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熱】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作開發合同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保證愛客電子商務、快樂農場平臺和雙方戰略合作服務行為的合法、公正、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服務相關條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委托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乙方雙方就在農場(⑴菜園、現代農業基地、綠色農業基地⑵果園、現代園藝場⑶養殖場、現代養殖場,如養雞、養豬、養羊、養牛、養魚、養鴿等養殖場)分包種植合作服務上達成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甲方承諾選擇乙方作為甲方快樂農場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主要供應商和分包商之一;乙方承諾為甲方分包的臍橙項目提供最優惠、最有競爭力的價格和最優質的代種代養代管技術服務,并且為快樂農場提供臍橙代種代管外包服務的交鑰匙技術服務。
2、若乙方在自身的市場業務開發中含有與甲方相同或相似的現代農業基地、果園基地等項目,乙方承諾首選甲方作為乙方項目的主要電子商務服務商并建立長期業務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3、乙方承諾可以拿出顆臍橙或畝臍橙場作為甲方網上包種和預購回購業務進行戰略合作;乙方同時承諾為甲方會員提供標準化、規范化、高品質的種植技術服務、采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采摘接待服務等。
4、乙方委托甲方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項目中擔任乙方合作服務商及宣傳服務提供商。具體包括:甲方在所經營服務的'包、種、養等快樂農場服務項目中向愿意使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相關會員、企業推薦使用乙方的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與產品。推薦項目的具體種植技術服務、采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采摘接待服務等一系列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對快樂農場的會員或企業用戶提供服務及技術配合。
二、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公司概況、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等與項目有關的必要的文件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及內容是真實、有效及合法的。
2、甲方應積極推薦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會員發展和宣傳推廣活動。
3、甲、乙雙方應指定勝任相關業務的代表人員保持聯系,甲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應及時與甲方交流探討,以促進包種業務項目的順利進行和提供全程種植外包服務。
4、在種植外包商務服務中,甲、乙雙方對對方的有關商業機密信息及本協議涉及的所有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5、本協議確定的項目(上述第一條,下同),在未另定書面協議更改之前,視為甲方受托服務項目,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6、如果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戶選擇分包分種乙方的臍橙園藝場果樹成功,即以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戶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為標志,乙方應在甲方會員或企業用戶接受協議或簽署分包種植合同后,依據會員接受協議條款,甲方與乙方簽署正式的分包分種外包種植協議。
7、乙方應在與甲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后日內告知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進行分區分塊標志管理、按甲方要求對果樹進行會員標簽識別管理、攝像照相圖片采集上傳管理服務等。
8、甲方確認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符合要求后,按照甲方會員發展和包種業務數量要求,將按照有關甲方預購回購乙方果樹分包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定金。中途施肥、灌溉、松土等服務甲方不支付任何人工費用,統一等待果樹果實成熟進入采摘完成后,整個果樹分包分種業務年度結束,甲方按分包分種預購合同條款和果樹果實實際重量和數量按照原始合同約定回購價格將剩余90%果實回購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甲方采摘下來的果實按照標準化包裝紙箱打包裝箱,統一運輸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9、雙方了解,乙方的權利取決于甲方與會員客戶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的信息,甲方亦了解,由于乙方極可能須對所簽署相關分包分種外包合同的內容負保密義務,因此,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其與客戶簽署的合同或用戶接受協議,甲方同時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所披露合同內容的保密責任。
三、協議變更
1、本協議經簽字蓋章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時,必須經過雙方同意,并通過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的第一階段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為五年,甲、乙雙方均可在第一階段合作期限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延長合作期限的請求,雙方經協商之后可延長合作期限,并訂立補充協議。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向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提供所需的包種分包技術服務,甲方除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外,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四、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均同意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開發合同2
合作開發合同與委托開發合同有以下區別: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關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平行的,即當事人都承擔類似的義務,又都有權請求和監督另一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托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的,這與一般的雙務合同相同,即委托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是研究開發人的主要權利;研究開發人的主要義務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權利。
2、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具體表現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進行全部的研究開發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工,分別承擔不同階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
委托開發合同,則是一方進行物質投資和經費投入,另一方從事研究開發。
與此相聯系,二者的'合同主體也不同。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各方大多為專門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科研單位,而委托開發合同,則一般是科研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合作。
3、合同當事人簽約目的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過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托開發合同,委托人提供投資供另一方研究開發,其目的是為獲得研究開發成果,用于其生產領域,獲取經濟效益;研究開發人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報酬。委托開發合同的成果所有權依合同的約定在當事人之間進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當事人分擔風險的原則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研究開發過程中出現的風險通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委托開發合同,其開發風險則一般由委托人承擔,也可依合同約定由雙方分擔。
合作開發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投資人,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是甲方持有。公司項目是甲方與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資運營的,甲方是實際經營管理人,F因甲方運營項目過程中出現資金問題,經與乙協商一致,雙方依據國家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商定以“公司股權轉讓、項目合作開發”的形式開展合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一、合作內容和轉讓標的
(一)、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依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為萬元,注冊地址:,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甲方是該公司合法有效股東,持有該公司的全部股權。
