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檢查督促執行。
2.參與制訂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
3.每天進行安全巡查, 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章指揮、 違規操作、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行為和人員,并填寫安全日志。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糾正和整改, 對重大安全隱患有權下達局部停工整改決定。
4.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進行旁站式監督。
5.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 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6.組織項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
7.參加現場機械設備、電力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設施的驗收。
8.建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檔案,如實記錄和收集安全檢查、交底、驗收、教育培訓及其它安全活動的資料。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參與搶救,保護現場,并對事故的經過、應急、處理過程做好詳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