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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違約賠償合同

        時間:2024-05-15 13:26:2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違約賠償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違約賠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違約賠償合同

        違約賠償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購銷合同》約定,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購銷合同》項下產品銷售給第三方。鑒于乙方違反了《購銷合同》約定,將前述產品銷售給第三方( 有限公司),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處理意見。

          1、乙方同意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甲方已支付的用于生產《購銷合同》項下產品的.模具費人民幣 元支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模具仍歸甲方所有。

          2、乙方同意向甲方贈送 《購銷合同》項下產品 作為補償。具體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由甲方指定。

          3、乙方保證,不將《購銷合同》項下產品銷售給任何第三方(包括 有限公司),如有違反,乙方同意按照其向第三方銷售該產品的總金額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如雙方發生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書與《購銷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書為準。

          6、本協議書自 年 月 日簽訂,并自該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違約賠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材料

          2、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材料。

          3、材料逾期完成,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材料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材料,甲方愿意賠償乙方貨品庫存的50%的'損失,金額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材料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違約賠償合同3

          勞動法并沒有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在實踐活動中,采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即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違約金。但是,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些地方性法規規定了違約金限制,如北京地區便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在本案中,用人單位約定三萬元的違約金過高,小王可以要求減免。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違約金條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辭職權。

          為進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勞動自由權,《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只有特殊情況才能約定違約金,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約定了培訓協議的或者那些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約定了競業限制協議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類似小王的情況,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小王約定違約金的,即便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中載有違約金條款的也是無效 然而,對于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不僅限于支付違約金,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還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第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第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第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

          所以,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當履行相關義務,以免由于行使權利不當而惹禍上身。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不辭而別、擅自離職等行為,都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典型。其實,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只要履行相關的義務,也是可以充分保障自己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

        違約賠償合同4

          違約金,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是合同經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賾土P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谘a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于違約金,亦不再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賠償金,即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責任原則上僅具有補償性為原則,但以懲罰性為例外。根據等價交換原則,任何民事主體一旦造成他人損害都必須以同等的財產予以賠償。因此,一方違約后,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但同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又有例外規定,經營者在有欺詐行為時,應按消費者的要求以其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來增加賠償消費者的損失,該條是我國法律上唯一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違約金與賠償金的聯系

          作為常見的違約責任方式,違約金和賠償金具有不可分的聯系。凡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當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數額時,另一方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金補足其差額,違約金與賠償金之和應等于守約方所受到的損失。它們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都是違反合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承擔違約金和賠償金的主觀要件都是違約方有過錯,客觀要件都是違約方有違約事實。

          那么,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具體有什么區別呢?

          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的區別

          1、定義不同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償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分為約定違金和法定違約金。如果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對違約金的數額和支付條件有了約定,那么該違約金為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由法律直接規定數額和支付條件的違約金。違約賠償金是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額,該損失為直接經濟損失,不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在民事法律中賠償金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2、成立要件不同

          首先,違約金和違約賠償金的成立都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但如果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僅就某些具體的特定違約行為約定了違約金的,則以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行為的存在作為支付違約金的條件,但違約賠償金不論對什么樣的違約行為都適用。

          其次,約定違約金的適用須有當事人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條件的約定,否則,相對人不得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但是,違約賠償金則不須有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明確規定,只要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就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賠償金。

          3、性質不同

          二者都具有賠償性,但違約金還有懲罰性的特征。對此,勞動法律法規體現的不很明顯,但民事法律卻對此有明確規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边`約金的支付要與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一致,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低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可見,違約金具有賠償性。但是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高于但并非過分高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則當事人不得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此時的違約金體現了一定的懲罰性。而且在就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情況下,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之后,還應當繼續履行債務,此時的違約金也體現了一定的懲罰性。違約賠償金是對相對人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損失的補償,僅具有賠償性,違約賠償金的范圍以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為限,以完全賠償為原則。但《合同法》第113條規定了賠償時的合理預見規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違約賠償合同5

          根據買賣合同糾紛實務案例,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合同有明確約定逾期支付貨款的違約責任;另一種是沒有合同或者合同未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處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原則上按照約定的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了違約責任(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者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買方沒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應當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但根據1999年出臺的合同法在沒有區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礎上確定了違約金調整機制,即所謂的“損失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因逾期付款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沒有約定,債權人應提供對方逾期付款給自已造成損失的證據,含利息損失、追款費用等;同時《合同法司法解釋二》關于違約責任的司法解釋,對違約金的主張進行了明確的解釋,在實務案件中需參照執行。根據上述司法解釋,不論當事人如何約定違約金,還是要以實際損失為依據計算違約金。

