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 目 的
第一,建立人事檔案利用制度是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檔案材料。檔案在利用過程中,
應遵循一定的程度和手續,這是保證檔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檔案利用制度也是為了給檔案管理活動提供規章依據。工作人員必須按
照這些制度行事,這是對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 人事檔案利用的方式
人事檔案的利用有多種方式:
(1)設立閱覽室以供利用查閱。閱覽室一般設在人事檔案庫房內或靠近庫房的地方,
以便調卷和管理。這種方式具有許多優點,如便于查閱指導,便于監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丟
失等。這是人事檔案利用的主要方式。
(2)借出使用。借出庫房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本機關領導需要查閱人事檔案;
公安、保衛部門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人事檔案等。借出的時間不宜過長,到期未還者應及時
催還。
(3)出具證明材料。這也是人事檔案部門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檔
案部門按有關文件規定寫出的有關情況的證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檔案材料的復制件。要求
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黨、入團、提升、招工、出國等。
3.人事檔案利用的手續
在通過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檔案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手續。這是維護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
重要保證。
(1)查閱手續。正規的查閱手續包括以下內容:首先,由申請查閱者寫出查檔報告,在
報告
中寫明查閱的對象,目的,理由,查閱人的概況等情況;其次,查閱單位(部門)蓋章。負責
人簽字;最后,由人事檔案部門審核批準。人事檔案部門對申請報告進行審核,若理由充分
,手續齊全,則給予批準。
(2)外借手續。
首先,借檔單位(部門)寫出借檔報告,內容與查檔報告相似。
其次,借檔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再次,人事檔案部門對其進行審核、批準。
然后,進行借檔登記。把借檔的時間,材料名稱、份數、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檔人
員簽字。
最后,歸還時,及時在外借登記上注銷。
(3)出具證明材料的手續:單位、部門或個人需要由人事檔案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
,需履行以下
手續:首先,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并加蓋公章
;其次,人事
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最后,證明材料由人事檔案部
門有關領
導審閱,加蓋公章,然后登記、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