(二)、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擁有開發的項目及用地概況為:
1. 項目名稱:
2. 項目位置:
3. 項目四至:東至 ;南 ;西 ;北 。
4. 用地概況:項目規劃占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約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積約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商品住宅、商業及公建配套設施,規劃容積率為,總規劃建筑面積約為萬平方米,分期開發。
(1)一期(XX區):項目名稱為,規劃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約平方米,容積率,規劃用途為:
(2)二期(XX區):項目名稱為,規劃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約平方米,代征地面積約平方米,容積率約,規劃用途為:。
二、合作方式
1、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方式,甲方同意以公司股權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將其持有的80 %股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乙方同意受讓該部分股權。
2、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后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筑、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項目XX區80%的開發經營權,XX區75%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該項目XX區20%的開發經營權,XX區25%的開發經營權。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乙方確認甲方前期投入本金人民幣 萬元到項目上,乙方同意將甲方前期投入以買斷經營權的形式一次性補償給甲方,該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
3、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xx公司的名義進行。
三、項目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乙方委派,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甲方已錄用的人員。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鑒與支票應分開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范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除非雙方達成新的書面協議,項目的后續資金均由乙方負責投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繼續投資或變更甲方的分配比例。
甲、乙雙方有其他項目需要合作經營,須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協議。
五、項目的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并按照本協議約定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約定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稅費承擔
與本協議相關的轉讓所得稅、印花稅等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或項目經營權買斷價款,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
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占整個項目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房地產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
土地使用權:位于地塊1畝,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法
1、轉讓價款:雙方確定甲方上述房地產項目按占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報建費在內),轉讓面積___畝,計___平方米,共計轉讓總價款為:壹億零玖佰叁拾玖萬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積率和報建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續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該款由乙方先交付給___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
自乙方將定金交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之日起45天內,乙方應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60%,計為人民幣陸仟伍佰陸拾叁萬柒仟元支付給甲方。但該款只能劃入律師事務所的帳號,并由該所監管,只許甲方使用于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所需費用,待甲方辦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該款項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辦妥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計起,乙方應在一年內將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數付清給甲方。
三、履行條款
自乙方將轉讓款的60%轉到律師所的提存監管帳戶之日起,甲方承諾在80天內負責辦妥產權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時,必須交一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五證”的正本給乙方。
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所需的稅費和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應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繳付通知之日起2天內支付,以免延誤交易日期。
律師法律服務費、提存代理費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妥項目(含用地證件)開發的一切合法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行項目開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稱辦理,甲方同意協助。
四、陳述與保證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項目無爭議、無抵押、無查封,保證甲方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如發生由此引起所有有關資產產權與第三方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乙方損失。
關于上述轉讓事宜,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的決議。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保證將按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乙方保證受讓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保密條款
本轉讓行為過程中協議雙方獲取關于對方的一切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轉讓,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讓,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時生效,交易完畢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要變更的事項,另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另送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5
合作開發合同和技術聯營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術,但是二者是有區別的。
合作開發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共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術一般是在訂閱合同時雙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項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術。而技術聯營合同則是一方當事人以技術為郵資,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的聯合生產經營的合同。這里的技術一般是一方當事人已經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產實踐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
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與開拓未知的技術領域、解決新的技術課題緊密聯系的。所以合同中應對風險責任、技術成果的分享與使用作出明確的規定。而技術聯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則重點體現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經營風險上。
在實踐中,對于合同約定對一方當事人投入的非專利技術或專利技術進行合作開發的,應具體分析該技術的工業化程度及開發的含義,一般不應作為合作開發合同對待。
什么是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什么是技術聯營
