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職訓練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充實其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訓練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細則辦法。
第三條 工作職責劃分
(一)教育訓練部
1.全公司共同性訓練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訓練課程的擬定、呈報。
3.訓練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職教育訓練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訓練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訓練計劃的審議。
7.訓練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擔任公司全體在職教育訓練的舉辦,每季一次為原則。
9.全公司派外訓練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訓練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二)各部門(單位)
1.全年度訓練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訓練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訓練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訓練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完訓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訓練規范的制定
(一)教育訓練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訓練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訓練課程及時數。
3.各訓練課程的教材大綱。
(二)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制程)生產條件等變化時,教育訓練部即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訓練規范。
第五條 訓練計劃的擬訂
(一)各部門依訓練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訓練計劃表”,送教育訓練部審核,作為訓練實施之依據。
(二)教育訓練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訓練計劃匯編“年度訓練計劃匯總表”,呈報人事部核簽。
(三)各項訓練課程主辦單位應于定期內,填寫“在職訓練實施計劃表”,提報呈核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