          二、買賣雙方無書面合同但有證據證明交付貨物,或雖有買賣合同但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及或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處理情形。

          實踐中,沒有書面買賣合同,或者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當事人懶惰或沒有法律意識的體現。但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不會因此認為傻是一種罪,所以當事人即便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也有法律來兜底,我國《合同法》第七章就專門規定了合同的違約責任。其中第107條規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112至114條也規定了承擔其他違約責任后的損失賠償問題,該條款即是買方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這些規定也僅僅是理論,并沒有明確具體該如何主張違約金數額,在實際操作中并不能完全適用于所有案例。但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該解釋第24條第4款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結合《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第20條及21條,以及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12月10日公布的銀發[20xx]251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根據上述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買方逾期付款在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情況下應賠償給賣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未付款本金 x 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x (1+30%—50%)。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出臺之前,由于法律沒有對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時限作出明確的規定,導致司法實務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也有違法律的統一和權威,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該司法解釋出臺,合理地界定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時限,明確了主張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既有利于公平界定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又有利于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于準確計算違約金的數額,又有利于敦促義務人自覺履行裁判義務,在實務案例中有著較為重要的作用。

        違約賠償合同6

          甲方(出賣人):****都城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買受人):****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 單元 房業主

          鑒于:

          1、XX年 月 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 ),乙方購買***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住宅樓(都城心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

          2、甲方應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 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

          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漢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現住_______ ,身份證號碼為: 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漢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現住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

          XX年11月6日晚上,甲、乙雙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飯因甲主動勸酒過激時雙方摔倒后,以致甲方左腿受傷一事(手術后經法醫鑒定為輕傷:膝蓋處脛骨粉碎性骨折),F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失程度,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醫療費人民幣XX0元(大寫:貳萬元整)給甲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票證供甲方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二、甲方王功勛今后左腿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王功勛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元冰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監督單位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須承擔協議中各自義務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監督單位:________

          監督單位名稱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立

        違約賠償合同7

          一、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關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我國《合同法》規定了繼續履行、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執行定金罰則等形式。對于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考慮到勞動合同的特殊性,結合國外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的規定,主要應以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補救措施方式為輔,違約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適用于勞動合同違約責任場合。

          繼續履行。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相對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債務的責任方式。尤其在單位違約時應首選以繼續履行的責任方式來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這對于競爭日趨激烈、業相對困難的形勢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應當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僅發生在用人單位違約的情形。勞動者違約,用人單位一般不能援引實際履行制度。這是因為勞動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強制勞動者履行勞務,無異于對債務人人身施以強制,侵犯人身自由,與現代社會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護的基本價值相違背。

          二、勞動合同違約如何賠償

          現在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種情形下可以約定違約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辭職的,勞動者只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辭職就可以了。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違約賠償合同8

          一、 違約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違反與用人單位約定的“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與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約定”,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就補償費的給付或具體給付標準進行約定,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前最后一個年度勞動者工資的20%- 60%確定補償費數額。

          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一)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A、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B、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C、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D、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E、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而裁減人員的:

          A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B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C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D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舉例說明,某單位與張工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但某單位在合同期滿前一年提出與張某解除合同,張某未同意。此種情況下,如勞動者同意合同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某單位支付四個月的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賠償金;如用人單位未支付前述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上述賠償金及賠償金的一半作為額外賠償金。需注意,本賠償金只適用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于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還是上述案例,如勞動者選擇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其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未安排自己勞動期間的工資損失及應得工資收入的25%。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ㄋ模┙獬蛘呓K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即,本規定主要適用于仲裁、訴訟前的監查階段,該賠償是否應當支付、應當支付多少金,均由勞動行政機關決定。

        違約賠償合同9

          甲方:

          乙方:

          一、房屋的坐落四至及面積

          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 ,面積為 平方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房屋及附屬物補償補助標準

          被拆房屋及該宗土地上的所有附屬物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資金 元(大寫: 萬仟佰 拾元 角 分)。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甲方預先支付乙方拆遷補償金10萬元(壹拾萬元整)20__年4月10日前乙方將房屋拆除,并將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給乙方剩余的拆遷補償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拆遷補償資金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房屋及其附屬物清理干凈,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諾本協議項下的地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并在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期間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

          3、乙方只能將該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屬物進行清理,不得在該塊土地上挖坑取土。

          4、乙方必須在4月10日前將該塊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屬物清理干凈,否則甲方有權申請法院無償強制執行。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違約賠償合同10

          在我國,租房違約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承租人毀壞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補救措施,修復房屋或者是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想毀約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房屋買租賃約合同范本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鑒于:

          1、__年月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購買_____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住宅樓,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元。