技術聯營,通常是指兩個以上的經濟組織為了達到共同的經濟目的,約定共同出資,聯合從事一定生產經濟活動的協議。對聯營合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不同的'分類。例如:根據聯營關系的緊密程度,可以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松散型聯營,或者法人型聯營、合伙型聯營、合同型聯營等;根據聯營各自的行業屬性,分為工工之間的生產聯營、工商之間的產銷聯營、工業與科研部門之間的技術聯營、工業與金融部門之間的投資聯營等;根據聯營各方的所有制形式,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全民與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等。
合作開發合同6
合作人: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增加友誼、改善環境,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甲方有名下的XXX北側臨街 平方米土地。雙方在此土地上建造二層商業門臉,以出租的方式獲得經濟效益。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及出資方式、期限
第五條 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權利:
2、乙方權利:
第七條 合伙人的'義務
1、甲方義務:
2、乙方義務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合伙期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充分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 份。
合作開發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乙方占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乙方負擔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8
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X%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X%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X%;乙方負擔X%。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協議范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 ,項目暫定名為“ ”。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XXXXX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墻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并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后,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并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后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范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范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9
(一)項目名稱[1]
本條款應該用簡潔、規范的語言準確地表述委托開發合同中研究開發課題的名稱,從名稱中能反映合同性質。如“生測室專用生物光照培養箱的開發”或“球玻面干涉儀的研制開發”,既明確了開發內容,也明確了合同的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內容、形式和要求本
條款是合同的中心條款,必須用規范、標準的語言闡述研究開發課題所屬技術領域和項目內容、技術構成、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的目標及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方式。技術范圍和對技術的具體要求要具體寫明,所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形式,可以是產品設計、材料配方等技術文件,或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或樣品、樣機等設備。
(三)研究開發計劃
研究開發計劃是技術開發合同中的指導性文件,是順利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關鍵。按照合同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是研究開發方的核心義務。一般情況下,研究開發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研究開發目標、現有的技術基礎、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開發的方法、攻關目標和內容、研究開發實驗的方法、研究開發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費預算及技術人員安排、研究開發進度安排等事項。
(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中委托方應當按約定支付全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經費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實支付。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當補充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剩余時,研究開發人應當如數返還;二是包干使用。結余的經費歸研究開發人所有,不足的經費由研究開發人自行解決。如合同沒有約定經費結算方式,一般應按包干使用處理。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為履行合同購置的貴重設備和儀器的產權。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凡研究開發經費實行按實支付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應當返還委托人;研究開發經費實行包干使用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歸研究開發人。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該條款應包括委托開發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開發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開發研究成果的地點,以及以何種方式完成開發研究工作、交付開發研究成果等。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法》第337條規定,若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技術開發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項,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應將其與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區分。
(八)風險責任的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風險責任是指研究開發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雖然經過主觀努力,但是由于現有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科學知識及其他現有條件的限制,無法實現技術開發合同目標,而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全部或部分失敗而引起的財產責任。在風險處理上,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如果事先無約定的,當事人可達成補充協議。如果當事人無補充協議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所謂合理分擔并不是平均分擔,而應充分考慮到技術開發合同履行中的具體情況,如合同標的、價款、風險程度等,并斟酌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使合同雙方對由于技術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在委托開發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研究開發方仍負有義務向委托方交付有關研究開發數據、報告及實際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在合理分擔損失時,這部分也應考慮進去。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委托開發合同中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所完成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原則、方法,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委托開發的成果屬于委托人,也可以約定屬于雙方共有。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中應明確驗收項目的范圍、各項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包括有關技術文件、資料、樣品等是否齊備、合格;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的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是否合格;研究開發成果是否達到約定的技術經濟指標。
(十一)報酬的計算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法》第331條規定,報酬是指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工作報酬。技術開發合同可以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報酬,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報酬的,可理解為報酬已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從研究開發經費的結余中支付。
(十二)保密義務
本條款明確是哪一方應負保密義務、保密的內容和范圍、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術秘密的責任。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由有關保密機關核定密級后,按照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
