廣泛認同,自覺遵守。在這種情況下,要想真正實現考勤管理的目的,提高機關效能,少不了檢察文化的引導。因為檢察文化正是激發干的協作意愿,統一干意識的重要手段,有著潤物細無聲的魔力。只有高度重視檢察文化建設,堅持以人文關懷凝聚人,以豐富活動陶冶人,才能達人是扇窗、個個重形象的共識,才能增強干嚴守紀律、努力工作的熱情和信念。當這種熱情和信念成為我們孜孜追求的共同目標,迎來的必將是更加團結和諧、高效統一的明天。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7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為起點,調休沖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后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后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為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園。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8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39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后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xx年3月起施行。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0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后,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準后,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準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
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
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1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繼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主管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規定填具請假單,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8時整。
加班:自18:30時至20:00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部門特殊情形進行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8小時。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 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條 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2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00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00÷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3
一、總則。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周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為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為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為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為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核查。如數據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簽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采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于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采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并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周六、周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核工資下降為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為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為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準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匯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最終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征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①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②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①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②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③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④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⑤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①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③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④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⑤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⑥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篇45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
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
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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