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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同的簽訂

        時間:2023-04-03 08:22:3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合同的簽訂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幨占淼暮贤暮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的簽訂

        合同的簽訂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雜志是我國唯一的綜合性檢驗用品雜志,是全面反映醫學檢驗產業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的大型專業媒體。圖文并茂,大度16開,銅版紙彩色印刷。主要發行至全國各地大中型醫院及醫療衛生機構(血站、疾病控制中心)檢驗科以及相關生產和經營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_________雜志上刊登公司廣告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刊登的廣告由乙方自行設計,如需本部完成,請提供完整的'圖文素材,并提交營業執照以及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二、乙方應在協議簽定的十日內,將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號;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廣告刊登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廣告一律先付款后刊登;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單位:_________

          授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授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的簽訂2

          知道的人在買商品房簽訂合同的時候,一般會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建設部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文件。雖然說《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已經很好地平衡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采用《文本》簽訂合同能盡可能的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都會對比《文本》根據自己的需求來修改些內容,一般,在購房時有些問題需要重點關注下。

          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相關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范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查看并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并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明確物業管理事項。一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重點約定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蓞⒖迹汉灱s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合同的簽訂3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ㄒ酝瓿梢欢üぷ髁繛槠谙薜暮贤,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ㄒ酝瓿梢欢üぷ髁康臅r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ǘ┘偃沾觯阂曳较硎芄澣占、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ㄈ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ㄒ曳降膭趧颖Wo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ū緱l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ㄒ唬┮曳皆谡紊舷碛型潭毠ひ粯拥臋嗬鐓⒓用裰鞴芾砥髽I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ǘ┯喠⒂幸欢ㄆ谙薜膭趧雍贤囊曳,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ㄈ┮曳綉攪栏褡袷丶追絾挝桓黜椧幷轮贫,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ㄒ唬┌l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ǘ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ń獬齽趧雍贤臈l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二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

          延伸閱讀:企業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的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2、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3、關于試用期期限

          國家規定:

          簽訂1年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簽訂3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簽訂3年以上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試用期期間應當為員工上保險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俗稱“四金”)!八慕稹笔怯烧块T頒布實施的社會保險,它帶有強制性,沒有條件可言。

          許多用人單位在新員工的'試用期內,都不予辦理“四金”,已經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此,當事人可以向原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原單位無條件補繳“四金”。

          6、用人單位如何保護商業秘密?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采取保密措施:

          (1)在企業內劃定保密區域,并在保密區域內加強保衛措施,確定明確的管理辦法。

          (2)對企業的重要文件、資料應及時確定其保密級別、加蓋保密章,予以存檔或銷毀,同時應制定出企業相應的文件管理、借閱、復印、銷毀辦法,以及外發文件的審閱辦法。

          (3)把商業秘密限定在必須了解該秘密的員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圍之內,對職工應限制掌握的知識,并加強對員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將各關鍵部分進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擁有完全的商業秘密。

          第二點,也是用人單位自助行為的最重要一點,即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簽訂保密協議。

          用人單位同職工簽訂保密協議,有兩種方法:

          (1)用人單位直接同接觸商業秘密的職工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

          (2)用人單位可以在同職工簽訂的《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和違約責任。

          7、企業能否單方面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

          變更工作崗位屬于對勞動合同的變更,但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仍然必須履行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8、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于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9、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在簽訂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

        合同的簽訂4

          春節過后,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有不少買了新房的家庭也開始考慮如何裝修自己的新居了。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簽訂一份內容詳盡的裝修合同,可以讓自己避免陷入裝修陷阱。

          “怎樣才能做到少花錢,又能兼顧美觀和舒適度?”上海的朱先生在裝修之前一直考慮這個問題。但待他裝修完畢之后,他發現在裝修過程中,考慮怎樣節省裝修成本固然重要,但簽訂裝修合同其實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

          在實際裝修過程中,朱先生發現有不少與當初設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與裝修公司交涉,但是結果往往是自己被裝修公司問得啞口無言,因為在裝修合同中,很多裝修公司事先口頭承諾的條件并未寫進合同中,這讓朱先生有苦難言。

