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租房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一、中介轉租房要注意哪些
目前,許多租房族找房子都是通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先將房屋租下來,再將其轉手租給他人。從法律上來說,中介的行為屬于房屋轉租。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上述規(guī)定可見,如果你從中介轉租那套房屋,以下幾點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一)中介公司是否得到了大房東對房屋轉租的許可。這種許可既可是以單獨的書面材料形式出現(xiàn),也可以是中介與大房東在租賃合同中加以明確約定。對你來說,只有在看到大房東準許中介轉租房屋的書面材料后,方可與中介簽訂那套房屋的承租合同。因為,如果沒有得到大房東的同意,你與中介簽訂的承租合同并不能保證你對那套房屋的'承租權,大房東可以隨時解除其與中介之間的租賃合同,并要求你搬出房屋。萬一發(fā)生該情況,你所受到的損失,只能向中介要求賠償。
(二)在承租期限方面,根據(jù)《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guī)定,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因此,你在與中介簽訂承租合同時,租期不能超過中介與大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
(三)最后要提醒你的是,轉租房屋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風險是,在轉租期間,如果中介與大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解除,那么你與中介之間的承租合同也必須隨之解除。對此,你可以在約定違約責任時加以適當考慮。
二、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書或委托書。產權不清、違章搭建或危險房屋、門窗不全缺乏安全設施、衛(wèi)生條件差、出租人無合法資格或無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將私有房屋出租給外國或港澳地區(qū)駐本市機構,必須由市房管機關指定的部門辦理代理租賃手續(xù)。
1、租房前應當了解的情況:
(1)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住房,要看其產權證,驗看出租人的身份證是否與產權證一致。(2)該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賃許可證》。(3)查看房屋的實際使用條件與狀況。(4)紅線界定范圍的平面圖(雙方加蓋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據(jù)《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于違法行為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房屋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變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變合同約定的用途的,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白≌坏酶淖兪褂眯再|。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使用性質的,應當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其業(yè)主應當征得相鄰業(yè)主、使用人和業(yè)主委員會的書面的同意,并報區(qū)、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按照規(guī)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設施,不得改變使用性質”。承租人使用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通信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但租賃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物業(yè)管理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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