(十三)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合同的違約金是指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額。違反合同的一方支付違約金后,不再計算和賠償損失。合同特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當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沒有約定,應根據違反合同的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額。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發生爭議時,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一種方式解決。當事人選定適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則不得再將同一糾紛訴諸法院,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所以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是采用仲裁或是訴訟的解決方式。
(十五)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為避免對關鍵詞和術語的理解發生歧義而引起爭議,合同中應對不特定的詞語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誤解。
委托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的區別編輯
(1)責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實現合作開發合同目的。而委托開發合同則由委托方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等,研究開發方憑借自身的努力和具備的知識完成研究開發成果。
(2)技術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員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術設備等。而委托開發合同只需要研究開發人具備上述能力、人員和條件。
(3)風險的承擔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風險一般是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而委托開發合同通常是約定由委托人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4)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而委托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所有。
合作開發合同10
鑒于 公司與 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項目地塊轉讓簽訂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了促進市建設、發展,合理開發利用土地,盡快實現土地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明確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公司兩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 項目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為:
廈門 公司(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廈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章 合作項目概況
第二條 合作項目名稱為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該項目地塊面積畝,容積率,總建筑面積、建筑密度、綠地率按控規指標確定。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三條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該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項目公司,公司名稱為 ,(以下簡稱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合作公司負責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及銷售等相關事宜。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雙方的出資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
第六條 根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約定,該項目地塊將于 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四章 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和資金籌措
第七條 項目總建設期約五年,投資總額約人民幣 萬元,甲、乙雙方按75:25的出資比例投入。首期投資人民幣 萬元。
第八條 首期投資出資方式:
(一)雙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匯入雙方共同指定的帳號 ,出資比例為75%;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匯入雙方共同指定的帳號 ,出資比例為25%。
。ǘ┦灼谕顿Y余額部分:甲、乙雙方根據項目資金需求計劃或股東會決議,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出資比例,同步足額匯入合作公司帳戶。
第九條 后續投入資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籌措,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補足。
第十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合作公司出資的,必須經對方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 盈虧分配比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盈利和虧損。
第六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變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其他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 3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有權提名 2 名董事人選,乙方有權提名 1 名董事人選,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擔任,董事長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董事任期每屆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公司設一名監事,監事由甲方提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人選由乙方提名;財務負責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七章 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合作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合作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攤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述責任外,雙方還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1、 甲方責任
。1) 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立項變更、項目更名、規劃許可證變更等與項目開發相關的各種批文的變更(至合作公司名下),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合作公司承擔;
。2) 負責協調與項目用地轉讓方的關系;
(3) 甲方應嚴格履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維護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權益;
(4)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權益和義務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若甲方以自身名義履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攤。
2、乙方責任:協助甲方辦理本條第1款所述的相關手續,及時提房產項目合作開發合同書版本提要: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雙方的出資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關文件。
第八章 勞動管理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設立專門管理部門負責所有職工的錄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
第九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建立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兩方均可聘請獨立的審計機構對合作公司每年度財務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提出審計要求的一方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如期、足額履行首期出資義務,另一方可代為履行出資義務,若另一方代為履行出資義務的,則未履行出資義務方應按未履行部分金額以每日 (待定)向代為履行出資義務方支付資金占用費直至清償;
第二十四條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資義務或逾期返還另一方代為履行的`首期出資超過九十天,則守約方有權要求根據雙方實際投入資金的比例調整出資比例,違約方應當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第二十五條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合同終止:
1、合同經營期限屆滿;
2、合作項目開發完畢;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可能;
4、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合同終止后雙方應組織人員進行清算,清算后財產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由雙方按實際投資比例分配。一方無正當理由阻擾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請獨立機構進行清算,清算結果對雙方均有效。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和不能依約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證明文件,則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視為違約。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延期履行義務。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三十一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均需以書面方式發送至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未能送達的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第三十二條 一切由專人送達的通知、文件均視為當天收到,以郵件的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條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ū卷摕o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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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1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鑒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與某某鐵礦(投資人:某某)簽署《鐵礦轉讓協議》,并如期交付全部轉讓價款,取得某某鐵礦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礦山附屬設備、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礦山經營權等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已于20xx年日達成開發某某鐵礦。
3、甲、乙雙方因擴大生產規模之需要,擬引入丙方資金及管理人員。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合作開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鐵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礦山地址及開采地界
本鐵礦礦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區,經緯度范圍:,北緯,礦區面積0。81平方公里,暫以原某某鐵礦獲發的編號為號的《礦產資源勘察許可證》所圈定的范圍為準。待《采礦許可證》辦妥后,以《采礦許可證》所圈定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資方式: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包括本鐵礦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
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含已開采的叁萬余噸鐵礦石)等權益及資產在內,本礦山的協議價值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在甲、乙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基礎上,以人民幣貳仟萬元為總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并向本礦山提供兩臺干選設備(設備出資合計作價人民幣壹佰萬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礦山30%的股權。
丙方入資后,本礦山股權結構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經營主體:
鑒于:甲方已經全權收購某某鐵礦(注冊號:)并已辦理投資人變更手續,甲方獨資成鐵礦(注冊號:);甲方已以某某鐵礦名義向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及相關部門報審申辦采礦權相關手續,且已獲批通過。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設立獨立的合作經營企業,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暫以某某鐵礦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礦業企業作為鐵礦石開采、加工、鐵精粉銷售經營主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
3、合作經營原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礦山經營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余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代償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逾期須依照代償總額每日向代償方支付1%的滯納金。
4、合作經營標的:
合作期內,上述某某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選廠、尾礦庫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該礦礦區周邊地界新設探礦權、采礦權等權益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礦山的經營管理:
礦山的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駐礦山人員共同負責,統一核算。礦長、選廠廠長、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選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中,礦長、選廠廠長應在20年月日之內到位。各方派
駐礦山人員薪資計入礦山經營成本。礦山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礦山及礦山經營主體在經營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后,由礦山經營主體法人具體實施。
6、出資到位時限:
本協議一經簽署,丙方出資資金須在在十五日內到位并支付給甲方。
7、合作前債權、債務的處理:
本協議簽署之前,本鐵礦轉讓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承擔;本鐵礦原投資人、股東以及其他關系人以本鐵礦(含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權益及資產)為標的設置的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由甲、乙雙方負責消除,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承擔。
8、后續投資原則:
經三方協商一致,丙方入資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合計出資人民幣伍佰萬元,用于建設生產規模為日產200噸鐵精粉的選廠及其附屬設施,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貳佰貳拾伍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貳拾伍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該投資所需資金根據礦山及選廠建設的實際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于實際資金需求產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到位。
本投資預計于20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及選廠規劃于20xx年7月1日起實際投入生產。
在上述投資規劃基礎上,實際投資資金需求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追加投資。任何一方不能足額追加投資的,可由其他兩方之一替代出資,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鐵礦價值(人民幣貳仟萬元),將替代出資額對應的股權轉讓給替代出資方(其計算方式如下:轉讓股權份額=替代出資額÷鐵礦協議價值×100%)。
本礦山后續投資規劃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資規劃原則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不設定終止期限。
第四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ㄒ唬┘追降腵權利及義務
1、甲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提供上述礦山探礦權、采礦權、經營權相關證照、手續,提供現有礦山及選廠全部設備及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動資產(甲方負責提供詳細資產清單、財務明細賬作為本協議附件),并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上述證照包括:《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采水證》、《爆炸物品使用、儲存許可證》及當地環保機關出具的《環境評估報告》等。
辦理上述證照、手續所需費用,除采礦權價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擔。采礦權價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并由甲方負責爭取分批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優惠政策。