          業內人士表示,有個別裝修公司利用消費者對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點,設置了一些模糊、籠統的條款,用以規避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由此可見防范裝修合同陷阱還是十分有必要。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避免遭遇裝修合同陷阱呢?下面結合實際案例來進行說明。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裝修合同中應該對施工工期做詳細約定,以便按時收房。

          案例:廣州的凌勁松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這家公司是他朋友介紹過來的,對方對他也是分外熱情,并主動提出為他減免設計費等費用,見到對方如此殷勤,他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也就聽信了對方的勸說,在施工工期方面并未做約定。但是在裝修過程中凌先生發現裝修公司總是拖拖拉拉,原本40天內可以完工的裝修工程,卻耗時近三個月。這使得凌先生平白無故多掏了一個多月的租金,他想追究裝修公司的違約責任,但是合同中對施工工期并未做約定,自己毫無勝算。

          點評: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表示,在此前接觸到的裝修糾紛案例當中,不能按時完工而產生的糾紛并不少見,近年這種狀況來有所改善,由于裝修公司采取了規范化施工,工期能夠控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是他提醒,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還是不能忽略這個內容。

          據了解,目前京滬穗三地的裝修合同示范文本中均對施工工期做了相關規定,如上海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中第一條第8項就是關于工期的規定,開工、竣工時間均能反映出來。據業內人士介紹,根據房屋面積大小、裝修的不同程度,施工工期一般是固定的,如一套100平方米兩居室,簡單裝修只需35天左右。

          相應的還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裝修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目前上海的做法是按一定的數額收取違約金,如每拖欠一天,收取50~100元不等。

          付款方式事先定

          裝修款如何支付,這也必須事先約定。

          案例:上海的章錚從開發商手里拿到鑰匙之后,立即對自己的新房進行裝修。在簽訂裝修合同中,裝修公司告訴他,上海通常的做法是簽訂合同之后,便支付全額工程材料款和50%的施工費用,工期過半之后便支付30%的施工費,而余下的20%作為尾款驗收之后再支付,章先生接受了這種做法。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過半之后由于雙方意見不合發生了一次糾紛,裝修公司撒手不管了,給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個“半拉子”工程。

          點評: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提前將裝修款支付給裝修公司,對其制約作用便會大大減弱,從而使得自己陷入被動境地。

          據了解,在一些內地城市的裝修合同中規定,裝修合同一經簽訂,消費者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之后,消費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專家表示,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消費者就已經向裝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修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應把首付壓到30%,而其余的則按工程進度支付。

          目前上海已采用的按照工程進度付款的方式,如簽訂合同之后首付款,當水、電、管線等隱蔽工程通過驗收之后再支付一部分,油漆工進場前支付一部分,竣工驗收時支付一部分,每次具體的支付金額可以協商。

          增減項目不馬虎

          在實際裝修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增減項目。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則需對此做出詳細規定。

          案例:北京的汪駿在裝修過程中,發現自家進門過道過長,于是產生與裝修公司商定再多做一個柜子放在過道上,以便充分利用空間。但是柜子做好之后他發現,雖然所用材料從外觀上看與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些相像,但肯定不在一個檔次上,但苦于手頭沒有證據,他只好忍氣接受了這個價高質次的柜子。

          點評: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表示,在裝修過程中,增減項目非常常見,因此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千萬馬虎不得。專家建議,在施工過程中,消費者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裝修公司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雙方商定。而不能私自與施工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

        合同的簽訂5

          一、明確誰是簽約主體

          《勞動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客觀情況的變化,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要求勞動合同制度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主要表現在:

          一是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伙律師事務所等新的單位類型出現,對這類單位與其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何規范缺乏法律規定,不利于維護這類單位的勞動者權益。

          二是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并且沒有與招用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據《勞動法》規定,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只有與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才依照《勞動法》執行。因此,這些勞動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或者國家有關人事管理政策規定的權利,也不能依據《勞動法》維護自身權益。

