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醫學院和醫院的院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貫徹執行醫學院的教學計劃和醫院科教計劃。負責教學、科研、培訓、繼續教育、各級學會工作。
2、擬定教學、科研等有關業務計劃,經院長和分管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計劃的實施情況,按時總結,及時向分管院長匯報。
3、協助、指導和督促各教研室按照醫學院要求完成各項教學任務和課題組科研工作的實施情況。
4、組織審批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外出進修、外出學術活動、業余學習、專業培訓等工作。審批安排下級醫院進修人員,并做好考核鑒定。
5、組織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成果鑒定、科技獎申報,做好形式的審查。
6、核定、審查各類科研經費的使用,醫務人員參加的各類學術活動及各類外送學術論文。
7、制定科研教學工作計劃實施細則并收集科教資料,做好教學總結及對教師教學質量作出評價。
8、負責醫學院(校)臨床理論課、實習、見習教學的安排和檢查和鑒定工作。
9、負責舉辦院內外學術活動的審批、管理工作。
10、與各職能科室合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11、負責研究生(含七年制本碩生第二階段)的培養的監督管理工作。
12、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科教科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