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樣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樣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樣本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山東省事業單位人事用工制度實施暫行辦法》(陸挺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就業崗位和專業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上崗工作。
(2)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德,熱愛健康。
3、做好本職工作,服務熱情、態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能力,提高本科室、本崗位的工作任務。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積極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理念。
(3)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職責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4)在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
三、崗位紀律
(1)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并采取適當的方法
(2)甲方可根據崗位職責建立和完善各種考核制度,做到權責明確、考核明確
(3)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處理
四、工資福利
(1)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業績,甲方的成績和貢獻
(2)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
五、雇傭合同的終止
(1)甲乙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連續曠工十個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二十個工作日以上;
2: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造成嚴重后果;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不能正常工作的;
4.違反法律和相關政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甲方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經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
3:因公負傷,經治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4、患有職業病,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5:受到紀律審查尚未得出結論;
6:屬于國家規定的本合同不能解除的`其他情形。
六、雇傭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立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照國家規定退休或辭職;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4:甲方被依法撤銷、撤銷或解散;
5.由于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勞動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
七、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后60日內向主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和受聘人雙方各執一份,受聘人個人檔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樣本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 合同到期,雇傭關系自然終止。
二.協議期滿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專業能力、身體狀況及相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繼續與乙方簽訂聘用協議。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就業。如需續簽,雙方應重新簽訂合同。
三.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如認為不續簽聘用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2條工作
一、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了崗位聘用合同,F在甲方正在尋找乙方的崗位,擔任該崗位,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崗位和職責。
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業績,調整乙方的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三.乙方上崗前應提交與崗位相關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并到甲方醫院變更執業注冊。
第3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甲方每周工作五天半。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和對人體無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三.甲方應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設備和設施,以開展工作。
五.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和學術活動。
第4條工作報酬和待遇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從醫院正式開業之日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萬元(¥10000)?冃ЧべY由各部門根據其業務收入的比例進行分配。工資在本月25日前發放(假期提前發放或推遲到正常工作時間發放)。
二.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產假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和逃飯補貼。
四.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期限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五險一金。
五.安置費以醫院“人才使用規則”提供住房或支付一次性保障費用。
六.甲方承諾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解決乙方的人員配備問題。
七.甲方承諾解決乙方子女異地居住和就學問題。
八.乙方有權參與民主管理,并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二.乙方應按時完成乙方分配的任務。
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四.乙方應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
5.乙方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報酬等信息均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對外傳播。
6.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用人單位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重要職務或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業務。
第6條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如有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合同期限:受聘擔任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臨床護士(醫生)及相應職務的員工服務年限不得少于年;享受住房補貼和醫院選擇的外出進修待遇的職工工齡不得少于年。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動終止。雇傭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雇傭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甲方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根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
10.乙方未履行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受傷(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含試用期)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經培訓或工作調整后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每滿一年工作時間,甲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者在工作交接后辦理結算和離職手續;合同期未滿,未履行通知義務的,甲方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
5.乙方遭受“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合同結算,并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支付無償工作報酬。
第7條爭端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8條補充事項
第9條補充規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時,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書面授權擅自變更或簽署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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