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項目合同范文錦集8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項目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合同 篇1
摘要在國際工程中承包商的合同總收入包括兩部分1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2因工程變更、追加工程量、索賠、調價、獎勵等形成的收入該部分金額只有在符合規定時才能構成合同總收入。針對不同的合同外收入項承包商需要掌握相關的理論和知識并采取不同的措施。
關鍵詞變更額外工作索賠調價現分項探討承包商在FIDIC第四版土木施工合同條件下如何做好國際工程合同外收入結算工作。
1.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是指按照工程實際情況要求對原合同工程進行必要的更改。變更是在原合同范圍內進行的合同保持有效變更所對應的工程價款替代被變更部位所對應的工程價款或者其它工程量減少所對應的工程價款所以變更并不一定形成合同外收入只有新增加的進退場費或者管理費能夠形成合同外收入另外當原有合同金額已經全部結算完畢或者其它工作項造價無法減少時變更估價才構成合同外收入。當變更是削減工作量時合同金額則減少。監理工程師根據FIDIC第51.1條下達變更令承包商必須執行然后根據第52.1、52.2和52.3條進行估價1。在FIDIC合同條件下工程項目的設計由業主負責在擴初設計后就開始招標然后邊設計邊施工按照實際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進行計價支付因此從計價方式上來看FIDIC土木合同屬于單價合同。工程變更的內容不僅包括設計變更而且還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順序或者時間安排的變動具體見第52.1條。根據第52.2條進行變更估價時如果合同中含有相同或者類似工作項的單價監理工程師認為合適時則使用該單價或者以該單價為基礎進行估價如果合同中沒有同類工作項的單價需要承包商提出新單價工程師審核業主確認。如果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部位增加新的工作項也構成變更除按照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計價外承包商還可以要求補償額外的進退場費或者由于工效降低而增加的費用該費用是對原合同金額的追加。
變更是承包商降低成本的一種有效途徑。在不降低工程項目整體功能的條件下承包商可以要求監理工程師或者設計方同意將某些功能過剩的部位降低標準或者將報價低、施工困難的工作項變更為價格高、容易施工的工作項或者變更為新的工作項而要求重新報價。要注意的是變更要尊重業主的權利工程師無權更改合同。例如一個道路項目原標準排水構筑物設計為現澆箱涵承包商考慮到進度問題經工程師同意后將現澆箱涵更改為預制管涵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權更改合同要求挖出已鋪設預制涵管重新改為現澆箱涵。
2.追加工程量追加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的主要來源。追加工程量屬于額外工作增加了項目的功能或者擴大了項目范圍此時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并可以重新報價構成合同外收入。但追加工程量和合同變更有時很難區分開能夠指出兩者的差異是至關重要的。根據合同第51.1條規定承包商必須執行“工程變更令”但是對于“額外工作令”因為改變了原合同的內容承包商可以拒絕執行也可以重新報價。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師的“變更令”后要力圖證明這是“額外工作令”從而與監理工程師重新商定合適的費率在得到業主的認可后取得合同外收入2。例如某國簡易道路項目在承包商按照業主代表和高級駐地監理指定的道路起點開始施工后業主提出將該項目的起點從原起點再向上延伸3公里為保持總工作量不變同時削減末尾的3公里但前3公里施工條件也比較差工作量大。承包商認為該3公里工作量是對原項目范圍的改變屬于額外工作而不是工程變更最后承包商達到了要求業主額外支付該3公里工程量價款同時支付承包商額外進退場費。
追加工程量包括兩種情況1新增工程或者追加合同。由于競爭性低價競標業主的概算往往會有節余此時業主一般采取追加合同方式使用節余資金承包商可以重新報價另外簽合同。追加合同可以極大提高原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
2由于實際工程量的增加導致工程結算金額大于合同金額。因為是單價合同工程決算價高于合同價是正常的也是允許的可以不另外簽合同但如果是政府項目則需要簽署追加合同首先由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簽字然后財政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簽字。在實務中對于一些不好解決的索賠事項業主往往以實際工程量增加的名義變相補償給承包商。
FIDIC合同條件中沒有具體條款來明確工程變更和額外工作的不同但在實務中經常由此引起爭議建議FIDIC組織對此增加明確的條款。
3.索賠索賠也構成合同外支付關于索賠的文獻也較多在此只論述以下幾點1FIDIC合同條款是錯綜復雜的對合同條款的理解要系統化和全面化。例如西非某國一個道路項目在旱季遭遇一場大雨承包商的部分設備和部分工程受損承包商以FIDIC第20.4條款業主的風險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及業主沒有按時提供涵管為由要求索賠。監理根據第12.2款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為依據該條款明確規定不利的外界障礙不包括現場氣候條件不能據此要求經濟索賠但可以根據第44.1條款索賠工期。如果合同要求承包商投保工程險并且業主支付保險費用時意外事故和自然力的風險便由業主轉移給保險公司如果承包商沒有投保或者脫保則承包商自己承擔該風險。
2索賠要抓大放小對責任明確的事件要力爭及時處理避免一攬子解決。業主和監理傾向于一攬子解決索賠案例一是消耗承包商對索賠的執著力如果承包商不再堅持則索賠自然不用再解決二是業主要視項目最終資金的使用情況而定如果資金有節余則索賠可以寬松一些三是伺機尋找承包商的過錯從而抵消索賠因此這往往對承包商不利。承包商要盡量避免以業主和監理的個人疏忽或過錯而引起的索賠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工程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決。
3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義務特別是在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給業主和監理拒絕索賠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賠的形式和時效例如索賠致函監理工程師外還要復件致給業主有時業主會抓住這些很小的把柄拒絕索賠。
4道義索賠。承包商如果招致意外損失但從合同條款上無法索賠承包商可以積極地讓業主和監理了解自己的困難并征得他們的.同情和支持從而通過一些方式得到補償。例如一個道路項目的箱涵報價非常低監理工程師同意大量削減該種箱涵。
4.調價調價也是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的一個途徑一般工期在1年以上的項目可以調價要注意以下方面1在投標或者合同談判階段就要認真選擇好調價指數和調價系數3。標書中一般規定了調價公式并給出了調價系數的浮動范圍。承包商要盡量選擇上漲幅度較大的指數并且增大上漲幅度較大指數的系數。如果調價指數選擇不好不僅不能增加收入而且還有可能調為負數。例如尼泊爾一個河道防護項目美元調價公式中每一指數的調價因子是xn/x0Ex0/Exn其中x為外籍勞務、進口設備、進口材料等指數Ex為匯率數值為1美元兌出口國貨幣的量。該項目計劃從印度進口材料所以選擇了印度價格指數和印度盧布的匯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雖然印度價格指數增加但由于印度盧布貶值導致美元調價為負值。坦桑尼亞一個道路項目1999年簽約合同談判時選擇的調價指數為中國的指數但隨后幾年中國通貨緊縮價格指數下降這樣調價也為負值。
2調價要充分依靠業主、監理和出資方的支持。根據FIDIC合同條款第70條款如果由于材料來源、設備來源或者其他條件的變動使原合同中的調價指數和調價系數不再合理可以在征得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更改調價公式。例如贊比亞一個道路項目1998年簽約合同金額500萬美元承包商的材料調價指數選擇的是英國C.E.BulletinU.K雜志發布的總體材料material指數根據此調價公式項目能夠調價40多萬美元但項目組了解到同一業主其他標段合同選擇的材料指數都是瀝青價格指數瀝青價格上漲幅度大于總體材料指數如果按照瀝青指數調價則項目組可以調價100萬美元。項目組以主要材料為瀝青為由向業主和監理工程師要求使用瀝青價格指數進行調價。業主和監理一開始置之不理后經承包商堅持不懈的努力業主和監理有所松動并在出資方同意的情況下最終同意用瀝青指數進行調價。前文所提及的坦桑尼亞道路項目在實施期間項目組以主要進口設備和材料沒從中國進口為理由要求改變調價指數最終監理同意使用美國的物價指數。