          三是隨著我國社會主____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迫切要求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為此,國家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以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也是一種雙向選擇的用人制度,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行為也需要依法規范,在打破能進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時也需要維護其勞動者的就業穩定。而且,從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角度考慮,也需要將除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單位勞動者納入同一用人制度。

          鑒于以上新的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

          《勞動合同法》確定的適用范圍,實際上就是可以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范圍。由于勞動合同關系在勞動關系中的標志性地位,因此,在適用范圍方面,《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所規定的適用范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

          按照《勞動法》規定,其適用范圍僅包括3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則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

          這里,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在用人單位的類型方面,《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

          所謂民辦企業單位,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它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其實質上為民間組織的一種。在我國現行體制下,民間組織主要是指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三種形式。

          2、在上述規定中,之所以要強調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也被列入《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是因為在目前的體制下,由于國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并非勞動關系。

          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也就是明確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但考慮到事業單位實行的聘用制度與一般勞動合同制度在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方面、管理體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別,因此允許其優先適用特別規定。因此,《勞動合同法》僅適用于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我國當前的國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勞動合同法》中采用的事業單位概念,與《勞動法》所稱的事業組織一詞相比,也更為規范和準確。

          二、勞動合同應有哪些必備內容

          首先,關于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我國《勞動法》第16條只是籠統地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則更加具體和明確:《勞動合同法》為了既方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又督促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在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方面,《勞動合同法》則規定了三項措施: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即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此處,特意強調了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為書面的。

          2、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此處,強制性地規定了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________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________年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4條)。這是對對用人單位較之未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言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筆者個人認為,這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亮點!秳趧雍贤ā芬惨虼司陀懈鼜、更實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方面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

          此外,對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也明確了雙方的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明確,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這里,僅指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對于在用人單位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其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則從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也許會出現勞動合同的期限與雙方勞動關系的持續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關于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為了規范勞動合同條款,使一些重要內容能夠被約定,《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至少應當具備必備條款。與《勞動法》有關規定相比,在構成勞動合同主要條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處在于,《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一樣,通過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方面應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舉的條款之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另行補充新的內容。只不過,在補充新內容方面,《勞動合同法》也通過列舉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雙方可以在此基礎上另行約定的事項,如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而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與《勞動法》的規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刪減。

          1、增加的部分必備條款內容:

          (1)增加了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條款。原因是這些內容是勞動關系雙方主體的基本情況,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

          (2)增加了工作地點條款。原因是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

          (3)增加了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原因是為了在法定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該勞動者具體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會保險條款。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約定、如何約定,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增加社會保險必備條款的原因,是為了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意識。

          (5)增加了職業危害防護的條款!堵殬I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為了做好與《職業病防治法》以上規定的銜接,促進該條款的落實,《勞動合同法》中增加了職業危害防護的必備條款。

          2、取消的部分必備條款內容:

          (1)取消了勞動紀律條款。原因是勞動紀律屬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已經對用人單位制定、修改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規定,沒有必要在勞動合同中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別約定。

          (2)取消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條款。原因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期限約束,隨意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取消了《勞動法》中有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規定,明確勞動合同終止是法定行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勞動合同才能終止。

          (3)取消了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原因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違約責任條款,《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依法約定的培訓服務期以及競業限制條款中,用人單位才能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此外,《勞動合同法》還特別規定,在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的約定方面,如果因約定不明引發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勞動合同的關鍵條款約定不明引發了爭議,《勞動合同法》還提出了指引性的解決辦法。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勞動爭議的仲裁、訴訟解決壓力,無論對于勞動者權益的快速、便捷保障,還是緩解司法部門因訟累造成的工作壓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合同的簽訂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

         。ㄒ唬┕潭ㄆ谙蓿鹤訽_年 月 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ㄈ┮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蓿鹤訽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為 :

         。ㄒ唬o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崗位職責是 。

          乙方工作地點為 。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ㄒ唬藴使r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ǘ┚C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為周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ㄈ┎欢〞r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ㄒ唬┯嫊r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3、

