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編制年度基本建設和維修工作計劃。
二、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報批手續。
三、負責編制各項工程的招投標文件。
四、負責協助校、處做好各類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五、負責協助做好各類工程預算、決算的審核工作。
六、負責各類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及各類施工圖的設計。
七、負責外來施工企業、生產廠家有關業務的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各類工程圖紙的審核和圖紙會審工作。
九、負責各類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十、負責各類工程項目的驗收、計量、工程預決算方案的提報。
十一、負責協助校、處簽定各類工程施工、設備、材料等合同文件。
十二、負責監督各類工程建筑材料的質量。
十三、負責學校、處有關建設檔案的收集、整理、歸類、編目、成冊、保管,主要包括:
1、基建圖紙(建筑建工圖、結構圖、水、電、氣、消防、通訊等圖紙)。
2、有關資料(工程文件、報告、批復、協議、合同、變更、簽證、紀要、工程預決算書、驗收報告等)。
3、招投標文件(工程標書、開標、評標、定標等各種資料)。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