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解除合同2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房解除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房解除合同1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位于號鋪,甲、乙雙方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房地產租賃合同”,同意該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簽字生效后乙方在2天內將鋪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兩倍即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退租時原有水、電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原租賃合同屬乙方原因單方違約,甲方沒收合同保證金、營運管理費保證金、水電費等所有保證金。
五、乙方必需自行到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注銷手續。
六、乙方退租給他人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毀所簽《房地產租賃合同》正本。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房解除合同2
問:我將一套房屋出租給客戶。誰料,該租客對于租金支付一拖再拖,現已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3個月。請問,對這種逾期不付租金的行為有何規定?
答:首先,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該商貿公司所謂的“生意不好”是一種正常的經營風險,不屬于不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正當理由,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你與該公司在租賃合同中如果約定逾期支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的話,那么你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逾期支付租金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則待該公司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時,你也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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