          4、

         。ǘ┯嫾べY。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第三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合同的簽訂7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榮幸參加XXXX工程合同簽訂儀式。在這里我謹代表XXXX向XXXX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XX工程是XXXX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參與這一重點項目建設,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為此,我們謹向業主及上級領導鄭重承諾:

          我公司將調集具有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豐富經驗的優秀人員和精良設備,充分調動優勢資源,積極投入XXXX工程的建設中。我們將本著"尊重業主,服從監理,為業主著想,讓用戶滿意"的工作作風,保質保量的.完成XXXX工程的建設任務。

          在施工建設過程中,我們將按照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人本化的"四化"要求,精心組織,科學施工,信守合同,為把XXXX工程建設成為優質工程而努力奮斗!

          最后祝愿各位領導和同志們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謝謝!

        合同的簽訂8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辭退糾紛的重要依據,為了保護企業以及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怎么約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而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些情況下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總之,應對勞動合同簽訂中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勞動合同簽訂中注意的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合同的簽訂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項目內容。

          甲方于20xx年月日委托乙方,在境內(發布方案詳見附件)公路兩側制作、發布墻體廣告。

          二、項目價格。

          1、墻體廣告工程量:

          2、墻體廣告制作單價:

          3、工程總造價:(實際結算價格需根據驗收合格面積計算)

          三、項目要求。

          乙方須按甲方簽字認可的墻體廣告樣稿執行,由于墻體廣告的特殊性,實際墻面制作顏色、效果允許與樣稿稍有出入。

          四、工程日期。

          預計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因雪、雨、霧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雙方無法控制特殊情況以及中途驗工、調整等時間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在施工期間如遇陰雨天氣超過5天,甲方應給予補償,補償辦法每個施工班組300元/日。

          五、工程變動。

          若因出現雪、雨、霧等自然因素及政府干涉等雙方無法控制特殊情況,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金額;若甲方對墻體廣告提出改動意見,應書面通知乙方,并經過協商認可支付相應費用。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總工程款的30%計元,乙方全線開工后憑20%施工進度照片再支付總工程款的30%計元,完工掃尾階段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至90%(總價以實際驗收面積計算),投放結束后支付余款。

          七、乙方送報企業墻體廣告實景照片反饋單(含地址、照片、面積、序號),甲方收到后即視為該批所報工程已竣工,甲方向乙方開具收到證明。

          八、驗收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人物作為高度參照的實景照片,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實景照片進行面積驗收,膠卷及沖洗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還可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抽查,如甲方在抽查中發現某一單塊廣告實際面積少于乙方提供的結算面積的3%,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該廣告結算價格兩倍的罰款。

          3、實地考察驗收時,乙方必須有工程監理人員陪同,并代表乙方在最終的驗收報告上對所抽查的'廣告質量予以簽字確認,抽查所耗出車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驗收人員差旅費用自理。

          4、驗收標準參見合同附件。

          九、驗收期限。由該工程竣工之日起,不能超過10天,逾期視為默認驗收合格,甲方驗收后7日內將約定合同款付給乙方。

          十、特別約定。因廣告媒體的特殊性,1、允許總工程量適當增減10%,最后結算以實際工程面積結算;2、實際施工路線或區域允許有調整;3、甲方不得重復驗工拖欠工程款;4、若甲方未如約付款,乙方有權終止施工并不對廣告發布后的質量問題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權承擔;

          十一、廣告審批手續。廣告發布的申請及審批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提供相關合法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產品合格證等。發布內容帶有特約、唯一、獨家、代理等宣傳詞語,以及獲獎榮譽、注冊商標、專利證號等廣告內容,均需出具相關證明。),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證件而引起糾紛或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廣告投放規劃、墻體廣告樣稿、中途調整方案等書面內容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投放要求

          1.本次投放的廣告期是1年,必須確保1年內在正常自然天氣條件下不褪色。

          2.本次投放的墻體廣告要求在高速公路路口、國道、省道兩側的顯著位置。

          3.為甲方制作的墻體廣告的面積規格要求:甲方原則上規定單塊廣告的面積在30~60平方米內;當乙方遇到位置、效果俱佳的超過60平米的廣告制作資源,必須征求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制作。

