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委托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委托合同1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職務:
電話: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咨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日期:日期:
律師委托合同2
委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受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見證人: 律師執業證號: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辦理 ,合伙人變更事宜,受托人的權限如下:
1、 代為簽署相關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所需要的材料及有關的'法律文件。
2、 代為辦理上述合伙企業設立過程中涉及的工商、稅務、銀行等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3、
4、 代為辦理所需繳納的稅費及其相關事宜。 。
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內辦理上述事宜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受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至20xx年x月x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租房合同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租房合同沒到期退房押金退嗎律師租房合同在甲方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甲方階段的代理人,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合同模板格式托乙方指派律師代理其與糾紛一案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該案階段的合同模板格式訴訟代合同模板格式理人。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的授權權限以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四條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租房合同怎么寫才能合法有效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為:
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本案所產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公證費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和辦案費用等;
2、成都市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撤銷委托事項,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授權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租房合同范本簡單版托事務轉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師怠于履行代理職合同模板簡單責,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師。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相互知悉的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任何一方均無權泄露或合同模板怎么制作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租房合同怎么寫才能合法有效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代理事項履行完畢為止。
第十條
甲方:
代表人: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租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段腥隧氈肥潜竞贤囊徊糠。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5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本協議委托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托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后,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系人為,電話。甲方聯系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托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沖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復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電話:,郵箱。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系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萬元(稅后,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市內交通等),其余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并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鑒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7
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范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訂立遺囑事宜,現委托乙方為此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見證事項和用途/目的:
1、委托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訂立遺囑
2、見證的目的:證明甲方訂立遺囑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承辦律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xx律師、xx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律師見證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見證費用,計人民幣 ( 元整)元。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辦案費用,將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3、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見證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終書面通知甲方不予見證。
4、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內支付見證費用。
5、雙方對費用支付的另行約定: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師認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義時,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進行補充。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見證服務,并保守因此而獲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見證,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
1、甲方行為能力有瑕疵;
2、甲方無權委托;
3、甲方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甲方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
5、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若乙方認為不應予以見證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七、若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重大過失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因此給甲方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賠償的數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3倍為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依法對甲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最終出具《律師見證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9
甲方:
乙方:
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東平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對委托事項認真負責,盡忠職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
1、調查取證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一審項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糾紛一案,聘請乙方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納律師代理費: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通過何種途徑(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追收回債款或維護了甲方的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執行,包括債務人主動還款等),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結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0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
律師委托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律師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以及被投資企業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的法律存續狀態,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律師委托合同12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
2.甲方需要委托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后,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托代理達成如下合同:
第1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準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員負責上述專利申請的安排翻譯、國外聯絡以及國外審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辦人員:。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1.3甲方授權乙方處理本合同所涉申請案的上述事宜,但發生阻礙甲方申請專利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書面處理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聯系人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下列聯系方式向甲方傳送。
聯系人:。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權及時了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托手續;
。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并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后,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5)若1.4中所述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系人聯系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閱;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周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并明確指示函;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并及時征求甲方意見;
(6)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后,應將申請文件副本轉交甲方;并于得到國外的各種匯報信及賬單等文件之后,立即將上述文件轉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匯報甲方;
。9)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一切商業秘密,上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欲申請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及與甲方經營相關的商業信息。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4)乙方給甲方依據上述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后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復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余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戶。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復駁回、請求復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后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托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托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托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律師委托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特別授權: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判決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注: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律顧問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資料提供
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全部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于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律師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師不得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7.乙方律師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其辯論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師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9.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代理,但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12.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
(4)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者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5)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6)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風險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可能根據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15
甲方:
乙方:
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東平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對委托事項認真負責,盡忠職守。
1、調查取證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一審項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糾紛一案,聘請乙方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納律師代理費: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通過何種途徑(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追收回債款或維護了甲方的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執行,包括債務人主動還款等),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結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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