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崗位和薪酬時,書面程序必不可少
因各種原因需要調整員工的崗位、薪酬,除了要提前15天征得勞動者同意以外,還要在調整前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參加沙龍活動的HR提出疑問,如果在制度上沒有明確調整的標準,勞動者不同意,拒絕調整怎么辦?張弛老師表示,此種情況非常普遍,如果僅僅是崗位調整,薪酬不變,難度比較小;如果薪酬減少,員工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那么企業在此情況下,要做兩手準備。
第一種,從人性化管理的思路上考慮,勞動者是弱勢群體,如果女性勞動者因懷孕暫時不能承擔較多的工作,企業可以將其現有工作量分攤給同部門的其他同事,盡量避免調整崗位,尤其是對于核心員工,要通過這種人文關懷方式來保留人才。
第二種,向績效考核要答案。有些員工因不能勝任項目變化的新挑戰,或者滋生不服從管理情緒,企業管理者可以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調整其工作崗位。因崗位不同,薪酬變化自然在正常調整范圍之列。即使員工拒絕在績效考核表上簽字,按照企業已有規定,企業仍可通過書面告知員工具體條款并作出調整決定的程序來達到目的。
張弛老師提醒HR一定要注意合法程序的履行,比如通過快遞、登報等發放通知,盡量避免使用郵件。同時,如果員工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企業應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金。企業只有在履行自身應有義務時,才能真正避免勞動糾紛,切不可因“節省”一時的開支而導致更耗費人力、物力的勞動糾紛,甚至影響企業長遠的口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