鑒于上述情況合同調價并不一定越早進行越好可以在工程后期根據情況選擇合適的調價方案。
5.其它合同外收入1延期支付利息FIDIC第60.10條規定業主對于中期結算單的支付期限是28天有的項目規定為兩個月或者3個月超過該期限承包商便可以要求業主支付延期利息。當地幣的延期支付利率一般規定為所在國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上浮13點外幣一般用LOBOR上浮13點也可以用固定利率承包商要盡量爭取固定利率。
2獎勵對承包商獎勵的情況并不多在合同談判階段承包商要明確或者簡化獎勵條件從而爭取得到獎金例如幾內亞一個道路項目將限期竣工獎勵條件改為限期主體工程完工從而順利獲得了業主5的獎勵。
6.關于結算總價超過15的情況及單價變更問題FIDIC第52.3條對最終結算金額增減范圍超過15做出了規定。對該條的理解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是不管增減15承包商都可以要求業主補償因為在結算金額大幅度低于合同價時承包商的管理費用沒有全部回收業主應該賠償未收回管理費在工程量增加幅度較大時承包商需要臨時籌措更多的設備和其它資源增加了管理費所以業主還需要支付承包商新增加管理費2。第二種意見是當結算金額減少15則業主需要補償承包商管理費而如果結算金額增加15則承包商回收的管理費多于實際的花銷此時承包商需要將多回收的管理費退還給業主1。其中以第一種意見為主導意見。由于該條款存在歧義和操作困難在實際中基本沒有被執行所以FIDIC1999版刪掉了該條款4。
關于單價變動雖然可以根據FIDIC第52.2條進行但實際操作很麻煩一般采取支付一筆額外費用的方式來解決。
項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基金類別: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單位:_________
起止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桂科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文件,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廣西科學基金項目_________。為保證項目的完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廣西科學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及受委托管理單位共同協商,達成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條 主要研究內容和要達到的目標(包括項目考核指標如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社會效益等,可加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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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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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項目將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
1.結題驗收所需的整套資料。
2.研究論文、專著(須在文章相應部位注明"廣西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字樣及合同編號):
。1)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論文_________篇,其中:在國家級核心期刊發表論文:_________篇。
(2)專著_________部。
3.專利_________項。
4.人才培養:_________人,其中:博士后_________人,博士_________人,碩士_________人。
5.其它:_________
第三條 進度和階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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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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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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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主要協作單位及其分工
承擔單位:_________
協作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 項目組主要成員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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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 稱 │所學專業│ 所在單位 │ 項目中責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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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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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項目經費性質及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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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經費下達總額(大寫): (小寫): 萬元 │
│乙方配套資金(大寫): (小寫):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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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經費下達計劃(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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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總額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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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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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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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經費開支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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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科目 │ 金額(萬元) │ │
├──────────┼───────────┤ 用途說明 │
