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集合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為了購買商品房而在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簽訂的合同,合同中對購房的相關事宜作出了說明。那大家知道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包含哪些嗎?詳細內容請大家閱讀下文。
通常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標的物及其數量和質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
一、當事人
商品房的出賣人一般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注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買受人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樣予以注明。如為自然人,則應注明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首先要注明出賣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證或建設用地批準證書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如為預售商品房,還應明確其預售許可證號。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包括具體位置、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及套內建筑面積等。其他裝修、裝飾等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價款包括單價與總價兩種。總價可以按幢、套或單元計價,不論商品房實際面積與約定是否存在誤差,均不對其價格進行調整。單價是按商品房面積計價,可分為依建筑面積計價、依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和依使用面積計價三種方式。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價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第一,以所購商品房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也稱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應明確約定買受人應支付的首期金額及支付時間與方式,向哪家銀行申請貸款,如貸款申請不獲批準時有關事項的處理等。如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則應明確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條件
合同需明確商品房的交付時間與程序。通常由出賣人于合同約定日期前通知買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買受人則于交付使用通知送達后按約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應對商品房應當具備的使用交付條件約定,主要為商品房應具備必要的驗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登記備案表等。買受人依照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對商品房進行驗收。
五、公共配套設施設備條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賴于各種公共配套條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對該部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六、面積差異的處理
當事人可對房屋面積的差異作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確定。
七、產權登記的約定
由于我國不動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應辦理將房屋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轉移到買受人名下的登記手續,合同對此應作明確約定。
八、違約責任
出買人的主要義務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違約情形是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標準交付商品房,承擔的違約責任方式主要為實際履行、賠償損失、修理或更換、解除合同。買受人的主要義務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實際履行合同、賠償相應損失和解除合同。
綜上所述,商品房買賣涉及大宗金額交易,而房屋又是自己以后所要使用的,所以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某些關系到雙方權利義務的事項必須進行充分說明,這樣才能在日后產生爭議的時候有解決的辦法。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商品房項目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出讓】【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
(二)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三)簽訂本合同時,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的核準名稱為 ,規劃的容積率 ,規劃的綠地率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 。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時,受托為本建筑建設與服務的單位:
工程勘察單位: ;
工程監理單位: ;
工程設計單位: ;
房屋面積測繪單位: ;
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 ;
裝修實施單位: ;
前期物業服務單位: 。
第三條 商品房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一)該商品房為預售許可證 號下第 【幢】【座】【 】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為準,但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所在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建筑區劃劃分情況公示于商品房銷售現場。
關于該商品房在所在樓棟的平面位置示意圖的具體說明,見附件一。
(二)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車位】【 】。
(三)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四)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該商品房的戶型平面圖,見附件一。
(五)該商品房的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賣人在銷售現場公示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筑面積預測報告。
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構成,見附件二。
第五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一)出賣人對該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權利;
(二)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該商品房沒有被司法查封;
(四)該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條情形外沒有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五) ;
(六) 。
第七條 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本合同第六條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八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一)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二)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四)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款項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該款項于【本合同簽訂】【支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其中,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余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十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與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于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二)因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雙方于 日內達成新的房價款支付協議,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預售款監管
(一)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專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專項用于本工程建設。
(二)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第四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
(一)出賣人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該商品房銷售后,出賣人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二)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本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三)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第十三條 出賣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一)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向買受人出示該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載明的預測建筑面積發生誤差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買賣雙方不解除合同的',簽署補充協議。
4.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買賣雙方約定:【退房】【重新約定總價款】【 】【 】。買受人退房的,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止,共計_______ 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_____ ,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座(幢)_______樓__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分攤面積_______平方米)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以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_____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利則盈利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_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 的房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包括稅費及必要的公證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注銷
1、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的 天內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注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后的 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房款元(大寫: 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房款
支付 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當日支付尾款元(大寫: 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于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家俱、電器均送于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內將房款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房價的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通遼市房產交易所:
合同編號
我公司于月日 ,同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
同》,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幢號: 房
號: 142 總層: 12 所在層: 4用途: 住宅 建筑面積: 132.06 房屋總價: 付款方式: 公積金買受人身份證號碼:特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
我公司保證此房屋在此前從未出售、抵押、典當或被司法查封過,情況屬實, 如與實際不符或因以上信息不真實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我公司承擔一切責任。
。ㄞk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已查詢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并通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第三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日起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第十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7
通常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標的物及其數量和質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
一、當事人商品房的出賣人一般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注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買受人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樣予以注明。如為自然人,則應注明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首先要注明出賣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證或建設用地批準證書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如為預售商品房,還應明確其預售許可證號。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包括具體位置、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及套內建筑面積等。其他裝修、裝飾等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價款包括單價與總價兩種?們r可以按幢、套或單元計價,不論商品房實際面積與約定是否存在誤差,均不對其價格進行調整。單價是按商品房面積計價,可分為依建筑面積計價、依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和依使用面積計價三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價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第一,以所購商品房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也稱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應明確約定買受人應支付的首期金額及支付時間與方式,向哪家銀行申請貸款,如貸款申請不獲批準時有關事項的處理等。如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則應明確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條件合同需明確商品房的交付時間與程序。通常由出賣人于合同約定日期前通知買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買受人則于交付使用通知送達后按約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應對商品房應當具備的使用交付條件約定,主要為商品房應具備必要的驗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登記備案表等。買受人依照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對商品房進行驗收。
五、公共配套設施設備條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賴于各種公共配套條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對該部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六、面積差異的處理當事人可對房屋面積的差異作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確定。
七、產權登記的約定由于我國不動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應辦理將房屋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轉移到買受人名下的登記手續,合同對此應作明確約定。
八、違約責任出買人的主要義務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違約情形是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標準交付商品房,承擔的違約責任方式主要為實際履行、賠償損失、修理或更換、解除合同。買受人的主要義務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實際履行合同、賠償相應損失和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8
一、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四條(商品房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合同約定房價款不包含電話開戶費、網絡接入開通費、電視系統開通費等,該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2、買受人簽訂本合同時已知悉所購買物業以及周邊區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環境、線網架設、市政配套設施等現狀情況,出賣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后不得以環境噪聲、網線架設干擾等事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權利和主張。
3、買受人所購買的 [房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朝向、結構、布局等情況及在整棟中的位置圖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賣人無需對房號變更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于對買賣合同第五條(抵押情況)的補充約定
買受人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出賣人對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但出賣人不得因此延誤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權屬的辦理日期。
三、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十條(逾期付款的處理)的補充約定
1、買受人以銀行匯兌方式支付的匯款到達出賣人賬戶之日為付款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現金之日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內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實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并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付款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處理該房屋。 出賣人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從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余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如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有權繼續追償。
出賣人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且經出賣人同意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并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但買受人在出賣人寬限的期限內仍未支付應付款項和違約金全款的,出賣人仍有權解除買賣合同并收取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無論買受人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銀行貸款或其他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均按前述約定執行。
四、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十二、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約定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
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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