          4.乙方應確保投放的所有廣告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

          十四、售后承諾:

          1、乙方保證發布1年時間,發布期內廣告如有褪色,超過20%,公司將在15日內進行修復。

          2、甲方廣告如遇被覆蓋、墻體拆除等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可以提供相關手續(如墻體廣告廣審等政府相關批文等)予以配合。

          4、甲方必須清楚,墻體廣告的載體是不確定的,墻體廣告的載體有可能被拆除、遮擋、涂刷等。

          十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一方違反協議中條款,違約方應向對方償付合同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涂改無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ê炚拢ê炚拢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辦理人:____委托辦理人: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簽訂地點:____ 簽訂地點: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的簽訂10

          為規范合同管理,預防風險,在合同簽訂前實行評審制度。合同評審機構設在總經辦,組成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同管理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

          一、合同評審程序

          1、 合同承辦人或銷售部擬定合同草本及相關資料,合同管理部初審,再按流程送審;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辦人或合同管理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并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交分管領導或合同談判人員繼續完善合同內容,修改后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4、合同管理部將合同評審表歸入該合同檔案。

          二、評審內容

          1、合同管理部需評審重點

          A、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2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3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B、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1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2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3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勞務、服務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D、簽訂合同前,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2、財務部門需評審重點:

         。1)、明確付款方式

         。2)、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發票

          (3)、原則上以先提供發票后付款,如特殊情況,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額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進行收款

          (4)、財務在付款時,開出的支票需對應發票上的單位和合同單位一致

         。5)、是否載明合同單位的開戶行及賬號

         。6)、合同的計價原則是否明確,合同款項支付原則是否明確(含履約保證金、進度款支付、結算款支付、質保金等)

          3、生產部需評審重點

          (1)、確定合同報價所含工作事項、工作內容及計算規則

         。2)、明確款項支付流程和時間節點

          (3)、明確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規則,驗收要求及處罰辦法

         。4)、材料合同的報價(三家以上)比對表、質量標準、運輸方式、計量規則及要求

          (5)、合同中質量安全標準能否滿足或達到

         。6)、公司資質能否滿足承包范圍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違約責任是否對等

         。9)、合同標的物是否明確(含工作范圍、工作內容等)

          4、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單位簡介;各類廣告、宣傳資料;各類電話、手機號碼等通訊工具號碼;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適用范圍

          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訂立價款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合同;投資、聯營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辦人認為需可行性審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評審的附加程序

          1、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合同管理

          部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分管領導和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

        合同的簽訂11

          第一部分、合同的形式與條款

          1、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的形式很多,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及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 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陬^形式是指當事人 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合同形式。其他 形式是指采用除書面、口頭形式以外合同內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 示形式。 公司訂立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以外的形式,往往難以舉證, 責任無法確定,只有書面形式的證據最容易提供、效力最高。

          2、合同的一般條款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ǘ说模

         。ㄈ⿺盗浚

         。ㄋ模┵|量;

         。ㄎ澹﹥r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ㄆ撸┻`約責任;

         。ò耍┙鉀Q爭議的方法。

          第二部分 合同訂立法律風險與防范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當事人為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權利義務關系而進行協商、達成協議的過程。 合同的訂立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 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 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前者如要約邀請、要約、反 要約等等,包括先合同義務和締約過失責任;后者如承諾、合同成立和合同 條款等。正因為如此,合同訂立過程中潛藏了眾多法律風險,需要我們高度重視,并提前采取措施。

          合同訂立過程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因合同相對人主體身份所產生的法律風險 因合同性質、形式和簽訂方式的選擇不當產生的法律風險 合同條款有瑕疵的法律風險 因締約過失的法律風險 因合同效力問題產生的法律風險 主體身份的法律風險 ? 合同法所稱的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 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因為,簽訂合同的'主體很重要。

          常見的風險有:相對人無主體資格,包括自始至終都未享有法律主體資格,也包括曾經享有法律主體 資格,但在簽訂合同時已經注銷,還包括相對人在特定締約范圍內無主體資格的情形。

