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根據國家和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法規、標準,擬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工作計劃,組織制定醫院及各科室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經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監督和評價。
2、負責全院各級各類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與技能的培訓。
3、負責進行醫院感染發病情況的監測,定期對醫院環境衛生學、消毒、滅菌效果進行監督、監測,及時匯總、分析監測結果,發現問題,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導實施。
4、已被確定醫院發生醫院感染的流行、暴發時,應于24小時內報告滄州市衛生局并及時進行調查分析,針對感染源、感染途徑和感染人群采取控制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實施。
5、參與藥事管理委員會關于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協助擬定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并參與監督實施。
6、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監督,防止醫療廢物混入醫院廢物(生活垃圾)中造成危害。
7、對購入消毒藥械、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進行審核,對其儲存、使用及用后處理進行監督。
8、開展醫院感染的專題研究。
9、及時向主管領導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上報醫院感染控制的動態,并向全院通報。
10、收集有關信息,推薦新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劑。
11、負責接待上級有關醫院感染方面的檢查和落實情況,做好記錄并對有關改進意見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