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委托代理合同10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人: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人:簽訂地點: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一案。
第二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委托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現金支付人民幣: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托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元,剩余費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托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個人用)姓名:
性別: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糾紛一案,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托事項的咨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為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收取,共元。
。▽嵭酗L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 O%)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訴訟費元人民幣;
□仲裁費元人民幣;
□鑒定費元人民幣;
□公證費元人民幣;
□查檔費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元人民幣;
□復印費元人民幣;
□翻譯費元人民幣;
□資料費元人民幣;
□其他元人民幣。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師要求提前預支或事后實報實銷方式給付上述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自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滓译p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法律。
1、甲、乙雙方如果因本合同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師收費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到相關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3、甲方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為,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對以上合同已認真閱讀,不理解的條款已向乙方咨詢,現已明確合同內容及簽約的后果。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__律師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和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x元人民幣(小寫)(大寫:x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簽字)代表:____(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與甲方與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托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復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萬—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定、評估等費用由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5
1.委托方(申請人)應向代理方提供與委托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代理方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2.委托方按雙方約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用,代理方應于委托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_________內完成申請初稿并交委托人審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應在_________天內修改、審定簽字并傳真發回,超出_________天未審定或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需要加急辦理的',在委托方配合下______周內完成并寄發,代理費加收______%。
3.因代理方責任,使委托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代理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用。
4.委托方指定聯系人或地址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掛號形式通知代理方,并辦理更改手續,未通知致使聯系中斷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專利權屬多人共有的,專利證書由指定聯系人領取。
5.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托內容或中止委托代理,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協議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專利申請撤回、駁回或批準授權日止。
7.授權后年費□自行繳納,□繼續委托交納。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繳年費委托同時終止。
以上條款,經雙方逐條協商無異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項目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標的物及委托銷售價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標的物:總計約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托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文件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持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托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制作,媒體廣告、售樓處布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并發放銷售傭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于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托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于委托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后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合同7
我/我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權委托XXX代理機構出售以下商標(詳見明細),并自愿將這些商標在“XXX(代理機構)”等媒體上公開發布出售。轉讓代理傭金為商標轉讓成交額的10%(成交后由轉讓方支付)。
待轉讓商標明細: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第____類注冊號:______________協商價:_______
委托人(商標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網站/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個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商標所有人(簽字/蓋章):
委托時間:xxxx年xx月xx日
二、商標轉讓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然后繳納轉讓規費(一般是10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三、商標轉讓注意事項
1、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注冊人地址給注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2、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或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綜合上述,商標轉讓委托代理合同中應該明確代理的權限,并且要對待轉讓的'專利進行詳細的介紹,還要約定代理的費用,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后,代理人要對商標權人辦理相關的手續直至商標轉讓行為完成。
委托代理合同8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與的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5、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ü拢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完結止。委托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委托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萬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條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復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1)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2)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復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托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委托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后,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委托服務的人員系人事代理關系,無勞動關系(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員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全面接受乙方的勞動管理,乙方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ㄒ唬┘追綖橐曳教峁┫铝腥肆Y源外包服務
一、檔案托管(免費)
人事檔案管理l調整檔案工資
根據檔案提供各種證明l工齡核定
出國政審l轉正定級
二、人力資源事務外包(A類1—7,B類1—10,C類1—14,D類1—20)
1、 代辦員工錄用、退工
2、 代辦寄住證手續
3、辦理畢業生聘用合同鑒證備案
4、職稱申報等需要的相關手續
5、代為組織人才測評
6、人才引進和流動服務
7、集體戶掛靠
8、 代辦、代交養老、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9、 代辦、代交醫療、大病保險
10、代辦、代交住房公積金
11、遠程電子檔案查閱
12、人力資源信息和政策咨詢
13、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
14、企業勞動人事辦事流程指導
15、 代辦工資卡
16、代發工資
17、代辦個人所得稅申報
18、幫助組織入職體檢、年度體檢
19、代辦商業保險
20、幫助協調勞動人事爭議
三、人力資源管理擴展服務
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后,甲方應及時準確為乙方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三、乙方義務和權利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服務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以及委托服務人員的新增進檔材料。
2、根據選擇的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項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務費元/月·人。選擇人力資源擴展服務項目的,一事一議。
3、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人民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4、如果與所委托服務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應在十五天內將名單和終止合同證明一式兩份以書面形式寄(送)達甲方。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做出回應及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
四、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聘用人員的服務起止日期為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解除合同人員乙方須于當月25日前書面通知到甲方,否則,如因乙方原因當月未能及時停保的,乙方仍應為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繳納下一個月的各項保險。
2、甲方每月15日前將各項費用明細發給乙方核對,乙方須在當月20日前根據清單支付當月各項費用。以上費用逾期,如發生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日起一年內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依此類推。
六、本協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須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書面申請,或承擔三個月外包服務費用的違約責任。
七、協議中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附件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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