          風險:導致合同無效 防范措施:提供營業執照。對于法律限制某些主體從事某種行為的主體資格,應該審查對方 主體資格是否在法律限制的范圍內,以免簽約后合同無效。 相對人無獨立主體資格,指相對人所屬主體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但相對人只是其組成部分,如法人的分支機構、項目部、各組成部門,這些機構 不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與之簽訂一些法律有限制的合同將導致 無效。

          防范措施:簽合同時,注意對方是獨立的主體還是分支機構或僅是法人的部門。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讓相對人出示營業執照,仔細審查是否有“分支機構”的字樣。如果有,應當請求其同時出示本公司的營業執照。企業應對本公司是否授權分支機構簽訂 合同進行核實,并保存相關證據(如授權書)。在合同書的當事人一欄中,要表明當事人的獨立主體資格,寫明當事人的名稱和營業執照注冊號,并核實其與營業執照是否完全相符。在簽字欄,要特別審慎地檢查合同章是否和當事人完全相符。 相對人惡意利用公司人格,指相對人明知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而故意利用公司或股東的有限責任,逃避應負債務的情形。

        合同的簽訂12

          一、轉讓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受讓人,為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如果轉讓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轉讓人必須具有轉讓權。

          2、在合同中約定,商鋪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鋪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的配套設施等。

          二、 轉讓合同之轉讓物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

          三、 轉讓合同之交接條款

          1、在合同中約定,店面的交接時間,確定具體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店面無法如期交接,應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2、在合同中約定店面交接時,轉讓人應騰空非轉讓財物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店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在合同中約定,辦理店面交接手續時,應由雙方進行現場驗收,點驗、接收有關財物。

          4、在合同中約定,交接時受讓人發現轉讓店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受讓人有權拒絕交接,轉讓人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

          四、 轉讓合同之保證金及轉讓費條款

          1、為了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受讓人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轉讓人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轉讓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2、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①轉讓費,包括一切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②轉讓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五、 轉讓合同之拆遷補償條款

          當前由于規劃原因導致的拆遷經常發生,在合同中約定,轉讓店面在轉讓期內遭遇政府拆遷或其它因素給受讓人經營造成影響的情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費。因為政府規劃,國家征用原因拆遷店面的,有關補償的歸屬應進行明確約定。

          六、 轉讓合同之轉讓手續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人有義務協助受讓人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受讓人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

          七、 其他事項

          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轉讓期限、轉租、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作為受讓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注意細節:你應當仔細看看你的上家與房東所簽的合同內容,明確哪些條款可以繼承、哪些可以借鑒,哪些必須重來。方便的話,你還可到所在一條街或附近商鋪經營主那里了解這個地帶租賃費及上面轉讓費的一些大致情況。同時在簽訂店面租賃合同之前,簽署合同時雙方應當拿出各自身份證或戶口簿,簽上各自的真實姓名,并寫上身份證號碼。雙方相互“驗明正身”等等。

        合同的簽訂13

          委托人: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項: 本人因,不能親自履行______年______工作,特委托____________為我履行______工作,對被委托人在履行合同期間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____年____的工資,均由被委托人 領取。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合同的`簽訂14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钡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备鶕秳趧臃ā返囊幎,勞動關系的建立以訂立勞動合同為主要標志。但是,在實踐中出現了很多用人單位用工卻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現象。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規定用人單位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特意強調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為“書面”的,這樣規定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最為常見的一類案件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二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資”。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從而達到對用人單位的懲罰。從本條的條文去理解,法律并沒有設置任何條件去限制勞動者提出賠償,只要結果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但是在實際中,法院、勞動仲裁機構通過一些“指導意見”或是“意見”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卻“規定”了限制性的條件,使得勞動者希望獲得二倍工資賠償非常困難,法律條文規定形同虛設,沒有真正達到促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

