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高管限薪受到人們高度關注后,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表示只拿“一元年薪”。曾經以6600萬元“天價年薪”備受輿論壓力的中國平安保險董事長馬明哲,更是做出了驚人之舉,聲明“自己2008年不領薪酬”。然而都并沒有贏得滿堂喝彩,這不僅是因為此舉屬于馬明哲“個人行為”,媒體報道的措辭還用了一個“將”字,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人們搞不懂背后的邏輯是什么。他們是在像曹操那樣的“割發”,還是為了企業“減負”?
三國時的曹操割發,是一種以發代首的“行刑”,用來表明治理嚴明。公元199年,曹操和袁紹在官渡進行戰略決戰前,曹操堅信:“我雖不及袁紹兵多地廣,但我軍號令嚴明,故能以少擊眾。”他下令:“卒士無敗麥,犯者死”。偏偏他自己的坐騎在行軍途中受驚,踩壞了老百姓的麥苗。曹操說:“我雖不能斬首,但一定要加刑。”便將自己的頭發割下一大把,擲在地上,以代斬首。這在當時看并非做秀,而是為了號令三軍。
而我們今天所說的限薪并不是一種處罰,而是為了使畸高的薪酬趨于合理。因此“零薪酬”不能算作自罰,但是企業高管的用意卻是像曹操割發那樣,在威懾“三軍”。其潛在的邏輯是什么?那顯然是減輕勞動力成本的負擔。當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決定自愿領取1元年薪后,集團內部就發出一份《同舟共濟共度時艱》的倡議書,建議黨員干部帶頭“降薪”,“推遲年薪或領取一半年薪,推遲領取年終獎或領取一半年終獎。”無論在實際上是否起到了全員減薪的作用,其用意顯然是為了為企業“減負”。
不過“一元年薪”或者“零薪酬”與曹操的割發為了法令的嚴肅性不同,那是非法的,因為這違反了國家最低工資保障的有關法規。企業高管也是勞動者,得到合理收入是正常的。如果我們承認“一元年薪”或者“零薪酬”的示范作用,就有可能使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非法行為合法化,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就難以落地。根據三一重工2007年年報,董事長梁穩根之前的年薪為63萬元,相對于他的上百億身家,2009年“一元年薪”的損失不過九牛一毛;而對于普通勞動者就不一樣了,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收入將直接影響到一家老小的生計。“減負”即使不至于減到最低工資標準以下,也將減少普通勞動者的收入,這固然一時有利于企業輕裝上陣謀發展,卻是與擴大內需的政策指向相悖的,將抵消國內市場行業振興有關舉措的作用。由此可見,“減負”不利于宏觀經濟環境的根本好轉,反過來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當然,“減負”是為了生存,“發展才是硬道理”。但是金融海嘯使我們認識到,解決好如何發展的問題更為重要,堅持科學發展才是正確的選擇?茖W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社會和諧,不能以社會公正為代價換取發展。限薪就是為了社會公正,使人們對社會公正充滿信心。如果企業經營不善是高管的責任所致,那么他應當付出的代價就不應當僅僅以自己的薪酬為標準進行衡量;如果企業高管承認自己的勞動價值應當為零,那么他就應當勇敢地辭職。在金融海嘯面前,有作為的企業家應當更多地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而不是反過來要求為保證績效而“減負”。“減負”式的發展不是科學發展,是在掩蓋自己的折騰,極有可能是假發展。如果在“減負”的邏輯中,“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那我們就不禁要問:胡可謂發展。正如汕頭南澳縣縣委的一位領導同志所說的那樣,“與其亂發展,不如‘不發展’”。如果體現個人績效的發展換來的是環境惡化、秩序混亂的惡果,就是白給也不能要。
當然,企業高管在金融海嘯面前,采用“1元年薪”“零薪酬”激勵自己的精神是可貴的;但是在嚴峻的市場形勢面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才是關鍵,氣可鼓而不可泄。如果高管降薪像曹操割發那樣是法當嚴懲退而求其次,那也不能以謝國人。即使能夠降低一些經營成本,其作用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