│ 合 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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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研業務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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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實驗材料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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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儀器設備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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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實驗室改裝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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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協作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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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管理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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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其他條款
一、乙方同意接受該研究項目,并按本合同的研究內容和計劃進度等組織實施,為保證項目的正常實施在人、財、物等方面提供條件。
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廣西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經費。甲方及受委托管理單位根據科技經費開支的內容,監督經費的使用。凡不符合規定的開支,甲方有權提出調整處理意見或暫停撥款。
四、凡用甲方提供的無償使用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及其他財產物資,所有權屬甲方。其中儀器設備,甲方有調出或組織力量吸收、消化的權利。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的這一工作。
五、乙方不履行合同時,必須立即退還甲方所提供全部經費,并罰收每月20‰資金占用費。若因客觀原因,乙方中途要停止本項目實施,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項目停止實施后一個月內對甲方所提供經費及其購置的財產物資進行清理,開列清單,作出結算,報甲方處理。
六、本項目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有,甲、乙雙方對項目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散失,不得由個人占有。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單方不得出售、轉讓或在對外發表論文中引用項目相關技術資料。
七、受委托管理單位協助甲方對項目實施的管理,負責跟蹤、協調項目的執行過程,并將項目執行情況及時反饋甲方。
八、乙方有義務填報合法的項目有關情況調查表。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刪,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簽約各方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如協商或調解不成,按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分存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自治區財政廳1份,受委托管理單位1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及受委托管理單位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說明
一、為了更好地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強廣西科學基金項目的管理,提高項目研究的成功率和基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項目的順利執行,廣西科學基金項目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計劃應用基礎研究專項項目下達后,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甲方)、項目主要承擔單位(乙方)雙方及受委托管理單位共同協商,簽訂廣西科學基金項目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合同簽訂各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
二、本合同藍本作為廣西科學基金(包括廣西自然科學基金、廣西青年科學基金、廣西留學回國人員科學基金)項目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計劃應用基礎研究專項項目的合同統一格式。必要時可對其中條款作適當增、刪或增加附件。
三、封面的合同編號由"桂科"+基金類別關鍵字+7位數碼組成。各基金類別及關鍵字如下:自然基金(自);青年基金(青)、回國基金(回)、應用基礎研究專項(基)。7位數碼分別為:1~2位為年度碼;3~4位為下達項目的文號(不足2位前面補"0");5~7位為下達項目文件中項目所在的序號(不足3位前面補"0"),如"桂科自0101001"。如有必要可在7位數碼之后加1~2位數碼或英文字母,如"桂科基0101001-1"。
四、正式合同用a4紙,單面打印,標注頁碼。
五、在正式合同中此頁說明不必保留。
項目合同 篇3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三、改造項目情況:
。ㄒ唬┳诘鼐幪枮锽123-0001的改造項目(以下簡稱改造項目)位于福田區南園愛華路西側,總用地面積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棟住宅樓,建筑面積11503.85平方米,共114戶,F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現狀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關單位與全部114戶小業主以回遷方式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補償部分的性質為住宅、共120套,建筑面積為12863.87平方米,該部分建筑物以下簡稱回遷房
本次掛牌出讓已征得原權利人及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同意。
。ǘ└脑祉椖恐亟ǖ耐恋赜猛緸榫幼,住宅用地使用年期為70年。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筑面積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業2200平方米、居委會120平方米,郵電所80平方米,公廁60平方米。其他規劃指標以市規劃部門核發的規劃許可條件為準。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ㄒ唬┘追轿幸曳桨础渡钲谑幸巹澗譁视栊姓S可決定書》已批準的項目建筑設計方案進行建設,工程建設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該項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領取施工許可證,并開工建設。建設周期為30個月,自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
。ㄈ┰擁椖拷ǔ煽⒐を炇蘸,競得人須將其中120套住宅、共計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積無償移交給甲方。其余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業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乙方享有其權益。
居委會、郵電所和公廁等公建由競得人建設,費用自擔。建成后無償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的價格競得該改造項目,該成交價款為本項目改造權及乙方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地價。在達到合同約定供地條件并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后,上述成交價款全部轉為地價款。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價款:
