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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筑裝飾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建筑裝飾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地點:
3、工程項目承包方式: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項目期限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萬元(¥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于收到工程月報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后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筑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戶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項目質量標準及驗收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質量保修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系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___%,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___%。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在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份,承包人執___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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