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立承擔主講課程任務的研究生應按照學校教師的要求完成各環節教學任務;
2、承擔輔助教學崗位的研究生,應履行以下職責:
1)主講教師上課時一般應隨堂聽課,了解教學進度和教學內容,聽從主講教師的工作安排;
2)在主講教師的指導下,完成批改作業在1/3以上,為學生答疑,參與課程監考、指導實驗課程和批改實驗報告等教學輔助工作;
3)完成主講教師布置的與教學相關的其他教學輔助工作;
4)不得單獨代替主講教師講課、出試卷及批閱試卷。
3、單獨助實驗課教學的未經學院批準不得私自缺課或調整助課研究生。
4、輔助指導本科畢業設計的研究生,輔助指導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