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習掌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的民爆安全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詳細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真貫徹執行公司《出入庫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出入庫管理制度》執行出入庫檢查。
三、參與民爆物品倉庫的各項安全管理,對庫區存在隱患的安全設備、操作過程和行為有權行使一票否決,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對進入庫區的車輛運輸手續,車輛安全狀況、防護措施、駕駛及押運員證件、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是否攜帶易燃物等進行詳細檢查和登記,嚴厲禁止不符合進入庫區條件的人員及車輛進入庫區,對于懷疑對象有權進行搜身,對不遵守庫區規定者有權勒令其離開庫區。
五、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區滅火器、水泵、消防水池等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并做出記錄。
六、控制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展開安全專項活動。
七、配合倉庫主任做好對庫區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安全學習工作,并記載在案,督促庫區工作人員遵守崗位職責及操作規程,杜絕不安全因素發生。
八、參與部門每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并將整改記錄上報。
九、監視、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遏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作抵觸時,有權叫停冒險作業。
十、各種安全檢查資料要分類存檔備案,輔佐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照實匯報庫區安全情況。
十一、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