          2、甲方應于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__年5月20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年5月30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_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_元,于__年月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漢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現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年11月6日晚上,甲、乙雙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飯因甲主動勸酒過激時雙方摔倒后,以致甲方左腿受傷一事,F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失程度,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醫療費人民幣__0元給甲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票證供甲方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二、甲方王功勛今后左腿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王功勛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元冰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監督單位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須承擔協議中各自義務。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監督單位:________

          監督單位名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

          延伸閱讀:

          合同違約金標準

          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后生效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也就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在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民法典》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在適用違約金責任時,應當注意以下規范:

          1、違約金的適用應當以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為前提

          從原則上講,違約金必須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這是《民法典》第114條關于違約金含義的規定所決定的,同時《民法典》在廢除原有的有關法定違約金制度的規定的同時,并沒有規定新的.法定違約金制度,所以明確違約金應由當事人事先約定是尊重當事人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

          2、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處理規范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對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計算方法所計算出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如何處理,還有不同的做法。我們認為,應當按以下原則處理:

          1、當事人沒有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違約金。人民法院在當事人未提出要求調減或者調增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得主動對約定違約金標準進行調整。因為合同關系是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即使違約金數額過高或者過低而當事人自愿接受的,因為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沒有必要對此進行主動干預。

          2、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其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后對違約金進行調整。當事人之間不能達成新的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同類型案件違約金的中等標準予以核定,以適當體現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無法確定上述中等標準的,可以按照非違約方當事人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為參照,一般可以以不超過非違約方損失的120-130%為過高與否的調整標準以低于損失額80%作為是否過低的認定標準。當然還應當結合具體案件進行確定。

          3、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是概括的違約金,即合同約定在一方當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與完全不履行合同時的違約金數額是同一數額,而一方當事人出現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違約行為時,違約方提出約定違約金過高時,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關于人民法院調整違約金數額的規定對違約金進行調整。此時調整違約金的依據是民法典關于法院調整違約金權力的規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經部分履行的比例來計算扣減違約金。此時對違約金的調整方法與標準仍然是根據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給非違約方所造成的損失來相比較而確定的。因為違約金是為擔保債務的履行而設定的,但不是根據履行的數額來確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不能根據已經履行的比例來進行扣減,否則是根本不符合違約金的性質的,但是已經履行的事實可以表明,非違約方的損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據此適當減少違約金的數額。

        違約賠償合同11

          一、違約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有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約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而裁減人員的: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賠償金只適用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于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違約賠償合同12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鑒于: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乙方購買________住宅樓,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元。

          2、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違約賠償合同13

          我國《合同法》中具體規定了違約賠償的內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的話,那么就要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但很少人知道合同法違約責任賠償方式有哪些。一起來了解下吧:

          從實際出發,我們認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應該包括:

          1、實際履行。

          對“實際履行”之界定,各國存在較大分歧。要言之,大陸法把實際履行作為主要救濟方法,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英美法把實際履行作為輔助救濟方法,一般僅限于法院判決并強制違約方履行義務,而且只有在損害賠償不是一種充分的補救方法時才采用。

          我國亦規定了實際履行,稱為“繼續履行”,除第107條外,《合同法》第 109條、第110條等條款規定,金錢債務應當實際履行,非金錢債務在特殊情況下不適用實際履行。特殊情況即指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

          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采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另外,《合同法》第112條規定,受損害方在要求違約方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損失,還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賠償損失。

          又稱“損害賠償”,是違約人補償、賠償受害人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的責任承擔方式,它是一種最重要最常見的'違約補救方法。

          損害賠償具有典型的補償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

          4、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且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

          5、定金罰則。

          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擔保法規定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

        違約賠償合同14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其結果左手小指受到傷害。事故發生后甲方立即對乙方采取了積極的醫救措施,并已承擔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工傷醫療期屆滿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有關部門依法鑒定為“拾級傷殘”。

          鑒于乙方主動提出要求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協定自_______________日起,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現依法就“乙方工傷傷殘賠償”達成如下一致條款,并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因公受傷應享有的工傷待遇為: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待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__________元。

          3、合計:_______元(大寫:貳萬陸仟叁佰捌拾肆_______元整)。

          第二條: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雙方權利義務終結。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應出具收款憑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三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其他工傷待遇,亦不得主張其他與勞動關系相關的任何權利,雙方之間無其他糾葛。

          第四條: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向相關部門備案一份。

          用人單位(甲方):_____勞動者(乙方):_____

          代表:_____(簽字)

          簽署日期:_____

        違約賠償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整 ( ¥: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整 ( ¥: 元)。

          租金按月份(指公歷月)計算,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

          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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