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執行助理協助執行校長分管教育、教學、教研、學生生活管理、保安、總務等方面工作。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規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堅持按教育規律辦事,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負責制定學期、年度工作計劃,及時檢查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3、負責教職工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努力提高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
4、管好用好學校經費,關心師生生活,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依法治校,從嚴治校。
5、加強學校教職員工的師德教育,建立良好的學風和校風。
6、領導學校教學和教研工作,審定各科教學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專業和文化各科教學人員,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7、領導學校總務工作,認真貫徹勤儉辦學和堅持為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規范財務制度和物資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舍、校產的管理。
8、加強學生日常生活的管理,抓好治安保衛工作,切實保證學生的安全。
9、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科學管理水平。以身作則,言傳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