          法院、勞動仲裁機構最多只保護11個月工資的賠償

          從《勞動合同法》第82條上述規定來看,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賠償最多只能保護11個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職,從20xx年2月1日開始計算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為11個月,以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就不計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條文的理解,只要是單位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不管是1年沒有簽訂,還是2年或者更長時間沒有簽訂,均應該按照實際時間計算。在國務院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彪m然本條規定了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內兩倍工資需要保護,同時并沒有排斥超過1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不需要支付兩倍工資的賠償了。也不能理解為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代替了兩倍工資的賠償,其本身就是兩回事。但是從法院、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來看,只保護11個月的工資的賠償。如《廣州中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20xx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雙方仍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權利義務按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待,用人單位無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只要證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勞動者,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那么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

          如前述,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中,并沒有要求如勞動者有過錯,而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其實際如勞動者不愿意或是惡意逃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及時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而避免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間的延長。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制定的“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1條第2款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用人單位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與勞動者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勞動者,且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二倍工資!痹撘幎ǔ蔀橛萌藛挝惶颖芊韶熑蔚膿跫,從而也縱容了用人單位去想方設法去尋找到證據來證明已經通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者,但是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造成沒有簽訂,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資。甚至用人單位制造出許多偽證,如讓員工做假證、擬制虛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資的計算按照員工基本工資來計算

          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中對單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資,并沒有規定為基本工資,按照通常理解應該是工資總額才對,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卻非如此。在《廣州中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規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的,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比缭趶V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員工在某一家建筑監理公司工作,其工資為基本工資為1500元,而其他工資(如獎金、津貼等)為1500元,工資合計為3000元,因該員工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該員工向單位主張2倍工資的賠償,法院的判決按照1500元來計算2倍工資。

          以仲裁時效屆滿為理由而影響了二倍工資賠償的提出

          如某員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職某用人單位,該單位一直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該員工離職,并同時向單位主張從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中,這樣說明理由:“申請人沒有證據證明其在職期間曾就勞動合同問題向被申請人提出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仲裁時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賠償請求,從知道或是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過一年時間,所以,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支持!逼鋭趧又俨脵C構將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的仲裁時效限制在如上例從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開始計算仲裁時效一年,如超過,則不保護。如此規定,是對勞動者維權極大的限制,因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從多方面考慮不會向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勞動者只有在離職后才能提出賠償請求,而如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的權益均得不到保護,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的計算是從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如在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那么在離職時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就超過了一年的仲裁時效。筆者認為,2倍工資的賠償仲裁時效應從離職時開始計算,如與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一樣,這樣才有利于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合同的簽訂15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條款

          一、《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咴谠撚萌藛挝贿B續工作滿十年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ㄈ﹪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ǘ﹦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

          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解讀十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咭言谠撚萌藛挝贿B續工作滿十年的;

         。ǘ┯萌藛挝怀醮螌嵭袆趧雍贤贫然蛘邍衅髽I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ㄈ┻B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讀】本條是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含義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由于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終身制”,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有很多錯誤觀點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變更的“死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也適用勞動法與本法的協商變更原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除了勞動合同期限以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進行變更。在變更合同條款時,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否則,這種變更是無效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優勢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ㄒ唬┯萌藛挝慌c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ǘ┰诜梢幎ǖ那樾纬霈F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

          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

          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當中廣泛推行。 國有企業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通過改變企業形態,改變企業股權結構,改變企業的基本制度,轉變為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情形。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

          在制定本法時,這一項規定引起了較大的爭議。有一些意見認為,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可能累計時間卻很短。這一項規定僅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為判斷標準,容易導致用人單位對一些低技能、崗位專業性不強的勞動者采取到期不續簽的做法,從而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加重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這一項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為了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企業為了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又能同時保持用工的穩定性,防止因頻繁更換勞動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會延長每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從而解決了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有的意見認為,這一項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訂立次數都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什么樣的勞動者的決定權仍掌握在企業手中。只不過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用人單位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這種勞動合同也不是“終身制”的,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或是雙方協商約定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關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現實中有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義務,使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明確的狀態,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也無據可查,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對此,本法作了相關規定。對于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根據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于這種情況,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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