。ㄒ唬┳浴冻山淮_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20%的成交價款。
。ǘ┳浴渡钲谑型恋厥褂脵喑鲎尯贤瑫泛炗喼掌5個工作日內付清剩余80%的成交價款。
七、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日內完成本改造項目地面清理、對原拆遷人的補償及回遷戶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達到供地條件。屆時,乙方可與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八、本合同所稱的供地條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項目地面清理、對原拆遷人的補償及回遷戶安置方案等工作;
。ǘ⿲⒈徊疬w人名下的房地產權屬證件收回,并按規定程序予以注銷;
。ㄈ⿲⒌厣辖ㄖ、構筑物及附著物拆除清場,場地平整并設立樁點。
九、在達到供地條件時,甲方應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驗收并在《項目改造供地條件驗收書》上簽字確認。
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通知后十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參與驗收或故意拖延的,視為乙方確認已達到供地條件。
十、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書并付清成交價款后,須持《成交確認書》和《深圳市項目改造合同書》向有關部門申辦項目核準或備案。
十一、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供地條件并驗收后,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和《深圳市項目改造合同書》
及《項目改造供地條件驗收書》,與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乙方對土地的開發建設應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要求及時進行。
十二、為保障該項目安置補償及建設工作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ㄒ唬┘追截熑危
1、負責協調被拆遷人及相關利益關系人,保證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后,取得該項目土地使用權;
2、保證與被拆遷人協商注銷房地產證,完成地面清理及對項目拆遷人的補償,保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順利簽訂;
3、負責監督本項目的開工、施工及工程技術、質量、進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證在乙方按規定交付回遷房后,按原權利人已選定的面積、樓層、朝向、房號等交付原權利人。
。ǘ┮曳截熑危
1、乙方必須按《深圳市規劃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08-20060432)已批準的項目建筑設計方案(詳見附件一,在交易xx網站公布,在本合同簽訂時移交乙方),進行建設且建成竣工驗收后:
、侔磳剡w房房號清單(詳見附件二)將其中120套住宅、共計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積無償移交給甲方。
、趯⒕游瘯、郵電所和公廁等公建配套設施無償移交給甲方。
2、乙方移交給甲方的回遷房為毛坯房,其標準不得低于交樓標準(詳見附件三)所列各項的要求。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部門的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報告,其各項技術指標須達到市規劃部門已審定的要求。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在交房的同時向甲方移交有關房產的相關資料,并協助原權利人辦理相關入伙手續。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遷房實際建筑面積(以市地籍測繪大隊的測量為準),若與被拆遷人應補償的面積有差時,按下列計算方法相互補差,回遷房實際建筑面積小于應補償面積時,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幣補差給甲方;回遷房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應補償建筑面積時,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幣補差給乙方。應補差的金額在乙方移交回遷房之日起,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賬戶。否則,違約方按應支付金額每月遞增5%計算,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必須確保足夠的資金投入本項目建設,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期開工,并在建設周期內完成該項目的建設,將全部回遷房移交完畢。若超過6個月不能開工,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項目改造權。若無正當理由,乙方逾期竣工并移交回遷房的,則需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月,并逐月遞增5%;若超過6個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項目改造權。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還須與甲方簽訂建設監管協議。
6、乙方應本著改善居住環境為出發點,著力營造一個祥和、溫馨、現代的居住環境。
7、被拆遷人入住兩年內(從公告入伙之日起計算)的物業管理費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2.4元/月計算,之后的物業管理費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清應交納的成交價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即時收回本改造項目的改造權,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另按應交納的成交價款的20%追索違約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達到供地條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應交納的成交價款,并向乙方支付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轉讓B123-0001宗地項目改造權或土地使用權的,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此項目(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六、項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遷房交付義務后,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業部分22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房地產的合法權益。對該部分房地產,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出租,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十七、乙方開發、利用、經營 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雙方的原因,致使本項目建設周期不能按時完成,則雙方就工程建設周期另簽訂協議。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后自行終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書明確。
甲方: 乙方:
。ㄉw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 月 ** 日
簽訂地點:*********
