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道德行為。
幾年前,通用磨坊(GeneralMills)旗下的綠巨人出現了問題:速凍豌豆包中出現了昆蟲殘肢。為了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清潔度,管理人員設計了一項激勵方案:員工如果能發現產品中的昆蟲殘肢就可以獲得獎金。結果呢?員工們紛紛從家中帶來昆蟲殘肢,放進速凍豌豆包中,然后“發現”它們,賺得獎金。
這還是一個相對溫和的例子,然而,還是點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激勵能提高業績,卻無法保證員工會否拋卻道德倫理,為了獲取獎勵而采取“旁門左道”。當人們因實現目標而獲取酬勞時,他們往往更傾向于采用不正當或者不道德的手段(譬如夸大自己表現的欺騙行為),特別是在員工未能達成目標的時候。研究顯示,利用欺騙手段獲取獎金在很多公司已經成為常態。
一旦公司設下了高額的財務獎勵,很多員工都會越過道德界限。他們習慣于選擇最便捷最簡單的方法來達到目的,然后努力說服自己其實并沒有犯錯——結果才是檢驗方法的唯一標準,為達目的何妨不擇手段?這種天生的合理化個人錯誤行為的心理傾向十分普遍,心理學家CarolTavris和ElliotAronson在《這些錯不是我犯的》一書中,就專門解釋了人們如何正當化自己的錯誤決定與不道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