2、甲方負責協調與某某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的關系,保證該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其他一切經營權利全部轉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異議造成鐵礦無法正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取得選廠、尾礦庫、排毛溝及其他經營場地所需征地手續,及時取得水源、電力供應手續,保證礦山正常開展生產經營。
選廠、尾礦庫、排毛溝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所需征地費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
4、甲方負責協調與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關系,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保證礦山各項設施建設的順利完成及鐵礦石開采、加工及鐵精粉銷售的順利進行。
5、甲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6、甲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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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其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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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
2、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時配合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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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內辦妥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1則所約定證照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貳拾壹個月期限內,甲方須保證本礦山完成期限為壹拾個月的正常生產和鐵精粉銷售;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須100%退還丙方其實際已出資金額(含礦山股權投資額人民幣陸佰萬元及后續出資額),并根據丙方實際出資金額,自各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按照3‰/日計算,向丙方支付違約金;應退丙方出資金額及應付違約金須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賠付責任后,丙方所占出資比例不變。
違約除外條款:①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內,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第1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三)、丙方違約責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七、出現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②因礦山及選廠自身運營問題導致其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③因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ㄈ、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協議簽署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整體出售、轉讓本礦山及選廠,本協議終止。本礦山整體出售、轉讓所得凈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據出資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隨時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已經洽購但尚未交付安裝、使用的設備,若不符合礦山及選廠規劃需求的,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退貨手續,并負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陸份,合作三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12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要如何寫呢?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 市
路 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于 市 路 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 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 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 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 項目公司
3-1、 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占項目公司 %股權,乙方占項目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后 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 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項目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項目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項目公司進行管理并實施本合作項目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項目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項目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項目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六條 項目公司的相關事項
6-1、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項目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項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項目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項目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項目用地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項目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項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沖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項目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項目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設備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項目公司確定。該項目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項目公司名義簽訂并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條 與合作項目有關的特別約定
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第八條 項目收益分配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 _種方式進行合作項目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項目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發布,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后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項目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后,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其他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發生訴訟,由 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復雜性,甲乙雙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 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于:
甲方在山西省開展的《綜合再生利用廢棄礦渣(山),整治修復壓占損毀土地,建設工業農業循環聯產》是省綜合改革示范重點項目。在渾源規劃區內,現有權屬于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正在生產的露天煤田內楊灣D采區1100畝尚未開采。為了配合解決甲方整體項目的總體規劃和項目工程施工矛盾經有關部門多方協商,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月**日與甲方簽訂了露天礦楊灣D采區股權《轉讓合同》書,(同時甲方另行給東邦做出了有關其它合作承諾)取得了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楊灣D采區1100畝露天煤田的所有權。本項目分兩個工作程序完成:①煤炭開采;②采后綜合治理;煤田開采權已具備如下合法文件。
1.煤礦名稱:山西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公司。見《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晉煤辦(20xx}6號文件》。
2.礦區名稱:東邦露天煤礦楊灣D現采區。
3.礦區面積:股權轉讓煤田開采面積1100畝,見D采區坐標圖。