項目合同 篇4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掛靠方):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愿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甲方的裝修資質,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總造價的5%~8%,作為管理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三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第四條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系,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系。
第五條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1或2)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本裝飾公司掛靠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_兩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此后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項目合同 篇5
工程項目名稱:
委托方:
服務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
項目合同 篇6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 與受托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一、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疟竞贤瑓f議書
、票竞贤瑢S脳l件及附錄A;
、潜竞贤ㄓ脳l件;
⑷中標通知書;
、稍趯嵤┻^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释稑藭捌涓郊
、苏袠宋募捌涓郊ɑ蛎枋鲰椖抗芾眄椖康募夹g性文件);
、淘O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蜆藴、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受托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開始實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托人:(簽章) PM:(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并為之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項目。
2、“服務’是指PM根據本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2.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2“附加服務”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2.3“額外服務”是指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以外,但根據協議書第二十五條的規定,PM必須履行的服務。
3、“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委托人的設備、設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5、“PM”是本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6、“項目經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項目經理部”是指由PM組建實施具體項目管理工作的機構。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9、“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PM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材料和設備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10、“合同”是指與本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有關的委托人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項目管理期限、實施期項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項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子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3、“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14、“全過程管理的項目管理項目” 是指由PM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承擔項目前期、實施期、后期所有的項目管理工作,實現項目建設的安全、工期、質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標。
15“建設實施階段的項目管理項目”是指由委托PM對建設項目實施階段實行項目管理,組織建設和實施資金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要求,在完成該項目后按規定交付使用。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五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六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PM按照其意愿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嚴密組織、科學管理;有權根據約定的項目管理服務內容及其內在要求,確定項目管理基本目標,制定項目管理考核辦法。考核結果作為評價PM履行合同能力、內容、程度、質量等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 委托人有權對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為提出糾正并視情實施查處。
第八條 委托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準。
第九條 PM因其下列行為所造成建設項目出現諸如投資增加、工期延長、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等現象,委托人有權要求PM賠償損失。
(l)擅自變更建設內容;
(2)擅自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
。4)工作失職或瀆職。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條 PM調換項目經理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PM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PM提交項目管理工作周報、月報及項目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專項的報告。對突發情況或其他非約定事宜應及時報告。
第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拒絕PM提出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資金或其管理報酬支付的計劃或申請。
PM權利
第十四條 PM根據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⑴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 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建議權;
⑷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 對建設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生產作業計劃進行審核、協調與管理; ⑹ 對建設項目現場安全、環境、文明施工進行管理;
、 對建設項目工程、產品質量與各參與單位的服務質量進行管理;
