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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審計委托合同
社會中委托他人辦理事項的合同越來越多,委托合同日益興起.下文是能源審計委托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能源審計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委托審計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開戶銀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項目提供審計服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1.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下列第 項的數據:
1.1
1.2
1.3
1.4號、工藝、額定參數、實際參數。
1.5號、工藝、額定參數、實際參數。
1.6 其他審計業務,具體為:。
2. 甲方委托審計的目的和具體要求
2.1 委托審計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審計報告應實現甲方委托審計的目的。
2.2 甲方委托審計的具體要求:
2.2.1審計報告清楚、完整和規范;
2.2.2 支持審計報告的證據確實、合法、充分;
2.2.3 審計報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有效且適用;
2.2.4 審計報告的評價、定性準確、恰當。
3. 委托審計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審計的期限為 日,自 年月日起計算。乙方應在上述期限內完成全部審計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審計報告。
4.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整)。預付費:人民幣元(大寫: 圓整)
4.2 乙方辦理審計業務所發生的差旅、通訊、食宿、打印復印等與審計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和稅務規定的'收款票據后,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并且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不含任何稅款和費用,有關的稅、費(如銀行費用)應由甲方支付。
4.4 合同價款的支付,按以下第
(1)一次總付,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之內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圓整);
、谝曳较蚣追教峤粚徲媹蟾娌⒔浖追綄徍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元,(大寫:圓
整)。
(3)其他方式: 。
4.5 甲方的付款方式為:□現金\□支票\□匯款\□銀行轉賬\□其他 。
5. 審計責任
5.1甲方提供給乙方供審計的全部相關資料,應當真實、完整和合法。由于甲方數據導致的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5.2 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6. 甲方權利義務
6.1 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
6.2 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相關資料。
6.3 為乙方的審計提供必要的配合。
6.4 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6.5 按委托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
6.6 乙方與甲方、被審計單位或人員有利害關系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回避。
7.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7.2 乙方應按照《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依法進行審計,出具真實、合法、準確的審計報
審計委托合同
委托方:蘇州錦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業主”)
受托方:蘇州正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業主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雙方協商,就摩爾尚城一期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委托審核達成一下協議內容:
一、 業主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決算書(依清單編制)
咨詢業務內容: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審核決算(依清單編制) 并出具決算書書面和電子文檔報告。
編制原則上按《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4年《江蘇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
主要材料價格參照蘇州市建設局蘇建價『2007』5號文的《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調整表》及江蘇華新建設工程單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商務標中的組成綜合單價計取。
二、 雙方簽定的由業主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竣工圖紙后,應在20天內完成三幢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全部工作。
三、 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費用結算按所委托工程合理決算價的核減金額的3%收取。所計取的委托費用已包含了審核人員的工資、各種補貼、加班費及乙方公司經營管理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委托費用至本協議內容審核結束提交報告后十天內付款,對所審核的工程決算書由業主核對確認后,一次性支付。
四、 雙方義務
1、業主對提交給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的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性負責。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計量編制過程中應仔細核對資料,如發現有資料不清、遺漏的應及時與業主聯系反映。
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
結合工程的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編制,確保編制標底結果合理、準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如編制的差異較大業主有權要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重新審核編制。
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組織實施本工程編審決算的'人員必須是具有專業的編審資格和類似的編審經驗及良好的職業操守,編審時乙方應將審核人員的相關工作簡力和證書提交業主確認。
五、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責任
1、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在咨詢委托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向業主提供完整、準確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并留有完整、準確資料檔案,以便查證。
2、編審過程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作好保密措施,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不得與參與可能與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六、 業主的責任
1、業主應當履行工程造價咨詢委托書約定的義務,如有違約責任,應賠償工 程造價咨詢單位經濟損失,賠償的方式及金額按雙方約定 相同的收費金額 。
2、業主應配合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相關工作和施工現場的勘察等。
3、業主應按協議要求按時支付委托費用。
七、 違約與索賠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結果弄虛作假、質量低劣和泄密,造成業主損失的,應向業主作出賠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未能在協議時間完成相應工作內容的,業主有權解除協議且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并保留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追訴賠償相關損失的權利,如因業主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八、 爭議與仲裁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由 蘇州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業主:(簽章) 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簽于 年 月 日 帳號: 郵編: 電話: 簽于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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