4.采礦許可證號(C1400002009121220046325),見(山西省國土資源廳20xx第0391號《采礦許可證》。
5.甲方與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20011年8月24日)
因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
就合作經營山西渾源東邦露天煤礦楊灣D現采區500畝,達成如下條款: 本協議合作條件
1.因甲方缺乏開采和經營管理經驗,愿與乙方合作。
2.乙方應有足夠的項目資金,愿意前期按股比出資。
3.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有關露天礦開采手續及股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積和位置坐標準確無誤。
本協議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500畝煤田,每畝造價25萬元,總價為人民幣1.25億元。
2.乙方出資3000萬元人民幣,用于支付前期項目開支,占40%的股份,分兩次支付甲方。甲方占60%的股權,用于礦區農村,農民,占地,拆遷,墳墓,樹木,水,路補償及采煤后填坑,整治,復墾,植被修復等項目支出。
3.項目開工后甲乙雙方在渾源開設存款賬戶,乙方保證第一個月的工程費用。
4.甲方保證500畝煤田內,乙方的'股份資源不低于140萬噸(煤及礦石)超出部分按股比分成。
5.資源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紅雙方合作解散。
本協議雙方責任和義務
1.雙方成立現場指揮部,有甲方出任總指揮,全面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由項目工程指揮部制定生產方案,雇傭工隊工人,由指揮部審批后執行。
3.雙方團結在項目總指揮周圍,維護煤田及所有產權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本協議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在本煤田服務期內長期負責配合東邦露天煤業有限公司,完成采礦手續的年檢,換證等工作。
2.甲方負責接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對煤礦生產及經營管理的隨時檢查指導與相關的協調工作。
3.甲方負責煤礦所涉土地,村莊,樹木,房屋,墳墓,電,水,路,農民安置及才坑填埋,采區土地修復,生態恢復等工作。
4.甲方負責與公安配合購置配額火工品。
本協議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資金必須足額按時到位.
2.乙方按時足額出資后,享有煤礦40%的股權。
3.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出資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本協議。若乙方生產部分投入,甲方可在單方解除本協議時只退回本金。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簽字當日,乙方付甲方300萬元整,剩余1200萬元在七個工作日內附于甲方。生產正常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500萬元整。不能按時出資時,超期后由甲方另尋合作,本協議自動解除。
本協議違約
一方違約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可協商時,可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另處敗訴方200萬-50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本協議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補協議,與本協議一并有效。
2.本協議只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復印件,掃描件無效。
3.本協議不涉及法律事項時不轉閱,不復印,絕對保密,一旦泄密時,泄密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傳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20xx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 土地使用權人為: 具體位置及面積以沈國用號國有土地使用證登記為準。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商住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沈國用號)作價人民幣 元,工程價款為 元,乙方負責建房。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10日內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幣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4)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乙方負責開發施工期間的管理工作,并對施工安全等事項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各派一名財務人員共同參與財務管理。
2、利潤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比例承擔。
第九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本協議下的房產在驗收合格后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進程中,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15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山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山林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自愿將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權的山林與乙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該林地面積畝(大寫)共宗,坐落于縣(區)鎮(鄉)村組(林地名稱,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詳見附表)。
(二)乙方自愿出資元(人民幣)大寫元,與甲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第二條 合作開發期限 合作開發期限為年(大寫),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合作開發辦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開發的資金。
(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合作開發山林的收益權、處分權。
(三)權益甲方占,乙方占。合同期間發生的收益、稅務、債權債務按此比例分攤。
(四)合作開發山林被依法征收征用后補償費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五)在獲得合作開發山林收益前,甲乙雙方不得要求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合同山林。
(2)有權制止乙方采石、挖沙等損毀合同山林的行為。
(3)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在期滿后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山林。
甲方的義務
(1)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權,且山林沒有任何承包糾紛和經濟糾紛。
(2)保證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不得延遲。
(3)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合同項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內,負責協調好乙方在山林合作開發期間的矛盾糾紛,并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開發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合作開發。
(6)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申辦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對合同項下的山林有權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開發權。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
(3)在合作期間發生矛盾糾紛,開發受到外界侵害時,有權要求甲方出面協調處理。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申辦合作開發的相關手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山林用途,不得將山林改變為非山林,不得隨意將山林閑置荒蕪,不得有對山林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合同項下的山林,不得做有損毀山林的任何行為。山林內如發生有損毀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告知甲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滿山林權益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開發期滿后,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優先合作權。若乙方未能繼續和甲方合作,對合同項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第三條處分。收益以當時市場價為基礎進行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對方遭受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認定:
(二)由于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因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責任由負有通知義務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人): 鑒證單位(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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