⑻ 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PM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強效益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 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凡與工程進度、造價、質量、功能、安全等有關的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 在向委托人報告并獲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PM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可邊處臵邊報告,但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項目合同 篇7
業主在和裝飾公司簽合同時往往都會注意合同上的所列條款,根據項目來算自己的裝修帳。但不少裝飾公司在裝修合同上會列增許多不必要的項目來欺詐消費者,對于外行裝修的業主來說,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此 類事情的發生以節省裝修款呢?記者采訪了裝飾業的有關專家。裝修知識
一裝修專家則表示,無論是設計師還是裝飾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會在最初的報價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項目。這時消費者就要擦亮眼睛,刪去那些可有可無的項目,以節省開支,但也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省,消費者在和裝修公司談合同時,事先要心中有數。住戶應該在考慮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和體現家居造型氛圍的同時,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事先確立一個合理的裝飾費用投入。一般正規裝修企業的毛利率占工程總造價的10-20%左右。有的消費者將一公司的管理費砍至工程總造價的5%,為了保持合理利潤,裝飾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費、人工費上“偷工減料”了,最終受害者仍是住戶。
其實,如果有設計師的合理設計,就完全可以從根源上避免這些問題。某裝飾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設計方案其實才是最基本的省錢方法,因為一般來說,設計師會將居室的功能、裝飾、用材等都一一標明在施工圖上,并可以經過修改,直到你滿意為止,從而避免了在裝修過程中邊做邊看、邊做邊改所帶來的人力、物力、財力浪費,更何況設計不合理,會導致部分室內空間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筆巨大的損失。
專家建議,裝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夠的'時間把設計、用料、詢價和預算做到位,前期準備的越充分,裝修的速度可能越快。在采購材料時,一定要貨比三家,同時盡可能請設計師或裝修的工人同去,一來他們知道何處可以買到物美價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裝修公司選材也是可行的。裝修公司在選材上有固定網點,由于大批量選材,質量穩定且價格相對較低。住戶收到工程圖和報價單,一定要仔細閱讀,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裝修項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沒有漏掉窗簾、少報了一扇門等,而不應該死盯最后的總價,因為若報價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項目,到最后還是要超出預算。況且這些漏掉的項目到了現場施工時肯定少不了,屆時不僅要多增加開支,而且還“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
現在有些裝修公司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購材料時選擇偽劣產品,以次充好來牟取暴利,所以,對于裝修公司提供的圖紙和報價單,消費者一定要讓裝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項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號、牌子)、價錢的單子,不能籠統地一說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寫明白,免得日后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詢或親自到市場上去調查,查清楚這些主材的是否貨真價實。
項目合同 篇8
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其它股東明細: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掛靠形式以甲方公司名稱在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注冊個體企業,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前提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訂立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議務
權利:
(1) 甲方20xx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作為第一年管理服務費,之后從20xx年開始,甲方甲方每年5-6月份內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貳萬元整(小寫¥20000.00元)作為管理服務費,如逾期未交,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此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貳萬元整(小寫¥20000.00元)作為風險保證金。合同到期后,一年內確認乙方無任何事故及無任何重大投訴后,經查明查清,無任何負債的情況下后,甲方即無息退還其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的交納方式為:即協議簽定時,甲方即刻向乙方收取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20xx年5月前即交清交足風險保證金。
。3) 合作經營期內及合同到期后的一年內,甲方有權對乙方沒有處理的事務以所交的風險保證金范圍內進行自行處理,乙方必須認可,同時甲方保留的對其追討法律責任的.權利。
。4) 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則乙方需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8.2%的稅費,根據國家標準收費相應調整。
。5) 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1)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 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3) 東成至盛裝飾公司不可以在合同期內,在乙方注冊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的區域內開設其它分公司。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議務
權利:
。1) 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 乙方只能在注冊順德區樂從鎮開設分公司,但不能跨區開設分公司。如須開設,必須向總公司申請同意后,并交納管理費及風險保證金后方可開設。
。3)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4) 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5) 經營上實際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6)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 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 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 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 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 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定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三年,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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