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T項目合同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BOT合同范本
甲 方 :
乙 方 :
簽約地點 :
簽約日期 : 年 月 日
****************總面積為*畝,位于
********************************區內(具體位臵見附圖);工程投資總額為******萬元,預計項目建設工期為個月。經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充分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省有關法律法規及**市人民的政府關于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的有關規定,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山東省濱州市簽訂。
第二條、**********************工程項目采用投資建設-經營-移交模式(即BOT方式)進行投資建設,乙方對該項目投資經營期限為**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年之后(即20**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經營期滿之日的第二天),乙方將該項目用地及該土地上的建筑物、綠地等各項不動產無償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本項目的立項審批、地質勘測以及動拆遷等前期工作,保證本項目已按法律法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積極協助乙方取得各種項目建設經營所需的執照、許可和核準;
三、確保本合同項下乙方(即乙方)權利的實現;
四、對項目的建設情況、工期進度等進行現場抽查、檢查、了解、監督等活動,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動。甲方應有權隨時監測建設工程的實施并在不干擾工程進展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檢驗。此種監測和檢驗的一切費用均應由甲方承擔。甲方擬進行的任何檢驗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進入現場,以使甲方得以對建設工程進行監測和檢驗;甲方對質量控制的檢查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工程質量標準”;
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投資控制計劃、工期、質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項目所在地與工程有關的職權部門的關系并從職權部門獲得批準;
七、甲方有義務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關建設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種政府批文;
八、甲方負責項目實施中其他配套設施如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廣電、亮化、綠化、交通信號等項目的立項、投資、規劃、設計、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恢復、清理等工作的協調,事先要與乙方進行商榷,協助乙方一次性辦理完成與本項目相關的審批手續及辦理相關的行政收費;
九、甲方應確保使乙方為建設、移交項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電、水和通訊,能獲得同等條件下的公平價格。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全面負責本項目建設經營的全部資金的籌措;
二、乙方要編制項目進程表并由甲方考核;
三、乙方不得將土地進行轉賣;
四、乙方有權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并依法從事開發活動。其開發活動應當符合濱州市城市規劃的要求,并依法經有關部門批準;
五、應按照規劃設計、施工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
六、乙方應根據本項目合同規定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的建設,并承擔建設工程的費用和風險;
七、乙方從工程開工日期起至該工程辦理移交手續的日期為止,對該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對工程資產的完整性負責;
八、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安全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九、建設經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及職能部門匯報;
十、如果在本項目合同生效日以后,適用于本項目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了對乙方有重大不良影響的變動,乙方可書面申請調整本合同的相關條件。甲方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以使乙方處于與其變動前所處的經濟地位和合同權益相當的地位;
第六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一、因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二、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已終止項目投資建設經營而且不打算重新開始;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實施;
第七條、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終止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土地通過合法手續落實到乙方公司名下;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進行項目實施;
三、因甲方違約或第三方的原因影響項目的建設和經營,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如果甲方在合同生效日_______天內未能按約定及時將項目用地通過合法手續落實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權就延誤日期向甲方主張______元/日的延誤賠償金,但合計的總額不得超過本項目工程造價總額的_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
一、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增補或改動,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
二、如果本合同其中某一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
。1)其它部分仍應保持有效;
。2)雙方應商定對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的條款進行修改或更換,使之合法、有效并可執行,并且這些修改或更改應盡可能平衡雙方之間的利益。
三、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無法解決合同爭議則可以向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合同雙方在將爭議或索賠提起訴訟直至裁決書公布之前,均應繼續履行各自根據本合同規定承擔的一切義務,但不影響根據該裁決書進行最后調整。
【BOT合同】相關文章:
合同轉讓合同04-22
實用轉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08-04
旅游合同合同法旅游合同10-13
購房合同選房合同與購房合同11-24
聯營合同 租賃合同10-13
員工合同合同熱門10-18
雇傭合同合同模板06-29
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07-02
裝修合同補充合同06-29
借款合同補充合同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