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員工經常性加班絕不是什么好企業,那員工經常主動加班好不好呢?提起這個問題,大部分的老板肯定會舉雙手贊同,他們認為這才是企業敬業、忠誠的好員工,屬于“國寶”級別的,這么說的話不加班的就不是好員工了。而根據我多年從事管理的研究與企業工作實踐發現,經常加班的員工也并不是什么好員工,同時,我認為不加班的員工是好員工。因為表面看起來加班是勤奮、任勞任怨的表現,但如果缺乏工作效率,或者不懂得從效率上改進方法也不是企業真正需要的優秀員工。
我們先來看看員工加班的動機:
1、工作沒有如期地完成,否則會得到批評或處罰---迫不得已加班;
2、并非完全出于把工作做到盡善盡美,而是出于一種“奴性”的體現---討好與糊弄上級;3、為了拿到更好的業績獎金,尤其是到了業績指標的評價期---滿足個人利益。
4、拿到加班工資,因為加班有加班工資,而且加班工資通常高于日常工資---賺取不義之財。5、因金融影響員工擔心被公司裁員,拼命地加班---臨時抱佛腳
當然,可能還有其它的目的,但不管是哪一種目的,都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并非對企業的忠誠。尤其,加班從上對高效的員工不公平,
再說說加班的壞處,更是讓你膽戰心驚。
1、加班讓企業增加大量的成本,如人員工資、水電、機器損耗等,原本這些成本都是企業的利潤,結果讓對在低成本下將你打敗,還將造成利潤的流失員工還美其名曰為:國寶級員工。
2、加班導致個人的精力下降,影響工作效率,同時,經常加班也造成家庭生活的失衡,因為家庭的生活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工作的質量,君不見多少人因“后院起火”,丟了“夫人”又折“企業”呢?
3、假如加班就可以獲得上級的賞識,成為忠誠員工,那么每個人都會學耍這種小聰明,結果必然造成整體的工作效率,還形成“虛假”團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